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决议”不是违规违纪的“挡箭牌”
文/许贵元
领导干部,尤
其是班子“一把
手”,更要带头遵
纪守法、廉洁自律,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云南省鹤庆县草
海镇镇长施某在党政联席会议上,通
现实中,因为极少数干部把“集体决议”
和“民主商定”当作“挡箭牌”,增大了反
“四风”“查腐败”的难度和阻力。中央提出
反“四风”“腐败查”,要保持高压态势,持
续发力、久久为功,说明我们面临的情况具
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因此,我们要
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时刻警惕违法乱
纪行为破坏良好的政治生态、营商环境和发
展环境,清除改革开放前进路上的各种阻力
和“绊脚石”。
事实证明,集体违规,法纪难容。新
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
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民主集
中制原则,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同
时,《条例》对违纪的党组织也作出了相
应的处分规定。由此说来,领导干部,尤
其是班子“一把手”,更要带头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法治
观念,破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时
刻将政治纪律挺在前面、使命责任扛在肩,
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民主科学
决策。
(来源:人民法院报)
强化主体责任意
识,增强法治观念,
破除“法不责众”
的侥幸心理,时刻
将政治纪律挺在前
面、使命责任扛在
肩,带头落实民主
集中制,坚持依法
民主科学决策。
过了他提出的“未经镇党委、政府同意,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调阅财务资料及涉
密的、敏感的、内部掌握的档案材料”决议,
以此阻挠县纪检监察干部上门调查。
事实上,类似上述案例已经屡见不鲜。
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
风”规定出台以来,不想腐、不能腐、不敢
腐的有效机制基本形成,违规违纪、违法乱
纪等腐败现象有所收敛,但仍有少数干部无
视党纪国法甚至顶风违纪。有的钻国家政策
空子,堂而皇之地搞政策变通,以达到欺上
瞒下、弄虚作假的目的;有的打着维护和保
护众利益的幌子,大搞歌功颂德的政绩工
程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以达到个人的政
治目的;但更多常见的则是个别单位主要领
导把个人的私欲和贪腐的一些违规做法,以
领导班子的名义研究形成“集体决议”,认
为这是最好的“挡箭牌”,即便查出问题,
出了事故,也由“集体承担”和“集体兜着”,
以减轻自己的罪责,或将追责和问责一推了
之。这无非是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逃避纪检
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最终还是难逃党纪国
法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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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玲
决策探索2020.3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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