法律规则—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1-10)

更新时间:2024-11-08 20:42:1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1日发
(作者:小区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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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则—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1-10)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B.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

C.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

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

根据规范语句所运用的助动词的不同,规范语句可以被区分命令句和允许句。命

令句是指使用了“必须”、“应该”或“禁止”等这样一些道义助动词的语句。

允许句是指使用了“可以”这类道义助动词的语句。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命令

句,是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选项B错误。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

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

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据此

可知,该条文属于强行性规则。

选项C错误。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

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

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

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确定性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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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D错误。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

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

态度。该条文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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