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问题
——中国三十年企业史,企业家落马无数
我国法制环境尚不尽如人意,人们的法制观念尚未普遍建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各类法律风险:1、民商事法律风险。如企业在签订、履
行商事合同中经常发生的经济纠纷及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2、行政法律风险。
即因企业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行为风险;3、刑事法
律风险。对企业危害最甚、有可能对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的风险就是刑事法律风
险。
一:概念: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
在的触犯刑事法律规范,应受刑事处罚行为的风险。
二:原因:
1、企业家自身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犯罪界限认识不清
许多企业家往往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时说自己的犯罪原因时总会把
“不懂法”作为一项理由,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罚,但实践当中这种理由一般不
会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实质上,即使不懂法,也应该懂得贪污、受贿在道德上
也是可耻的,因此究其犯罪的根源是法律意识的淡薄,藐视法律。
(2)不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
A官商勾结谋取不正当暴利(寻求官员权力的庇护)
B结交社会不正当势力,非法经营企业(用黑社会来保护商业活动)
(3)人性弱点:
A亲情、
国企企业家犯罪的案例中,其中涉及妻子、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参与
犯罪或者共同犯罪的现象十分普遍。国有企业负责人如果不能正确对待亲情,没
有一个廉洁的家庭环境,也很可能陷入腐败的泥沼,不仅害了自己还毁了家庭。
B、情感生活
企业家生活作风腐化,不仅自己挥霍大量金钱,而且还满足另一方异
性对金钱、财物的巨大需求。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用自己的合法收入来满足这
些非分的要求,于是便难免将黑手伸向了公款或收受贿赂。
C陋习(赌博、等)
D虚荣(经济能力的提升,爱攀比,重虚名)
2、企业经营管理原因
(1)企业管理制度不科学
一些在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没有适时的调整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有些企业领导走向独裁、集中地管理模式,脱离了现代企业制度,决策、执行透
明度不高。
(2)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
企业在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财物制度方面不规范、不健全的情况下,
企业及其直接负责领导责任的企业家们将面临很多法律风险,轻则构成一般违
法,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3、外部原因
(1)社会风气
企业竞争日益激烈,难免有些人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官商勾结,
拉拢官员。这些所谓有背景关系的竞争对手得到特别的关照,生意兴隆。在这样
的社会风气之下,一些原本想合法经营的企业,也可能为了企业发展的需要,不
得不采取同样的手段。
(2)政策及体制
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转型期,许多制度不完善和不合理,尤其国有资
产管理体制和薪酬分配机制不合理,致使一些企业家怀着侥幸心理想捞回点。比
如褚时健。
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刑事犯罪的主要特点:
1、犯罪主体是特定的,即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这为我
们预防此类犯罪指明了特定的对象。
2、从主观上看,除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少数犯罪外,绝大
部分犯罪是故意犯罪,多数是以非法占有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这为加强主观世界
的改造、预防犯罪提供了可能。
3、侵犯的客体,有些犯罪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有的是市场经济秩序;有的是国
家的税收征管;有的是集体财产。其社会危害性都是很大的。
4、客观行为方面,都是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规范,有的是造成一定
后果的行为。
四、企业具体的刑事法律风险:
1、管理秩序类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
会计报告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等。
2、知识产权类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
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
秘密罪等
3、税收缴纳类
偷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罪等
4、金融秩序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逃汇罪;骗取外汇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内幕
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5、走私类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6、市场秩序类
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合同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非法转
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提供虚明文件罪;
7、财产管理类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8、贪污贿赂类
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
人员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
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
准的医用器材罪等
10、企业生产安全类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
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
11、破坏环境资源类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
12、妨害公共秩序类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罪;伪造、变造、买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
省份证罪;开设罪等
13、企业非法用工类
强迫职工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等
五、典型案例
①上海社保基金案:2006年7月17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祝均一因涉嫌违规使用32亿元社保基金而被隔离审查,涉案金额达百亿人民币
的上海社保基金案也随之浮出水面。上海社保局挪用社保资金给地产商用于开发
房地产;拆借32亿元社保基金,给民营企业家张荣坤旗下的上海福禧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用于收购沪杭高速公路权益;拆借社保资金约10亿元给新黄浦公司进
行旧城改造工程;拆借8亿多元社保资金给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用来收购新
黄浦股权......本次案件落马的官员有上海市市委书记陈良宇、上海社保局局长
祝均一;落马的企业家有张荣坤(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第十
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会长)、王成明(上海电气集团党委书记、董
事长)、吴明烈(上海新黄浦董事长)、韩国璋(上海电气副总裁、执行董事)
等。上海社保基金案使上海社保局深陷腐败的漩涡当中,上海也正经历着改革开
放以来最大的腐败案件。从公司的董事,到政府官员,其中的官商勾结程度让人
触目惊心。社保案不仅震惊了上海滩,也震惊了全中国。
②“三鹿毒奶粉”事件:自2008年9月9日起,因食用奶粉造成婴幼儿患
肾结石病的新闻开始见诸新闻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随着事件的发展和被曝光,
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对整个奶制品行业进行质量全面检查,发现“三鹿”等20多
家企业生产的奶粉含有“三聚氢氨”有毒物质,有近30万名婴幼儿受害。这就
是震惊中外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三鹿事件的直接后果:1、包括国家质
检总局局长、河北省委常委兼石家庄市委书记在内的一批行政官员被免职;2、
直接责任者21人被起诉、判刑。其中:三鹿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
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张玉军犯以危险方法危
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向三鹿集团销售有毒原奶的耿
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8名被
告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或有期徒刑。3、“三鹿集团”破产。曾经有过的
辉煌:1956年以32头奶牛、170只奶羊起家的“幸福乳业合作社”;经过50
多年的拼搏,发展为仅品牌价值就达近150亿元的中外合资“三鹿集团公司”。
连续15年全国销量第一,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中国奶粉业“老大”,中国
500强企业之一。董事长田文华有全国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全国政协委员等
一百多项荣誉称号。事件出现后的轰然倒下:2008年9月12日全面停产;同
年12月25日宣布破产还债。总负债达11.03亿元(尚不包括10月31日后发生
的各种费用),已经严重资金不抵债。“三鹿毒奶粉事件”的深刻教训是不言
而喻的。
③天津港“812”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
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
人失踪,798人受伤。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
南侧集装箱内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
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
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调查组认
定,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依据《安全
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调查组建议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企业相关主
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
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资
质等行政处罚。
六、公司、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犯罪的危害:
1、对社会: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众生命、健康;
2、对国家:损害国家声誉;
3、对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破产;
4、对家庭:有可能造成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
5、对个人:身败名裂。
七:公司、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刑事犯罪的预防:
公司、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犯罪所造成的严重危害,给了我们极其深刻的教训。“亡
羊补牢,犹未为晚。”关键是要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最重要的,应至
少有以下几点:
1、建立起良好的管理、监督机制是预防犯罪的组织基础。
“三鹿事件”,颠覆了国家实行了近十年的食品质量免检制度;加强了监督、监
管机制。公司、企业应从三鹿及自身问题汲取经验、教训,建立起有效的监督、
防范机制。
2、完善和落实行这有效的规章制度是预防犯罪的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和落实规章制度:企业工作人员预防犯罪,
不妨从认真执行每一项规章制度开始:财务制度;保卫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检
查制度;请示汇报制度„„
3、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方法。教育的方法:
持续不断;潜移默化。
4、干部、职工防微杜渐的道德自我约束是预防犯罪的根本保证。严守职业道德,
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刑事犯罪,促进公司、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5、处理好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远离黑社会:企业家们应该“不市长,市场”,
正确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不要通过黑社会解决纠纷,努力追求阳光下的利润。
6、防患于未然,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所谓法律风险评估,是指律师受到企业委托之后,入驻企业并对目标企业进
行法律风险事项调查,并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的一项预防性法律服务工作。
通过审查企业的组织机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公司各项许可证照、
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财产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外重大合同签署的决策和流
程、劳动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知识产权等项目分别进行调查和评估,发现
其中可能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和潜在的诉讼。
7、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企业可以在通过律师提交《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之后,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
况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应坚持以防为主,以
救为辅的理念,注重风险过程的动态控制。具体应注意:
①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核心就是权力分立、相互制衡。科学的公司公
司治理结构应当合理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各利益主体的
权力和责任,完善企业内部各利益主体的相互制衡机制。企业董事成员中最好有
通晓刑法的董事,必要时可引进独立董事,发挥独立董事的专家咨询意见。
②动态过程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当随时掌握防范措施的实际施行效果,
监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其对于刑事风险演变的影响,必要时根据事态
的变化临机决断,取消或者变更防范措施。
③危机应对与救济体系:在现代社会传媒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借助公权力摆
平事态的难度越来越大,你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暂时”控制事态的影响,但是借
助发达的传媒,危机可能在更大范围内扩散。因此,在危机面前,企业经营管理
者应当排除侥幸心理,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避免损失扩大,乃至承担刑事追究
的风险。
8、建议企业家和律师做终生的“情人”。
在作出重要决策的时候和自己的律师沟通有关情况,并请律师出具法律意
见,尤其是可能涉及刑事责任风险的决策的时候,提前咨询。企业家还可以聘请
高级私人法律顾问防范刑事责任风险,成为企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本文发布于:2022-08-07 10:37: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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