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总结3篇
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总结第1篇
一、活动情况
活动从20xx年6月1日开始到20xx年11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动员、组织
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进行,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
真正树立,管理制度、便民措施真正落实,服务能力、案件质量真正提升,基层
工作站点功能作用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整体推进,为民服务、便民服
务、优质服务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做法体会
在活动期间,我局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
动实施方案,深刻理解和领会其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法律援助管理工
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法律援助
规范化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从落实岗位责任入手,工作管理水平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健全完
善法律援助机构队伍管理、业务管理、经费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落
实融入日常工作,把握县政协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调研机会,争取政府重视,把增
加法律援助人员、经费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县政府拟出台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意见;二是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分
工明确,自觉履行管理职责。三是中心主任缩减办案时间、数量,把主要工作精
力放在管理上;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人员除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外,按照岗位职责承
担管理任务,人人参与管理,人人负有管理职责。
(二)从提高案件质量着眼,业务监管水平有新提高。一是全面落实法援
案件指派审查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法律
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从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
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环节都依规办理。二是事前、事中、事后实行案件
全过程监控。事前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坚持"四统",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同
时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事中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对承办人工作进度、工作
质量和承办结果全程跟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旁听,局分管领导多次
组织案件旁听,案后点评活动;事后审查案卷,看办案人员的办案是否认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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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回访受援人征询意见,改进工作。结合市中心案件质量抽
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举一反三,限期整改。三是实行办案补贴与办
案质量挂钩。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及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卷
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
四是确立法律援助重点范围,在保持案件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着力优化案件结
构,提高社会律师办案比重和诉讼案件比例。
(三)从加强基层培训着力,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新提升。一是加强对法律
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工作站人员信息化应用指导,举办一期基层人员信息化
应用培训班,提高信息化应用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做到熟练使用法律援助综合管
理信息系统,完善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各乡镇、律所工作站网上办案系统的有效衔
接,实现"全案、全员、全流程"的目标;三是加强咨询录入。法律援助中心和
各乡镇工作站法律咨询应建立台帐,应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全部录入,
丰富咨询信息内容,实现咨询系统管理,提高咨询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便利基层众出发,加强站点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按照《省法
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建设,真
正形成覆盖全县的法援工作网络,方便基层众就近申请。二是加强对乡镇司法
所工作站点的管理,确保有标牌,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明确工作站职责,
发挥功能作用,树立了梅山镇潭湾社区等一批示范联系点,以点带面,起到了宣
传员、引导员、办事员、初审员、监督员的作用,示范效果彰显。三是加强对律
师所、法院、看守所和社团行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站有场所办公、有专人
接待、有经费办事、有规范名称、有工作台帐。
(五)从众学以致用着想,宣传报道工作取得新成果。一是加大对法律
援助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不断增
强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和支持,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形象;二是为宣传工
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法律援助宣传员,
制定信息量化考核标准,各乡镇工作站每季度报送一篇以上工作信息,实行信息
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奖励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积极性;三是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
城创建,作为创建必检单位,利用创建契机,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设,规
范接待礼仪,准确及时解答众咨询,提升服务形象;四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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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结合开展"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积极
宣传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和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当事人
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案件三个比例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案件结构仍存在不合理的一面,
法律援助规范化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仍是一项长期艰巨任
务。
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总结第2篇
一、活动情况
活动从XXXX年6月1日开始到XXXX年11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动员、组织
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进行,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
真正树立,管理制度、便民措施真正落实,服务能力、案件质量真正提升,基层
工作站点功能作用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整体推进,为民服务、便民服
务、优质服务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做法体会
在活动期间,我局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
动实施方案,深刻理解和领会其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法律援助管理工
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法律援助
规范化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从落实岗位责任入手,工作管理水平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健全完
善法律援助机构队伍管理、业务管理、经费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落
实融入日常工作,把握县政协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调研机会,争取政府重视,把增
加法律援助人员、经费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县政府拟出台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意见;二是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分
工明确,自觉履行管理职责。三是中心主任缩减办案时间、数量,把主要工作精
力放在管理上;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人员除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外,按照岗位职责承
担管理任务,人人参与管理,人人负有管理职责。
(二)从提高案件质量着眼,业务监管水平有新提高。一是全面落实法援
案件指派审查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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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从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
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环节都依规办理。二是事前、事中、事后实行案件
全过程监控。事前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坚持"四统",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同
时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事中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对承办人工作进度、工作
质量和承办结果全程跟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旁听,局分管领导多次
组织案件旁听,案后点评活动;事后审查案卷,看办案人员的办案是否认真,卷
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回访受援人征询意见,改进工作。结合市中心案件质量抽
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举一反三,限期整改。三是实行办案补贴与办
案质量挂钩。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及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卷
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
四是确立法律援助重点范围,在保持案件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着力优化案件结
构,提高社会律师办案比重和诉讼案件比例。
(三)从加强基层培训着力,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新提升。一是加强对法律
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工作站人员信息化应用指导,举办一期基层人员信息化
应用培训班,提高信息化应用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做到熟练使用法律援助综合管
理信息系统,完善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各乡镇、律所工作站网上办案系统的有效衔
接,实现"全案、全员、全流程"的目标;三是加强咨询录入。法律援助中心和
各乡镇工作站法律咨询应建立台帐,应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全部录入,
丰富咨询信息内容,实现咨询系统管理,提高咨询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便利基层众出发,加强站点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按照《省法
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建设,真
正形成覆盖全县的法援工作网络,方便基层众就近申请。二是加强对乡镇司法
所工作站点的管理,确保有标牌,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明确工作站职责,
发挥功能作用,树立了梅山镇潭湾社区等一批示范联系点,以点带面,起到了宣
传员、引导员、办事员、初审员、监督员的作用,示范效果彰显。三是加强对律
师所、法院、看守所和社团行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站有场所办公、有专人
接待、有经费办事、有规范名称、有工作台帐。
(五)从众学以致用着想,宣传报道工作取得新成果。一是加大对法律
援助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不断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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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和支持,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形象;二是为宣传工
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法律援助宣传员,
制定信息量化考核标准,各乡镇工作站每季度报送一篇以上工作信息,实行信息
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奖励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积极性;三是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
城创建,作为创建必检单位,利用创建契机,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设,规
范接待礼仪,准确及时解答众咨询,提升服务形象;四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
式,结合开展"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积极
宣传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和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当事人
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案件三个比例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案件结构仍存在不合理的一面,
法律援助规范化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仍是一项长期艰巨任
务。
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总结第3篇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
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20xx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
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
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
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
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
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
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
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
主要弱势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
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
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
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体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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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
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
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
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
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
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
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
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
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
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
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
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
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
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
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
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
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
(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
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
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
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
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
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
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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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xx年市财政
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
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
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
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XX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
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
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
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
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
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
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
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
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
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
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
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
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
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
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
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
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
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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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
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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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08 06:38: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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