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
怡
秋
64
法
治
在
线
·
名
案
回
眸
(图/视觉中国)
晋
江
特
大
假
药
案
始
末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假药问题屡屡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随着电影《我不是药神》在全国的热映,
再次引发了全民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激烈讨论。实际上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期也曾经出现过一桩轰
动全国的假药案。就在1985年的6月16日,《人民日报》以显著的篇幅发表了一篇通讯,在这篇标题叫做
《触目惊心的福建晋江假药案》的报道中提到,晋江的一些民营企业大量制造贩卖假药,在全国范围内
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消息一出,震动了整个福建省乃至全国。
为谋利益,绞尽脑汁寻觅监管漏洞
说起整个事件的起末,就不得不说到位于福建省晋江县的陈埭
镇。在改革开放初期,晋江县的乡镇企业共有57家,其中有45家都
坐落在陈埭镇。也正因如此,陈埭镇也被称之为福建省乡镇企业的
发源地。然而在当地乡镇经济发展的伊始,陈埭镇主要以制鞋业及
饮料生产的乡镇民营企业为主。可由于制鞋行业当时普遍存在着生
产工序复杂,技术要求较严、制作销售周期过长等特点,前期还需承
担较高的原料、人工的成本压力。相较之下,饮料行业的入行门槛较
低,且来钱更快。于是在民间资本、民间市场还不算繁荣的当时,为
扩大市场规模加大生产力度,谋求更大利润,一些生产饮料的企业便
将目光投向了当时的公费医疗消费领域,针对当时社会对于食品药品
法定区分模糊,普遍存在界定难、鉴定难、处罚难的“三难问题”的特
点,企图通过夸大其产品功效、钻法律漏洞、打擦边球等方法,达到
挤占公费医疗消费领域的市场份额,谋取“暴利”的目的。
于是在陈埭镇涵口村党支部书记陈德柿的带领下,当地以投资
合股的方式开办了“涵口食品一厂”,将其旗下一款原本名为“玫瑰
茄”的“快餐银耳”改头换面重新包装,在产品外包装上贴上了药品
的标签,再套上伪造卫生行政部门的药品审批文号。摇身一变成为
了商家口中所谓的“清肺冲剂”“感冒药剂”。然而也就是前后几道
加工工序的变化,使得原本每箱成本仅为五、六十元的“速溶饮料”
Copyright©博看网htsReserved.
最终转变为了售价二百五十余元的“治病良药”,并发往全国各地的
行署党组的公开信,指示要从严从快的解决晋江假药案件,不久之
医疗市场广泛销售贩卖。
后中纪委的调查小组来到晋江,开始对假药案件展开全面的调查。
随着调查的渐渐深入,案件的各种细节也逐渐开始揭示在了世
为拓市场,上下打点腐蚀政府官员
人的面前。早在1983年的10月,陈埭镇的领导为了使假药的销售符
当然这一“销售手段”想要取得成功,其关键就在于如何躲过食
合相关法律规定,将虚假报告上报至省厅,把当时已经投入生产销
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并打入卫生系统医药系统的内部。然而对于
售的十四种假药和三种食品饮料统统改写定性成为了食品类别,并
这一问题,“涵口食品一厂”的股东们更是有着“特殊的手段”。
希望得到领导的支持,要求相关卫生检疫部门给予卫检。福建省卫
据调查,最开始股东们以馈赠电子表、自动伞等小物件的方式
生厅经过调查,揭穿了事实真相,明确禁止相关产品的生产。省委、
敲开一部分医药单位的大门,但到后来一些单位对这些小东西瞧不
省政府领导也先后同意了卫生厅的报告。可让人意外的是,就在上
上眼了,便渐渐开始以“送年货”“辛苦费”“顾问费”的等方式腐蚀
级下发相关禁止性文件后,陈埭镇的假药厂不仅未曾减少,相反更
着相关部门。假药厂也凭借着“托关系”“走人情”的外衣,敲开了公
是从三十六家增加到四十六家。随着假药案的查处,人们才发现:正
费医疗消费领域的大门。然而,这一切却仅仅是个开始,面对着制造
是这个镇的一干领导人在背后的支持、怂恿甚至直接参与到了假药
贩卖假药背后巨大的经济利益,更多的乡镇企业甚至是乡镇干部都
的生产与销售。这个镇的党政领导干部,无一例外地接受贿赂,充当
参与了进来。
着制假企业的保护伞,欺上瞒下,一次又一次的突破法律与道德的
就在1984年春节前夕,涵口村的领导们给当时公社的领导干部
底线。
送上了“春节慰问”,每人50元至300元不等,不仅如此,他们还拿出
1985年8月11日,中共晋江县委宣布了对假药泛滥成灾负有重
了一万三千余元向陈埭镇领导行贿。而在这,不得不提的便是为假
大领导责任的陈埭镇党委进行改组的决定。并指出:“陈埭镇在短
药厂销售假药提供账号的企业供销公司。该公司仅仅在当
短三年时间里,发展成为晋江假药的聚集地,并将大量假药推销到
年就为假药的销售开出了价值三百多万元的发票。过程中,单是“手
全国,坑国害民,这种明目张胆的犯罪行为长期得不到制止,是与原
续费”就盈利六万余元,而这些钱除去供自己挥霍的部分外,黑心企
镇党委的支持、纵容、包庇分不开的。原镇党委的几个主要领导人收
业还专设资金款项负责向镇领导行贿。除了常见的现金红包外,进
受贿赂更有甚者投资入股亲自参与兴办假药厂,从中牟利。在晋江假
口商品、名牌烟酒等“年货”的购置也是毫不手软。
药案被公开揭露后,又暗中策划、抵制查处。几个主要领导人还订立
倘若说受贿还能解释为被动行为的话,主动入股制假企业,享
了攻守同盟,企图掩盖真相。以上事实清楚的说明了陈埭镇原党委
受企业年度分红就毫无任何说辞可言了。令人震惊的是,经后续调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不能纠正自身的错误,必须按照党章规定予
查发现,镇政府的“一把手”镇委书记竟亲自带头参与入股,镇领导
以改组”。县委的决定还明确指出,对原党委成员中的违纪者将进一
无一例外均成为了制假企业的持股股东。而随着相关部门腐败问题
步查清问题,区别情况,严肃处理。触犯法律者,建议由司法机关依
愈演愈烈的同时,晋江县的假药厂也如同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鼎
法惩处。同时宣布了晋江地委、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原陈埭镇党
盛时期共开设二十八个冒牌药厂,伪造卫生行政部门的药品审批文号
委主要成员的组织处理,决定撤销镇党委书记蔡绍利,副书记洪肇
一百零五个,非法生产、销售一百四十二个品种,所制造销售的假药
添、陈清火、陈注升等人的职务;免除镇纪委书记丁显操的职务;建
也在全国各地迅速蔓延了开来。
议撤销镇长洪肇添,副镇长李志达行政职务。
1985年8月10日当地再次召开查处假药案大会,依法逮捕了四
东窗事发,雷霆出击整治市场乱象
名制造销售假药的犯罪分子陈注升、林复元、陈长兴、陈金钩。至
晋江假药案实际上始发于1983年,在假药销售至全国各地后的
此,晋江假药案中已有八人被依法逮捕。
不久,就有部分单位向陈埭镇政府要求退货,然而镇政府却以这是
企业的市场行为为由,不予处理,在简单接待来访人后便不了了之。
盖棺定论,冷静分析判别法规内情
那以后,福建省有关部门便陆续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举报函件,内
根据我国1979年刑法第164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制造、贩
容均反映晋江假药案的相关情况,甚至有的当事人都向法院提起了
卖假药危害人民健康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
诉讼,但却始终得不到合理的回应。一些领导部门明知内有乾坤,却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