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卷第3期
天中学刊
Journal ofTianzhong
、,0_I_25 No.3
Jun.2O10 2010年6月
法律文化全球化
对一个合理悖论的阐析
王晓广
(哈尔滨理工大学马列部,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摘要:当今世界,随着人类实践交往空间不断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法律全球化已经成为法律发展的基本趋
势。与此相适应,法律文化全球化也必然得以发展。然而,法律文化全球化并非是法律的绝对趋同化,其结果
也不是演进为某种普适性法律文化,其过程是一个同质化与异质化、一元化与多元化、普遍化与特殊化相统一
的矛盾发展过程。法律文化全球化本身就是一个合理的悖论。
关键词:全球化;法律全球化;法律文化全球化;悖论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5261(2010)03—0023—04
尽管其间不乏怀疑论以及反全球化论者的质疑和抵制,但大 2O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进一
步加强,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时代特征。在此
进程中,各民族法律文化交流发展不断打破时空界限,并在
冲突和整合之中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多元共生。
可以预见,法律文化的全球化将是世界法律文化未来发展的
必然趋势。
一
多数学者对全球化这~经验事实并不加以否认。那么,全球
化究竟是一种虚幻的语境建构,还是一种客观发生的事实?
究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历史进程,还是一个虚构的神
话?笔者认为,全球化概念本身与其说是一种话语建构,毋
宁说是对当下世界存在状态的一种客观表述,其间既有西方
学者的评说维度,也有我们自身言说的主观视角。本文试图
对全球化作如下理解:所谓全球化,表征的是全球范围内人 、全球化——当今世界法律文化发展的时空场域
“全球化”作为一个概念,大约在2O世纪60年代初首 类生产、生活等实践交往的一体化进程和现象。
首先,全球化是世界各个国家、地区和民族之间日益紧 次在英语语言中出现【1] ,但真正被重视和频繁使用则是在美
国经济学家提奥多尔・莱维特于1985年发表题为《市场全
球化》一文之后【2 。自20世纪90年代始,“全球化”作为
一
密相联的一个必然历史进程。可以说,全球化并不是今天才
出现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突破自然经济的桎梏和狭隘的实
践交往空间,不断打破地域界限走向沟通与融合的过程,是
人类历史发展从地域史走向世界史的过程,是人类历史发展
的必然趋势和规律。正如赫尔德所说:“全球化指的是社会
种理论,迅速扩展到国际社会的各个研究领域,无论是西
方世界还是东方国家,有关学者都在试图构建自己的全球化
理论,阐释全球化对当代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及历史性变
革。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球化”问题本身已经全球化了, 交往的跨洲际流动和模式在规模上的扩大、在广度上的增
加、在速度上的递增,以及影响力的深入。它指的是人类组 各领域学者都从自己特有的认识视角和价值取向对全球化
及全球化问题进行诠释。
那么,何谓全球化,全球化的本质是什么,人们对之理
解各异,众说纷纭。根据赫尔德在《全球大变革——全球化
时代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一书中的概括,现有的西方全球
化理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大类:极端全球主义者、怀疑论
者和变革论者f 3] 。国内学者关于全球化的各种解释,根据俞
织在规模上的变化或变革,这些组织把相距遥远的社会联结
起来,并扩大了权力关系在世界各地区和各大洲的影响。”【5 Jl
其次,全球化还表征了一种综合性的事实状态和客观结果,
即世界各个国家、地区和民族在经济、政治及文化等领域的
交往与融合的当下状态。尽管怀疑论者对全球化提出了质
疑,但当今时代,随着人类科技发展和实践交往空间的扩大,
世界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都呈现出比以
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加显见的全球性发展态势,确是一个不
争的事实。特别是自20世纪8O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发展的
可平先生在《全球化研究的中国视角》一文的分析,大致可
以归纳为三种基本观点:过程论、资本主义扩张论及西化论
等【 】 。综而观之,对于全球化这一概念的界说有诸多不同,
收稿日期:2010 01.25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08E043)
作者简介:王晓广(197O一),男,黑龙江鹤岗人,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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