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
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3、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
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5、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
制作的法律文书。
6、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
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7、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时制作的文书。
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0、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
文书。
11、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
面意见。
13、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
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14、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15、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
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16、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
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7、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
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
事实后依法改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
18、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为解决有关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
定。
19、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
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0、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协议而制作
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21、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
的书面处理决定
22、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
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经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决定。
2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依
照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4、监狱法律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
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25、罪犯入监登记表,是指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26、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在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
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27、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作的一种
文书。
28、监狱起诉意见书,是指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
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29、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是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根据罪犯申诉,认为判决可
能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30、律师实务文书,是指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法律
文书的总称。
31、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为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32、刑事自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33、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
34、答辩状,是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或民事、行政、刑事上诉状
的内容,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
书。
35、反诉状,是指民事案件或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被告人,针对原告或自诉人指控的同一纠纷事实或行为事实,提
出相反指控内容的法律文书。
36、民事再审申请书,是指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再审的法
律文书。
37、形事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
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
38、支付令申请书,是指债权人以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请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
出催促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命令的法律文书。
39、公示催告申请书,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为使票据上标示的权利与实际权利相分离,
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得以依法重新确认,申请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式限期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逾期不申报时,
判决利害关系人丧失该项权利的法律文书。
40、强制执行申请书,是指法律文书中确认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应当承担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文书。
41、宣告失踪申请书,是指符合宣告失踪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上确认并
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设定财产管理人的法律文书
42、宣告死亡申请书,是指符合宣告死亡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并宣告该
公民死亡的法律文书。
43、民事授权委托书,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单方面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代理
权限的法律文书。
44、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针对某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根据掌握的事实和材料,运用法律进行阐述
和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后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
45、律师见证书,是指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事人的要求,指派律师,依法对其亲眼所见或亲自审查的法律事件
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并出具的一种文书。
46、收养协议书,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为确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为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而订立的书面
协议。
47、书面遗嘱,是公民生前处分自己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这种法律行为,以文字形式加
以确认的文书。
48、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审理,
并由第三方作出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49、仲裁文书,是仲裁法律关系主体在仲裁活动过程中依据我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50、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51、仲裁申请书,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生了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根据双方自
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协议中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该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文书。
52、仲裁答辩书,是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
事实、理由所作出的书面答复与反驳。
53、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庭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54、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对申请人提交仲裁的请求事项依法作出的予以支持或驳回,
或者部分支持、部分驳回的书面决定。
55、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业务时所制作的各种具有国家证明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56、公证申请书,即当事人请求公证机关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文书。
57、合同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村民、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了实现
一定的经营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书。
58、继承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根据我国继承法产生的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59、亲属关系公证书,是指申请人向公证机关请求确认其与关系人之间确实存在某种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书。其目的是
确认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发生的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合法性。
60、笔录,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统称为笔录。
61、辩护,是被告人的一种诉讼权利,除本人可以辩护外,也可以委托律师或法律所允许的他人为自己辩护。
62、辩护词,是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
言。
63、代理词民事、行政案件的原被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
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一方的合法权益,发表的指控、答辩的系统发言。
三、简答题
1、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种类及其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联系与区别。
答: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
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
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
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
和笔录式文书。(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联系和区别:
一是司法文书这一名称,这一文书述语是我们以前曾经长期使用过的,并以它作为我们这一教材的总称。但是严格意
义上的司法文书,应该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而不应包括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更不包括民用的法
律文书。因为公证文书一般不具有处性,而只具有法定的证明力;仲裁文书虽具有裁处作用,但是它又要受到当事人
原有协议的制约,它的约束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这两部公文书与司法文书的作用和效力,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
但是这部分文书在启动和推进法律活动中却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是独立于司法文书之外的民用法律文书。二是诉讼文书这一名称,它也是某些司法机关经常使用的一个文书述语。顾
名思义,诉讼文书应该是专指涉及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包括司法文书,也包括涉及诉讼的民用法律文书,如案件
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各类诉状等法律文书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而民用法律文书中的非诉讼文书以及公证文书、
仲裁文书等自然应该排除在诉讼文书这外。总之,学生在了解法律文书这一概念内涵的同时,也应了解法文书与司法
文书、诉讼文书这两个与法律文书相关名称间的交叉或包容的错综关系。
2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答:法律文书的特点:
1)主旨的鲜明性。2)材料的客观性。3)内容的法定性。4)形式的程式性。5)解释的单一性。6)使用的实效性。
3、简述法律文书的主要作用。
答:主要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裁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
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4、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应掌握哪些要点?
答: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
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
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
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5、法律文书应从哪些方面阐述理由?
答: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也是主旨的集中体现。叙写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时,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依法制作,突出主旨;(2)遵循格式,事项规范;
(3)综合表达,叙议这主;(4)写清事实,掌握要领;(5)分析事理,以法为据;(6)说明情况,乘法明晰;(7)语
方精确,朴实庄重;(8)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6、简述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
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案件使用的一种
书面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即成为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的依据。它的功能有两点:一是依法
确认案件成立,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文字凭据;二是对侦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因为立案报告书对案情进行了一定
的分析,并提出了侦查计划,指导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7、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应写明哪些内容?
答:正文。写明:(1)立案的事实依据。即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案件和侦查对象
的情况。
(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即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
制作侦查计划打下基础。侦查计划: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方法和
步骤;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
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的时间要求等等。
8、通缉令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有哪些?
答:正文。写明:简要案情;被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体貌特征和携带物品;工作要求和注意事
项;联系人、;附项(被通缉人照片、指纹及社会关等。
9、简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
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行使刑事诉讼权利的工具,具有要求人民检察
院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者补充侦查的决定。
10、简述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
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进行
审查并决定是否起诉的法定文件,具有启动审查起诉的作用。本文书记载着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案件的结论性意见,
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本,并且体现了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11、起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
答:正文。写明:
(1)办案简况。写明
A、案由和案件来源。表述为“犯罪嫌疑人ⅹⅹⅹ涉嫌ⅹⅹ一案,由ⅹⅹⅹ举报(控告、移送等)至我局。”
B、办案过程。写明受案、立案时间及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
C、过渡性文字。写明“犯罪嫌疑人ⅹⅹⅹ涉嫌ⅹⅹ案,现已侦查终结。
(2)案件事实。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为开头语,写明经侦查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经过、
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要素。常用叙事方法有时间顺序法、主次顺序法(突出主罪和突出主犯)、综合归纳
法以及多种写法并用法。
⑶证据。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引出证据的列举;列举完后另起一段写明“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分,足以认定。”
⑷有关量刑的犯罪情节。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等从重、从轻、减轻情节。
⑸犯罪性质的认定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ⅹⅹⅹ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ⅹⅹ条第ⅹ款,涉嫌ⅹⅹ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12、简述要求复议意见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
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行使要求复议权的具体体现,对人民检察院进
行刑事诉讼活动有制约作用,可以促使人民检察
院正确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避免差错,确保办案质量。
13、检察机关的立案决定书有何功能?
答: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立案
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侦查的合法依据。决定立案后,人民检察院才能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查措施。
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前最主要的法律文书之一。
14、简述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概念、功能及制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答: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
人时
制作的文书。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凭证,也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依据。
15、简述起诉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
文书。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
证;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书,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
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
件进行审判的凭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范围;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来讲,起诉书既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
知,又是公开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书。
16、写作起诉书的理由时应阐明哪些内容?
答:起诉的理由和根据。首先,概括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其次,指出被告人行为触犯的刑法条款和构成的罪
名;第三,说明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最后,写明
起诉的法律依据与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17、简述不起诉决定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不起诉决定书是人
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具有终止本案刑事诉讼,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不起诉决定书
一经送达,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18、简述公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
答:正文。依次写明:
(1)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法律根据和在法庭上的身份、职责。
(2)对法庭调查结果的概括评述。(3)支持公诉的意见。(4)结论(对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的意见)。
19、简述刑事抗诉书的概念和种类。
答: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刑事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是引起人民法院第二审或再审的法定文书之一。抗诉书对于纠
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概念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
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民事(行政)抗诉书,既
是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进行再审的有效依据,也是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审判活
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法定手段。
21、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答: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
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有着极其
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对于及时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维护公民的正当合法权利有着重
要意义。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种类较多,其中以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最为典型。
2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包括哪些内容?
答:首部。写明(1)法院名称(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涉外案件,各级法院应冠以“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全称)和文书名称(刑事判决书),应分行居中书写。
(2)案号。依次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代字、顺序号组成,即“(××××)×刑初字第×号”。
(3)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
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
(5)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与被告人的关系)。
(6)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
××××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
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对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在“受理了本案”一句之后增写以下内容:“本院于××××年××月××日作(×
×××)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提出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二审后,
于××××年××月××日作出(××××)×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
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3、第一审刑事裁判书在叙写案情事实方面应包括哪几部分内容?
答:事实和证据。依次写明
①控辩主张:“×××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辩称……。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②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经审理查明,„„”。
2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答:判决理由:以“本院认为,……”开头,依次写明:①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②触犯的《刑法》条款及构成的
罪名;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④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⑤判决的法律依据:“依照
„„(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25、简述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特点。
答: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
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
事实后依法改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后作出改判
决定的文书,而且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6、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写作重点是什么?
答:正文。写明:(1)事实和证据:A.控辩主张;B.“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2)判决理由。
(3)判决主文:A.全部改判的,写为:“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改判的具体内容)。”B.部分改判的,写为:“一、维持×××人民法院(××××)
×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维持部分的内容);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的……第×项(撤销部分的内容);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
3.尾部。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并由审判长、审判员署名,注明判决时间等、
27、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主文应当如何表述?
答:判决主文:A.全部改判的,写为:“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改判的具体内容)。”B.部分改判的,写为:“一、维持×××人民法院(×
×××)×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维持部分的内容);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
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撤销部分的内容);
28、试举出三种常用的刑事裁定书。
答:1)驳回自诉用刑事裁定书;2)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用刑事裁定书;3)终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
29、简述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它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答: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
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第一
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1首部。应依次写明:(1)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
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2)案号。由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
××)×民初字第××号。(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
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
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原告×××与被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
×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正文。写明1)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
事实和证据“: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辩称,……
(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经审理查明……。”(2)理由。写
明:“本院认为,……(判决的理由)。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3)判决结果。3.尾
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
法院印章。
30、在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如何写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答: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
况。
31、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答:正文。写明:(1)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原
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
的主要内容)”,“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经审理查明……。”(2)理由。写明:“本院认
为,……(判决的理由)。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3)判决结果。
32、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交待上诉事项的规范写法是怎样的?
答: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1.首部。应依次写明:(1)标
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2)案号。由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
案件序号构成,即(××××)×民初字第××号。(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
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原告×××与被告×××(案由)
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正文。写明:(1)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
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
事实与理由)”,“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
见)”,“经审理查明……。”(2)理由。写明:“本院认为,……(判决的理由)。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3)判决结果。3.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由审判
员、人民陪审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3、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有何区别?
答: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同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范畴,但二者也有区别:第一,适用的条件不
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而予以认可时适用的法律文书。
民事判决书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就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时适用的法律文书。第二,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
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着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民事判决书主要
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国家审判的权力。第三,反映的内容及其文书格式不同。民事调解书的格式较为简单;
内容扼要;民事判决书的格式较为复杂、且内容详实。第四,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
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期限,当事人
不上诉的,才发生法律效
34、民事调解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正文。写明:(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2)协议内容。以“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开头,然后分项写明具体协议内容。(3)协议确认。写明“上述协议,符合法
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或者“上述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35、简述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答: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
的书面处理决定。第一审民事裁定书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不予受理起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驳回起诉;诉前财
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解除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按撤诉处理;中止或终结诉讼;补正判决
书中的笔误等。
36、简述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依
照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制作主体是第一
审人民法院,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质性的问题,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否合法、正确作出公正判断的判
决。如果是解决审理过程中的某些程序问题,则只能使用行政裁定书,不能使用行政判决书。
37、如何叙写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
答:依次写明:(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及其事实与证据;(2)诉辩主张;(3)庭审质证、认证
的情况;(4)庭审认定的事实;(5)庭审辩论情况;(6)判决理由:A.论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B.正
确引用法律根据。(7)判决结果:
38、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哪几种?
答:判决结果:第一,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维持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年××月
××日作出的(××××)×××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的,表述为:“一、撤销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处罚
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二、……(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不需要被告重新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第三,部分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一、维持被告×××(行政主体
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
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年××月××日作出的(××××)
×××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针
对撤销部分,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不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
第四,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表述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五,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
表述为“被告×××(行政主体名称)的行为合法。”或“被告×××(行政主体名称)的行为违法。”第六,判决变更行政处罚的,
表述为:“变更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处罚决定
(或复议决定),改为……(写明变更后的处罚内容)。
第七,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表述为“责成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写明被告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的内容和期限)。”
39、提请减刑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几部分内容?
答:正文。写明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减刑的理由;减刑的法律依据及监狱的意见。
40、提请假释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几部分内容?
答:正文。写明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假释的理由;假释的法律依据及监狱的意见。
41、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有何区别?
答:主要是:1)文书制作的法律根据不同。监狱起诉意见书制作的法律根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21条第1款,而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制作的法律根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
2)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监狱起诉意见书,只适用罪犯在服刑期间又重新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而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适用范围具有广泛性,社会上发生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各
类刑事案件一般均适用。
3)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监狱要求起诉的对象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文书中称为“罪犯”;公安机关要求起诉的对象一
般属于社会上的自由人,在文书中称为“犯罪嫌疑人”。两种文书要求起诉的对象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
4)制作的主体不同,署名不同。一为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一为公安机关。监狱起诉意见书,最后只加盖公
章,不加盖负责人的印章;而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则由公安局长盖章,并在其下加盖公章。
42、简述民事、行政起诉状的概念和功能。
答: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为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民事、行政起诉状既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的依据,也是原告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工具。
43、民事、行政起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答:正文。依次写明:
(1)诉讼请求。即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
(2)事实与理由。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写明原、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发生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
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行政起诉装中,应当写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其结果。
理由阐述应当依事论理、依法论理,现事实及诉讼请示相一致
(3)证据。证据应当真实、可靠,并注明其来源(证人证言应写明证人姓名及住址)。
44、简述刑事自诉状的概念和功能。
答:刑事自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刑事自诉状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具,也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追究被告人
刑事责任的主要依据。
45、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的写作内容是什么?
答:正文。依次写明:案由和诉讼请求。控告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请求。
(2)事实与理由。应当首先写明被告人犯罪的具体事实,然后以事实为基础、以有关法律规定为依据阐明起诉理由。
(3)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的名称与来源。
46、简述答辩状的概念和功能。
答:答辩状,是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或民事、行政、刑事上诉状
的内容,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
书。答辩状就是被告行使答辩权的有效工具,有助于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并作出公正裁决。
47、简述上诉状的概念、功能及其写作内容。
答: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上诉状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工
具,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全面审查,经过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的依据。
48、如何阐述上诉理由?
答:阐述上诉理由应当注意突出重点,抓住要害。无论是民事上诉状、行政上诉状,还是刑事上诉状,一般主要从下
述凡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针对原审认定事实的错误进行论证。二是针对原审适用法律的错误进行论证。三是针对原
审违反违反程序进行论证。总之,上诉理由是上诉状的关键内容,是论证上诉人的上诉请示的依据。上诉理由是否充
分,关系到上诉目的能否达到。律师代书上诉状,应当根据本案导致原审裁判错误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
地予以反驳。
49、简述法律意见书的概念和作用。
答: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针对某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根据掌握的事实和材料,运用法律进行阐述
和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后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法律意见书的作用是,就当事人的某些法律问题给予书面
解答,为当事人确定行动提供法律依据。
50、简述仲裁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答:仲裁文书,是仲裁法律关系主体在仲裁活动过程中依据我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仲裁文书是仲裁活动中具体适用法律的书面表现形式,是仲裁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一般都有保证仲裁程序顺利进
行的凭证作用。仲裁文书的制作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对于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
有重要意义。仲裁文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1)仲裁文书的制作主体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当事人;
2)仲裁文书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律和仲裁规则的规定;
3)仲裁文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51、简述仲裁协议书的概念、结构和写作内容。
答:仲裁协议书的概念、结构和写作内容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
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文书名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尾部。由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写明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52、简述公证文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业务时所制作的各种具有国家证明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公证书所证明的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因此,它所证明的内容:第一,必须是客观事实;
第二,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有的还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它在一定范围一定意义上说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
书具有同等效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凡是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
在诉讼中,除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的以外,人民法院都应直接作为证据采用或交付执行。
53、试举出三种常用公证文书。
答:几种常用的公证文书:
1.合同公证书。
合同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村民、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了实现一定
的经营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书。
2.继承公证书。
继承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根据我国继承法产生的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3.亲属关系公证书。
亲属关系公证书,是指申请人向公证机关请求确认其与关系人之间确实存在某种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书。其目的是确认
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发生的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合法性。
54、试举出三种常用笔录。
答:1)、侦查实验笔录;2)、调查笔录;3)、评议笔录;4)、执行死刑笔录;5)、死刑临场监督笔录。
55、简述现场勘查笔录的概念和功能。
答:现场勘查笔录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对现场勘查过程、
提取证据以及发现线索等情况,所作的文字记载。
现场勘查笔录不仅是搜集罪证、发现线索、揭露犯罪的依据,而且是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真伪,证实犯罪分子作案事
实的有力证据,还是公安机关研究罪犯活动情况,制订侦查工作方案,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破报告书以及起诉
意见书的依据。
56、辩护词主要应从哪几方面进行辩护?
答:辩护词是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
辩护人发表辩护词既是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法庭公正合理地处理案件。辩护词通常由前言、辩护意
见、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前言简要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受被告人委托或者为法院所指定),概括说明出庭前进行的
工作及对本案的基本看法。辩护意见作为辩护词的核心,主要应针对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构成的罪名、提出
的处理意见等,从事实认定是否正确、定罪是否准确、应否从轻减轻量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等几方面进行说理驳辩。
结束语应总结归纳全篇辩护词,强调其中心论点。
57、代理词应围绕哪些问题说理驳辩?
答:民事、行政案件的原被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
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表的指挥、答辩的系统发言,统称为代理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代理词
对于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决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代理词通常分为前言、理由和结束语三部分。前言先申明代理人的合法
地位,概述所做的工作,提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应正面阐述代理理由或者反驳答辩,主要论证:法律事实
或法律行为是否存在或者有无法律效力、有无法律关系或者相互间是否享有权利和应否承担义务、案件性质以及原被
告方有无法律责任。结束语为对代理词的归结或建议。
四、文书写作
4、请根据以下材料拟写一份起诉书。
××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刑诉[××××]××号
被告人刘××,男,××省××县人,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勤杂工,住××公司平房3排13号。
现刘××涉嫌故意杀人罪,
2000年5月10日晚8时许被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以刑事拘留。5月11日,××市公安局以×公捕字(2000)第
5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报送××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现押于××看守所。被害人许经理,××市××公司经理。本案
由××市公安局以×公捕字(2000)第5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报送××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5月15日,××市公安局对刘××执行逮捕。5月20日,××市公安局×公诉字(2000)12号起诉意见书以刘××涉嫌故意
杀人罪将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2000年6月×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查明:
被告人刘××在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
等领导的批评教育。
1998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
1999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8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00年2月,公司发
1997年度奖金,刘××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
2000年5月10日,被告人刘××上班后,四处寻作案工具,先后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
手,就走了;后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小朱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
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
刘××混进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经理进入三层办公室午休(333室),1时30分许,刘××
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办公室外屋沙发上经理秘书侯××正在休息,于是刘××
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重要的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回避一下,另地
方休息。侯走后,刘××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
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
木工凿十余下,致使许××经理颅骨粉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上述犯罪,有朱××、侯××的证词,以及作案工具等为证,刘××亦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故意杀人罪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本院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
书记员:×××
2000年6月×日
9、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公证申请书。
学历、职称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于××,男,1958年8月29日出生,现住××市××区××街×楼×号。本人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
××大学法律系学历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至1992年在××大学法学任教,因教学科研卓有成效,被
评定为副教授,并授予了高级职称证书,请予公证。
申请人:于××
1992年×月×日
附:本人所获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本人所获副教授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1.立案决定书为两联填空式文书。
正本联应写明: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及文号(×检××立〔××××〕××号)。
2.正文。写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和决定事项(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
人×××涉嫌××一案立案侦查)。
3.尾部为“检察长”及其签名或盖章,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人民检察院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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