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广告适用处罚条例

更新时间:2024-11-15 00:06:0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9日发
(作者:带薪年休假)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

卫生管理办法》

名称: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

批准张贴、张挂宣传品等的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外,可以并处警告、:(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

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2、《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

项: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

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

下列规定处以;拒不改正的,加倍: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

(五)项、第十三条规定的,处以100元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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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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