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真题

更新时间:2024-11-07 15:24:5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8日发
(作者:房屋出租怎么写)

江西财经大学

专业:经济法专业

考试科目:经济法学

亏兽提示.者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

依据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

1、经济调节权2、经济法主体3、价格欺诈行为4、公共物品5、行政垄断

二、简答题(每小题12分,共36分)

1、我国现行立法对经营者经营范围的主要要求和控制宽严度的选择

2、银行业监管的原则

3、我国对鼓励和保护投资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分析题(24分)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的协调下,自去年年底开始,国内

排名前几位的方便面寡头就召开了3次内部价格会议,并最终在2007年7月15

日达成一致意见:康师傅、统一、今麦郎、日清、农心等10多家知名企业全部

参与统一调价,对1元以下的低端面,由各企业为主,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

提价策略。所有企业将参与此次调价,其市场覆盖率将达到95%以上。具市场

调查,我国方便食品生产加工规模以上企业有100余家,但排名前六位的企业年

销售收入占行业80%,排名前十位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占行业90%。

对于这一事件,各方反映不一。有的认为:方便面涨价是物价普涨的正常企业行

为;有的认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问:(1)你对该行为的认识如何?为什么?

(2)我国《反垄断法》对此行为是如何规定的?能否豁免?

四、论述题(每题30分,共60分)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2、我国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及其完善对策

江西财经大学

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B卷)

专业:经济法专业

考试科目:法理学,民法

重要提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

依据

法理学部分(75分)

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计30分)

1.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2.简述法律解释的原则

3.试述法的规范作用

二、论述题(20分)

1.试论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

三、材料分析题(计25分)

1、试分析下列法律条文:

(1)“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

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2005)》第2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同上,第16条)

(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

况,经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1997)》

第63条)另外,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的复核机关为,

但曾经将此权力授予各高级人民法院。

民法部分(75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民事法律事实非法人组织效力待定民事行为预告登记不安抗辩权

二、简答题(每题小10分,共30分)

1、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2、表见代理的概念、构成要件及意义

3、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三、论述题(本题共20分)

请结合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论述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内容、立法表现,

并就这一原则的意义谈谈你的认识。

四、案例分析(本题共1O分)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

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

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

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终于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

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

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

指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

补足差价。

请结合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B卷)

专业:宪法学、行政法学

考试科目:810,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

重要提示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

题依掂

一、简答题(第小题l0分,计60分)

1、简述我国行政主体的类型

2、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

3、简述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4、简述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

5、简述适用撤销判决的情形

6、简述行政赔偿的方式

二、论述题(第l、2小题各20分,第3、4小题各25分,计911分)

1、试论行政处罚的种类及设定权限分析

2、试评论我国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3、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4、试论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审理依据)

江西财经大学

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A卷)

专业:宪法学、行政法学

考试科目:601,法理学、宪法学

重要提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

依据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

1、简述宪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宪政的基本特征

3、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4、简述法律程序对法律适用的作用

5、简述法律原则的作用

6、简述法与自由的关系

二、论述(每题20分,共4O分)

l、论述宪法解释的原则与必要性

2、法律移植与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关系

三、材料分析题(每题25分,计50分)

1、1982年宪法第31条的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

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试分析:(1)本条规定的涵义;

(2)本条规定与宪法其他条款(如第1条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第2条天于社会

主义制度是我国根本制度等)的关系;

(3)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澳门等的)的合宪性。

2、1967年,“文化大革命”的造反派迅速将予头瞄准了刘少奇,他和夫人王

光父外始遭揪斗。在一次批判大会上,共和国主席刘少奇,被勒令佝腰首,

坐“喷气式”,长时间地接受围殴羞辱。回到办公定,他气愤不已,从怀里抽出

《宪法》,大声抗议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么样对待我,这无

关紧要,但我要捍卫的尊严。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计我讲话?

宪法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要受到法律的严历制裁!”

一句震耳欲聋的声音在整个中国大地上竟激不起丝毫回声!

存同样的危急时刻,同为难友的陈毅元帅,对布道的不是什么“宪法”、

“公民”、“人权”之类的舶来语,他高敞嗓门,雷霆般一声断喝:“说,

‘际毅是个好同志!”’小将们果然傻眼了,惶恐不知所措。

刘少奇的切肤之痛所隐含的无疑是整个民族的巨大内伤。一个“全能政治”、

“个人威权意志”滥觞的时代,同样也是一个“个体价值”、“生命尊严”、“宪

法权利“遭践踏遭放逐的时代。当宪法尊严可以像手纸一样被随意撕破的时候,

人的自由和权利也就保不住了。

用所学宪法学知识分析以下问题:

(1)谈谈您对本宪法案例的感想?

(2)如何加强中国特社会主义宪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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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B卷)

专业:刑法学

考试科目:刑法学

重要提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

依据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溯及力

2、间接故意

3、不能犯未遂

4、合同罪

5、伪证罪

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2、简述我国刑法对于教唆犯的处罚规定。

3、简述缓刑制度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4、阐明抢劫罪最高刑为死刑的法定情节有哪些?并加以简释。

三、论述题(30分)

论贪污罪概念、构成特征及其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2003年下半年,被告人白某与湖北某市个体经营者张某做生意,张某欠下白

某的货款6000余元。白某向张某邀约了被告人于某、高某等五人(后四名犯罪

嫌疑人在逃),携带手铐,租乘人体出租车从某县开往某市。途中,白某买了舒

乐片一盒。1月21日下午白某等人到达某市。白某先到张某家去要钱又未

果,即于当晚8时许张某骗出,与同伙将张某挟持到出租车上,沿107国道朝回

开。途中,张某极力反抗、呼喊。白某与同伙对张某进行了殴打,于某用酒瓶打

了张某头部一下,高某等人用手铐铐住张某的双手。张某继续呼喊,开某迫使张

某吞服舒乐9片,并用毛巾堵住。嗣后,见张某没有动弹,白某、开某即对

张某进行人工呼吸,感觉张某仍无呼吸反映和心脏、脉搏跳动,就认为张某已经

死亡。遂将车从107国道侵岔入另一条公路,驶到某村路段,将张某抬入一涵洞

内的泥水中,后驱车逃离现场采访。三日后,张某被人发现死于涵洞中。经法医

鉴定:死者张某尸体上虽有较多的损伤,且头面部的创伤较重,但这些创伤均不

足以导致张某立即死亡。而在死者呼吸道内有泥沙阻塞呼吸道。故鉴定结论为:

死者张某系生前被泥沙阻塞呼吸道导致窒息而死亡。

问:对于本案的白某、于某等人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2、被告人卢某从龚某处得知有一辆雅马哈400太子二轮摩托车要出售,即谎称自

己是浦江人购车为名跟随龚某到黄某看车、谈价格。后卢某与黄茉、龚某分乘

两辆摩托车,将雅马哈400太子摩托车开到某电话亭边,卢某进亭去打电话,谎

称过半个小时其阿姨会来付款车,并以“试车”为名向黄某要了摩托车钥匙。

卢某先在电话亭旁边进行试车,数分钟后,见黄某、龚某也进电话亭内打电话,

乘机加速,驾驶摩托车向东阳方向行驶,大约开了2.5公里左右,因故车翻人伤,

被尾追而至的黄某、龚某发现,并送义乌市人民医院抢救。由于摩托车受到损坏,

黄某与卢某就赔偿经济损失未达成协议,即将卢某扭送派出所。经鉴定,该摩托

车价值人民币14000元。

问:对于被告人卢某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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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

(B卷)

专业:民商法

考试科目:法理学,商法

重要提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

法理学部分(75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3O分)

1.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2.简述法律解释的原则

3.试述法的规范作用

二、论述题(20分)

试论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

三、材料分析题(25分)

试分析下列法律条文:

(1)“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

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2005)》第2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同上,第16

(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

经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63条)另外,依照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的复核机关但曾经将此权力授予各高

级人民法院。

商法部分(75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商辅助人发起设立共益债务票据的伪造保险

1.商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2.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类型

3.新《企业破产法》主要在哪些方面实现了突破

4.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三、法条分析(10分)

我国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

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

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

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

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

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

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

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上述法条的含义是什么?

(2)该法条赋予了股东何种权利?这种权利的性质是什么?

(3)股东行使这一权利时应具备哪些条件?

四、案例分析(第1题12分,第2题1O分,共22分)

1、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每届3年,连

选可以连任。李某经股东大会选举而成为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股东张某

由于对公司的经营方针不满,向公司董事李某提出意见,要求按其意见改变公司

的经营方针,但董事李某拒绝了张某的意见。2001年9月召开股东大会时,张

某联络公司其他一些股东以董事李某不懂经营为由,向股东大会提议解除李某董

事之职。股东大会通过了该提议,做出了解除李某董事职务的决议,李某当即表

示反对。事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自己并无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

的法定义务,在董事任期内公司股东会无权解除其职务。

问题: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对公司的法定义务主要有哪些?

(2)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2、2003年11月5日,某保险公司与某航空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代办保险的协

议。协议规定保险公司委托航空公司代办飞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单保险

金额为20万元,收取保费20元,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给付航空公

司手续费,航空公司应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的保险费上交,保险公司则计付手续

费。2004年7月1日,赵某乘坐该航空公司的班机,在该航空公司售票点购买

机票时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单。该班机在空中飞行时由于气流影响飞机颠

簸,造成赵某小腿骨折。事后,赵某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却拒绝

赔偿,保险公司的理由是由于航空公司连续2个月未向保险公司上交保险费,保

险公司已单方决定终止与航空公司的委托合同。赵某为此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

司支付保险赔偿金。

问题:

(1)在以上保险法律关系中,航空公司居于何种法律地位?

(2)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江西财经大学

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A卷)

专业:民商法学

考试科目:民法(含知识产权法)

重要提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

依据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2分)

l、缔约过失责任

2、同时履行抗辩权

3、共同危险行为

4、事实行为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8分)

1、试述法人逾越目的范围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

2、试述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3、物权法定的基本内容

4、侵害债权的行为应否构成侵权行为?为什么?

5、简述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

6、简述我国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你对侵权赔偿领域存在“同命不同价”的现象作何理解?(引发“同命不同

价”争论的规定源自《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29条,该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2、论一般人格权制度的功能

四、法条理解题(每题20分,共40分)

1、德国民法典第90a条规定“动物不是物”,请谈谈你对这一条款的理解。

2、试分析下列法律条文:

(1)“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

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

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

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2001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

30条)

(2)“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该软件是侵权物品,其侵权责

任由该侵权软件的提供者承担。但若所持有的侵权软件不销毁不足以保护软件著

作权人的权益时,持有者有义务销毁所持有的侵权软件,为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

侵权软件的提供者追偿。”(1991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2条)

五、案例分析(每小题20分,共20分)

1、2000年10月,原告刘京胜在上网访问被告搜狐公司的搜狐网站时,发现

通过点击该网站“文学”栏目下的“小说”,即进入搜索引擎页面。根据页面提

示顺序点击“外国小说@(5064)”、“经典作品(86)”、“唐吉诃德一一[西班牙]

塞万提斯”、“译本序言”后,可在页面上看到其翻译作品《唐吉诃德》。于是,

原告刘京胜申请北京市公证处对以上上网的操作过程、路径和终端监视器上显示

的页面内容进行公证,后据此于24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

月6日,被告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按照原告上网的过程、路径进行公证。15日,

被告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对上WWWc88.com、WWW.chenqinmyrice.tom、

www.yifan.net网站访问《唐吉诃德》中文版的过程和路径进行公证。被告两

次公证的目的在于证明:(1)该作品不是其搜狐网站上载,亦不在搜狐网站的网

页上,而是通过搜狐网站的搜索弓I擎进入他人的网页后才看到该作品;(2)直

接访问www.yifan.net、www.c88.com、www.chenqinmyrice.tom网站,

即可看见载有原告翻译作品的网页;(3)由于搜狐网站与上述三个网站有链接关

系,所以能通过搜狐网站访问这三个网站载有原告翻译作品的网页。11月23

日,法院开庭审理时,原告当庭明确要求被告断开与上载其翻译作品的网站的链

接。被告以法律未规定链接是侵权为由拒绝。30日,被告才断开链接。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江西财经大学

2O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B卷)

专业:诉讼法学

考试科目:民法、刑法

重要提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

依据民法部分(75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民事法律事实非法人组织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预告登记不安抗辩权

二、简答题(每题小1O分,共30分)

1、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2、表见代理的概念、构成要件及意义

3、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三、论述题(本题共20分)

请结合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论述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内容、立法表现,

并就这一原则的意义谈谈你的认识。

四、案例分析(本题共10分)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

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

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

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终于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

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

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

指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

补足差价。

请结合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刑法部分(75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题5分,共25分)

1、刑法的溯及力

2、过失犯罪

3、连续犯

4、减刑

5、罪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筒述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主要因素。

2、简述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3、简述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和处罚。

三、案例分析题(20分)

张三偶然路过某甲家,见其豪宅大院,甚为富有,遂生盗窃之意,回家与李四商

量,李四说,”你要干事我帮你就是了,跟着你干!”但张三觉得人手少了不好

办,叫李四去拉人。李四到同伙王五,说要盗窃某甲家,王五欣然同意。王五

又去赵六,但赵六不干,王五就唆使孙七将赵六的儿子打成轻伤,并威胁赵六

说,”你要不干小心的全家的小命!”赵六不得已,只好同意。当天晚上,张三、

李四、王五、赵六四人前往某甲家盗窃,李四因害怕被抓借口上厕所而逃走,只

有张三、王五、赵六三人。张三入户盗窃,王五帮忙,赵六放哨,窃得财物计价

值六万元。因害怕逃走的李四走透风声,分给李四五千元,李四亦接受;赵六主

动放弃分赃,但保证一个字都不说出去;剩下的张三、王五二人均分。后四人被

抓获。

问题:

(1)王五就唆使孙七将赵六的儿子打成轻伤,王五在这起故意伤害案居于何种地

位?应如何处罚?

(2)李四是否构成是张三、王五、赵六三人盗窃犯罪的共犯,为什么?

(3)张三、王五、赵六在这起盗窃犯罪中分别居于何种地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应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江西财经大学

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A卷)

专业:诉讼法学

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

重要提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L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

依据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O分)

1、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

2、第三人

3、财产保全

4、民事裁定与民事判决

5、期间与期日

6、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

二、简述题(每题1O分,共40分)

1、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

2、简述反诉的条件

3、对民事诉讼中的哪些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认定?

4、简述公开审判制度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论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

2、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四、案例分析(第1、2题10分,第3题2O分,共40分)

1、(本题10分)原告甲在某商亭购买了一箱啤酒,在开启啤酒时,啤酒瓶

突然爆炸,将甲的手炸伤。为此,甲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商亭和生产啤酒的厂家

赔偿损失。问:(1)甲应以谁为被告起诉?(2)甲应向何地法院起诉?(3)甲应向法

院提供哪些证据来证明其主张?

2、(本题10分)某化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了附近甲、乙、丙三个村共有的水库,

使渔业大为减产,受损数万元。三个村联合向法院起诉索赔。经法院调解,化肥

厂只同意赔偿索赔金额的50%,甲、乙两村表示同意,遂与化肥厂达成协议,

调解书送达丙村时,丙村拒收,并声称当天调解时不在场,甲、乙两村也未事先

向丙村征询意见,因此,仍坚持要求化肥厂按诉讼请求全额赔偿。问:

(1)应如何确定该案的管辖?

(2)丙村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与甲、乙村的关系如何?

(3)乙两村与化肥厂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4)法院应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3、(本题20分)甲和乙是邻居。2000年5月,甲和乙因门前排水沟的走向问

题产生了争议,在双方打架的过程中,甲将乙的脸部打伤,经鉴定乙的伤为轻伤。

乙住院20天才出院。乙出院后要求甲赔偿。经甲和乙所在地的法律服务所

的司法助理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甲一次性赔偿乙5000元,乙今后不得再提

出其他要求。乙出院后发现创伤影响其容貌且无法恢复,乙因此觉得甲的赔偿数

额少,又去甲交涉。甲认为双方就此事已处理完毕,拒绝再给乙任何赔偿。乙

欲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提供的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一审法院受理后,查明甲与乙已达成协议,并已经履行,遂裁定驳回乙的起

诉。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乙可以采取何种措施?(2)假设一审法院受理案

件后,经审理查明,乙与甲的纠纷曾经司法助理员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且乙表

示不再提出其他请求,法院认为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不予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乙能否再次起诉?(3)假设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后主持调

解,乙与甲达成协议,由甲再赔偿乙2000元。人民法院向乙送达调解书时,乙

未在家,于是将调解书留在了甲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

什么?(4)假设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后主持调解,乙与甲达成协议,由甲再赔偿乙

2000元,并当庭支付。上述事实由书记员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

员和书记员在笔录上签字。3日后,乙反悔,认为甲赔偿的数额少,并声称法院

的审判人员在调解之前并未征得其同意,在调解过程中对其施加了压力。在这种

情况下,乙能否上诉?为什么?(5)如果二审法院决定提审,应如何进行?可否继续

主持调解?

江西财经大学

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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