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法学一级学科简介
一级学科(中文)名称:法学
(英文)名称:ScienceofLaw
一、学科概况
法学是高等教育中最早的专业之一。世界上早期的大学,如博洛
尼亚、巴黎、牛津、剑桥等,均有法学专业。随着法治理念的成熟和
全球性推广,法学教育始终处于稳定发展的状态。中国的法学教育历
史悠久,源远流长。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私塾性
质的法学教育,至汉唐时期已经相当发展。不过,正规的、职业化的
法学教育则出现于清末民初。近代中国法学始于19世纪中叶,继受
了诸多西方法律传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学经历了引进初创
(1949-1957)、遭受挫折(1958-1966)、恢复重建(1978-1991)、改
革发展(1992—)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飞跃发展,形成了从大专、本科到
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博士
后的完整的法学教育体系,以及包括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法学硕士、
法学博士在内的多层次的高等法学教育学位制度体系;法学学科日臻
完善,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成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法学研究繁荣发展,形成了
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
用;法学教学质量提高,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日益系统化,培养方法不
断改进,不同层级、类型的法学学位定位逐渐清晰、衔接日益合理,
法学教学活动与科研、司法考试、法律实践、职业发展等联系更为紧
密,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诊所式教学和模拟法庭等多种教学方式
得到逐步推广。
二、学科内涵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
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1)法学
的研究对象首先是法。这里的“法”包括通常所说各种意义的法:从
法的形式角度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
和不成文法;从法的体系角度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
法、社会法、刑法等法律部门;从时间角度说,包括古代法、近代法、
现代法和当代法;从空间角度说,包括本国法、外国法、本地法、外
地法;从历史类型角度说,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从一般分类角度说,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
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从表现形态角度说,包括
动态法和静态法、具体法和抽象法、纸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
自然法)和现实法(如实际生效的法)等等。(2)法学还要研究各种
“法的现象”,即基于法产生的各种现象,如立法、司法、守法、法
律监督;法的起源、发展、移植、继承、现代化;法律秩序、利益、
正义;法律观念、思想、制度、事实、规律等等。(3)法学还要研究
“与法相关的问题”。法和法的现象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同
其他事物特别是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研究
这些相关问题可以更好的研究法学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学科分类与代
码表GB/T13745-92》,作为国家标准的学科分类,法学学科分为五个
子项,分别是“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际法学”
以及不属于前述四类的统称为“法学其他学科”。理论法学的子学科
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
法律教育学、法律心理学及理论法学其他学科等;法律史学的子学科
包括: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制度史及法律史学其
他学科等;部门法学的子学科包括: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
劳动法学、婚姻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刑法学、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学、军事法学、环境法学、安全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及部门法学其他学科;国际法学的子学科包括:国际公
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刑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环境法学、国
际知识产权法学及国际法学其他学科等。
学习法学应当具备比较广博的知识,掌握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
也要对交叉学科及边缘学科的知识有所涉猎,同时还能够综合运用多
种工具性知识。其中,理论知识主要包括:(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法学理论知识;(3)各部门法专业知识;(4)政治学知识;(5)
哲学知识;(6)历史学知识;(7)经济学知识;(8)社会学知识;(9)
其他人文社会知识。工具性知识主要包括:(1)文献查、收集、使
用的知识;(2)外国语言熟练运用的知识;(3)社会实践调研的知识。
法学研究方法主要有:(1)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即马克思主义
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2)社会调查的方法,即参与社会
实践、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3)历史考查的方法,即把法律现
象同一定的历史条件联系考查的方法;(4)分析和比较的方法,即对
一国法律进行逻辑的、实质的分析,对不同国别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的方法。
三、学科范围
1、法学理论:是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一门基础性学科和课程。
它以正义价值为主题、研究可适用于各部门法的理论框架、一般原理
和原则、基本概念等,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理论
上的探索和总结。
2、法律史:主要研究与介绍人类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
文化,从而总结历史经验,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完善提供历史借鉴。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以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行
政法规范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可以为国家权力的有序运行、公民
权利的有效保障提供理论指导。
4、刑法学:通过对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理论、基
本制度,以及种种具体犯罪的规定的刑法研究,为国家的刑事法治建
设服务。
5、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通过对民法总则、
合同法、物权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公
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民商法理论和各
种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
法律理论指导。
6、诉讼法学:是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强制执
行法、仲裁法、公证法、司法制度等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是
以程序正义为最高价值目标的法学研究方向。
7、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
调整方法、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法责任体系等问题为其基础理论,研
究经济法及其发展现律的法学研究方向。其内容包括反垄断法、财政
金融法、税法等内容。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以环境权、环境利益的研究中心,研
究从法律上调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和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新兴、
边缘学科。包括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资源能源法、国土开发整
治法等内容。
9、国际法学:是相对于国内法学的学科体系,主要含国际公法
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
10、军事法学:是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为
军事法制建设服务的一门起步较晚的年轻学科。
11、知识产权法学:是涵盖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在
内的一个新兴学科,该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对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具有重大意义。
四、培养目标
1、法学学士
法学本科生的培养目标是:以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法律职业人才规
格为基准,以法学教育规律为指导,培养具有法学基本理论素养和专
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法学本科学生受到法学
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培养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质,能运用
法学理论及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
力,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
能力。
2、法学硕士
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素
养,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法学
理论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高层次法学
专门人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5条的规定,高等学校和科
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
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
学位: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
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既是本科教育的继续,又是博士生教育的基
础性环节,起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培养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
径。因此,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应坚持法学专业知识学习与法律实
务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的原则,以培养具有一定法律事务技能之学术型
人才与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之应用型人才为基本目标,逐步形成理论与
实务兼顾、学术与实务并行的教育教学模式。
3、法学博士
法学博士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素养,
系统掌握坚实宽广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完整深入的法学专门知识,能够
独立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并做出创造性成果,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
和心理素质的高级法律研究专门人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6条的规定,高等学校和科
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
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
博士学位: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
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
创造性的成果。
法学博士研究生应是法学的精英教育,应坚持学术性导向,以培
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能够做出创造性成
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重心。
五、相关学科
哲学,伦理学,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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