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文化及其法律规制

更新时间:2024-12-25 15:02:0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9日发
(作者: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作者:李长健[1];禹慧[1]

作者机构:[1]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出版物刊名:广西社会科学

页码:81-84页

主题词:绿网络文化;法律规制;主体作用;信息评议评价制度

摘要:网络文化具有媒介特殊性、高时效性、开放性、虚拟性等基本特征。由于传统过滤技

术的弊端、一些网络行为的危害、网络相关法律的缺失等原因,有必要对网络文化加以法律规

制。对此,应充分发挥国家管理主体的主导作用、网络用户的主体作用以及社会中间层的基础作

用,建立互联网信息评议评价制度,从而构建和谐健康的绿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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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网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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