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CZS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大事项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
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BJDR律师事务所
二。一六年五月
BJDR律师事务所
关于
CZS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大事项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
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CZS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BJDR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CZS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CZS企业”)的委托,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
称“基金业协会”)反馈意见的要求,就CZS企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出具本专项
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范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事
宜发表法律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并保证该法律意见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及本所律师已经得到CZS企业的保证:CZS企业向本所提供的为出具本
专项法律意见书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合法、有效,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CZS企业向本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
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就对于本专项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
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CZS企业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文件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
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仅供CZS企业向基金业协会提交备案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或重
大事项变更备案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道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一、czs企业填报lq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和原因
根据本所律师对CZS企业工商内档资料的查阅及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的情况,并结合czs企业相关人员的介绍,CZS企
业设立时,合伙结构及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图所示:
理有限公司
---------------1--------------
3%
LP:zcg
19%
LP:lq
I
68%
・、WW
W
W
§2%
czs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CZS企业合伙人共八名,分别为:
1>普通合伙人:
ky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xxx,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股
东为czs企业的有限合伙人zcg(占50%股权)和lq(占50%股权),在czs企业中认
缴出资75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3%。
2、有限合伙人:
(1)zcg,身份证号码XXXX,在czs企业中认缴出资xx万元,占总出资比例
的19%;
(2)lq,身份证号码XXXX,在czs企业中认缴出资xx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
68.0%;
(3)Ik,身份证号码XXXX,在czs企业中认缴出资5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
2%;
(4)wy,身份证号码XXXX,在czs企业中认缴出资5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
2%;
(5)wxy,身份证号码XXXX,在czs企业中认缴出资50万元,占
总出资比例的2%;
(6)Ic,身份证号码XXXX,在czs企业中认缴出资5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
2%;
(7)Ibt,身份证号码XXXX,在czs企业中认缴出资5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
2%;
据czs企业介绍,基于上述情况,因Iq女士在czs企业中认缴出资超过2/3,且
在实际经营管理中担任总经理职务,对企业实际经营有重大影响,czs企业在基金业
协会填报的信息中,将lq女士填报为机构实际控制人。
二、lq向jsw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合伙份额的情况及未在系统中变更实际
控制人的原因
2015年7月133,lq与jsw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
Iq将其持有的czs企业24.5%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612.5万元,尚未实缴)转
让给jsw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日,jsw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CZS企业其他合伙人
签订了《合伙企业入伙协议》。
2015年7月23日,czs企业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办理了上述
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和新合伙人jsw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入伙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份
额转让完成后,czs企业合伙结构如下图所示:
CZS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新合伙人jsw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在CZS企业中认缴出资612.5
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24.5%o其股东为zjl和zz,均为境内中国公民。
据czs企业介绍,上述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因lq女士在czs企业中仍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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