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制度
1、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
责任人,对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
职卫生管理员,负责其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具体工作。
2、室外公共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
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废弃物应
每天清除一次,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
行消毒。
3、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
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大堂、电梯、楼梯口及客
房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警语、标志。
4、使用面积超过300m2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均应有机械通
风装置。
5、馆内禁止吸烟。
6、阅览室内不得进行印刷和复印,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7、厅内自然采光系数不小于1/6,人工照明应达到光线均匀、柔和、不眩
目。
8、馆内的卫生间应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做到无异味。
9、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作其他公共场所使用时,应执行相应
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
(一)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
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
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饮用水遭受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
3.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消毒剂、杀虫剂等中毒。
1/2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
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健康管理
(一)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
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卫生知识培训
(一)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个人卫生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二)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2/2
本文发布于:2022-08-10 13:15: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6800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