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的法律、法规、文件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
见
文号
令第70号
令第28号
令第4号
令第60号
国务院令第344号
国务院令第397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令第10号
国务院令第373号
国务院令第352号
劳部发[1995]56号
公安部令第6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安监管人字
[2002]124号
时间
2002年
1995年
1998年
2002年
2002年
2004年
2004年
2009年
2002年
1995年
1990年
12
1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的通知理局,安监管技装字
[2001]65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
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安监管危化字
[2004]43号
国安监管协调字
[2004]56号
国安监管司办字
[2004]127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8号
14
15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
作的通知
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与管理
16
172004年
1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序号名称文号时间
19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
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
监总危化[2007]225号
制导则(试行)》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皖安监化
〔2007〕229号
2007年
202007年
1.2.2标准、规范、规程
序号
1
2
3
4
安全评价通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
5
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
6
理因素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货物品名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87-1993
GB5083-1999
GB15603-1995
GB18218-2009
GB12268-2005
GB50016-2006
GB5
GB50011-2001
GB50034-2004
GBT50033-2001
GB50140-2005
0年版
GBZ2.1-2007
GBZ2.1-2007
名称标准号
AQ8001-2007
AQ/T9002-2006
GB12801-1991
GBZ1-2010
时间
序号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名称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定
安全
安全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
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固定式钢直梯
固定式钢斜梯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标准号
GB50052-1995
GB50054-1995
GB50055-1993
GB50058-1992
GB50257-1996
AQ
GB50053-1994
GB4387-1994
GB2893-2001
GB2894-1996
GB13495-1992
GB12265.1-1992
GB12265.2-2000
GB8196-1987
GB4053.1-2009
GB4053.2-2009
GB4053.3-2009
GB4053.4-2009
时间
8
合规性评价检查表
项目
一
证
照
文
书
检查内容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仓储和办公室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公安消防部门对储存场所出具的消防验
收合格文件
1、有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包括教育培训、
防火、动火、用火、检修、废弃物处理)
制度,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需有剧毒化学
品的管理内容(包括剧毒物品的“双人
双锁”制等)。
3、有完善的经营、销售(包括采购、出
入库登记、验收、发放、出售等)管理
制度,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需有剧毒化学
品的管理内容(包括销售剧毒化学品的
登记和查验准购证等)
4、建立安全检查(包括巡回检查、夜间
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5、有符合国家标准《易燃易爆性商品储
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腐
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
-19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
件》(GB17916-1999)的仓储物品储藏
养护制度。
6、有各岗位(包括装卸、搬运、劳动保
护用品的佩戴和防火花工具使用等)安
全操作规程。
7、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构成重大危险
源的,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一
般包括:应急处理组织与职责、事故类
型和原因、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
理原则和程序、事故报警和报告、工程
抢险和医疗救护、演练等。
类别
A
A
A
A
检查记录
有企业营业执照
有土地使用证
宿州市消公安防支队宿公
消验(2005)第06号
建立有各类人员的安全管
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职
责。
结论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A有安全管理制度合格
二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A
有经营和销售过程管理制
度
合格
B有安全检查制度合格
B
有符合国家标准储藏养护
制度。
合格
A
有各岗位(包括装卸、搬
运、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
和防火花工具使用等)安
全操作规程
合格
B
有事故的预防救援预案和
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理
措施
合格
1、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的,
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个体工商
户可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格的人员提
供安全管理服务。
三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A
公司配备专职安全员,持
证上岗
合格
2、大中型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伍,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
练。
B
有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有
灭火预案,经常进行消防
演练。
合格
3、仓库应确定一名主要管理人员为安
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安全管理工
作。
B
公司有负责仓库安全管理
工作安全负责人
合格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中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
已参加省级培训考试合
格,具有安全管理资格
合格
四
从
业
人
员
要
求
2、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
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
岗资格。
B其它从业人员经单位培训合格
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特种作业人员有上岗资格
证书
合格
1、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应有公安消防
部门验收合格的专用仓库(自有或租
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
业务经营场所。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
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不得将所有经营
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A
储罐存储,有消防验收合
格文件
合格
五
仓
储
场
所
要
求
2、零售业务的店面与繁华商业区或居
住人口稠密区的距离应有500m以上,
也可采取措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店面
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60m2。
B无危险化学品零售店面/
3、零售业务的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
施;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
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t,禁忌物
料不能混放;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
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专柜存放。
B无危险化学品零售店面/
4、零售业务的店面与存放危险化学品
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库房
内单一品种存放量不有超过500kg,总
质量不能超过2t。
B无危险化学品零售店面/
5、零售业务店面的备货库房经公安消
防部门验收合格。
A无危险化学品零售店面/
五
仓
储
场
所
要
求
6、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大于
9000m2)、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
积在550m2-9000m2之间)应在远离市
区和居民区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
流下游的地域。
7、大中型仓库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
通干线、工矿企业等的距离应在1000m
以上,也可采取措施满足安全防护要
求。
8、大中型仓库内库区和生活区应分设,
两区之间应有高2m以上的实体围墙,
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小于5m,并
应满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
离要求。
9、小型仓库(小型仓库的库房或货场
总面积小于550m2)危险化学品存放总
质量应与仓库储存能力相适应。
10、用于仓储储运输的车辆,应经有关
部门审验合格。
11、危险化学品装卸码头经公安消防部
门验收合格。
12、油品码头应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
火设计规范》(JTJ237-99)的规定。
13、液化气码头应条例《液化气码头安
全技术要求》(JT416-2000)的规定。
14、重力码头应符合《重力式码头设计
与施工规范》(JTJ290-98)的规定。
15、斜坡码头及浮码头应符合《斜坡码
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JTJ294-95)的规定。
16、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液体汽车加油加
气站物品装卸设施应符合《石油库设计
规范》(GBJ74-84、1995年版)第6章
的规定。
17、汽车加油气站应符合《汽车加油加
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
(GB50156-2002)的规定。
B
储罐存储,在远离市区和
居民区的主导风向的下风
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储罐存储,与周围公共建
筑物、交通干线、工矿企
业等的距离应在1000m以
上
合格
B合格
B储罐存储,周围无生活区合格
B
A
A
B
B
B
B
不涉及此项内容
用专业运输车辆运输
不涉及此项内容
不涉及此项内容
不涉及此项内容
不涉及此项内容
不涉及此项内容
/
合格
/
/
/
/
/
B不涉及此项内容/
B不涉及此项内容/1、建筑物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2、库房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
安全通道和防火间距,甲、乙、丙类
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液
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液化石油
气储罐的布置和防火间距,易燃、可
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的布置和
防火间距,仓库、储罐区、堆场的布
置及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
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的要求。
3、库房门应为铁质或木质外包铁皮,
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
仓库的窗户应设铁护栏)。
4、毒害品、腐蚀性物品库房的耐火
等不低于二级。
5、甲、乙类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
休息室。设在丙、丁类库房内的办公
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h的不燃烧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
于1h的楼板分隔开,其出口应直通
室外或疏散通道。
6、对于易产生粉尘、蒸汽、腐蚀性
气体的库房,应有防护措施。剧毒物
品的库房应有机械通风排毒设备。
7、库房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应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的要求。
8、库房采暖应采用水暖,不得使用
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其散热器、供
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
0.3m。采暖管疲乏和设备的保温材料
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9、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02)第八章的规定
A
宿州市消公安防支队宿
公消验(2005)第06号
合格
B
储罐区的布置与铁路、道
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的要求。
合格
六
仓
库
建
筑
要
求
B
B
不涉及此项内容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B
储罐存储,周围无办公
室、休息室
合格
B不涉及此项内容/
B不涉及此项内容/
B不涉及此项内容/
B不涉及此项内容/
1、仓库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应符
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的规定。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有专人管
理。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
用的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存放其它
物品。
3、危险化学品仓库有报警装置,有
供对外报警、联络的通讯设备。
4、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止吸
烟和动用明火标志。
5、仓库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建筑防
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
6、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
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规定。
7、甲、乙类物品库房设置的电瓶车、
铲车是防爆型的。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不准设置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
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
器。
9、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
场所,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仪。
储罐区的消防给水和灭
火设备应符合《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的规
定。
储罐区的消防设施、器材
有专人管理。
有供对外报警、联络的通
讯设备
储罐区醒目的防火、禁止
吸烟和动用明火标志。
符合《建筑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的规
定。
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
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的规定。
不涉及此项内容
B合格
B合格
七
消
防
与
电
气
设
施
B
B
B
合格
合格
合格
B
B
合格
/
B不涉及此项内容/
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
合格
警仪。
储罐区有符合国家标准
10、仓库有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物防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雷设计规范》(GB50057-94)规定的B合格
(GB50057-94)规定的防
防雷装置。
雷装置。
11、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储罐、有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设
管道及其装卸设施应有符合相应国B计规范规定的防静电措合格
家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的防静电措施。施。
注:1、类别栏标注“A”的,属否决项。类别栏标注“B”的,属非否决项。
2、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为符合安全要求。
3、A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不符安全要求。
4、B项中有5项以上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安全要求;B项不合格的少于5项(含5
项),但不超过实有B项总数的20%,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5、B项中的不合格项,均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必须由重新评定,能基本达到
安全要求的,也视为基本符合要求。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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