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之路径探索
摘要:我国法学高等教育无法满足法律职业的要求,这是我国法学教
育的现实,也是我国与西方法学教育差距最明显的地方。面对就业和法学
教育质量提升的双重压力,明确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导向,培养学生法律职
业技能是大学法学教育无法回避的问题。笔者作为多年的一线教师,并结
合律师工作实务,总结出数据库教学法,在提升法学学生法律职业能力方
面作出了有益尝试。
关键词:法律职业能力;培养路径;数据库教学法
0引言
1法律职业能力的界定
2法学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培养路径探索——数据库教学法的应用
为了培养学生的搜索查询能力,笔者以建立法规和案例数据库为指向,
让学生在学习过课程章节后,针对章节内容收集相关案例,课程内容全部
学完,形成总的案例数据库。法规数据库则由学生在学期开始时就进行整
体收集建立。最初形成的案例数据库比较杂乱,需要对案例进行分类,可
以按收集时的课程章节分类,这种分类方便学生按课本章节内容查案例;
还有种方法就是按民事案由进行分类,这种方法可以使学生和法律实务直
接接触。
在建立数据库的过程中,老师的作用在于:教给学生收集法规、案例
的方法、途径;帮助学生对案例进行分类,案件归类较难,需要对案件有
深入理解。
判例或案例教学法自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受到了法学教育界的
高度重视。然而,案例教学法的使用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学者认为:目
前中国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只在有限的功利和不甚合理的意义上发挥
作用。⑦笔者观察课堂中的案例教学法,发现其有这些问题:案例分析重
实体法分析,轻程序法分析,实体法课程和程序法课程老师割裂案例的实
体法和程序法分析,学生无法实现实体法、程序法知识的衔接;重案例直
接相关法条的运用,轻案例其它背景法条的分析,学生缺乏对相关法条分
析整合的能力。
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提升学生的分析能力以及其外在体现——
文书书写能力,笔者建议按下列方法使用案例数据库:①学生案例分析的
结果应以法律文书或分析报告的形式呈现。法律文书形式锻炼了学生的书
面表达能力。②对法条的使用,建议学生自己收集案例相关法条,老师不
主动提供,让学生在寻相关法条的过程中跨越单个法规的局限。③对学
生的回答不断质疑,让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对自己、对权威质疑。④上文
中提到的学生思维局限的问题是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法学专业应
开设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相关课程,弥补法学专业学生视角的缺失。
3职业能力培养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相结合
打造理论扎实,实务能力强的法学专业学生。加强法学学生职业能力
的培养是法律职业对大学教育提出的要求,也是大学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
但对知识的灵活应用建立在对知识的系统掌握之上,因而传统讲授式的教
学方法依然不能被偏费,建议传统教学法和职业能力教学的时间安排是三
比七,甚至四比六。职业能力教学和传统教学的配合加深了学生对法律基
本知识的理解,教给了学生职业技能,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
能力,提高了综合能力,使学生在走入社会后能够尽快适应实际工作。
注释:
①我国法学教育在改革开放后经历了三个快速发展时期:第一次高潮
是从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中期,设立法学专业的院校由最初的2所发展
到60多所。第二次高潮始于1992年我国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之时,市
场经济需要大量法律人才,此期间设立法学专业的高校达到200多。2000
年后,随着高校大规模的扩招,法学教育迎来了第三次发展高潮。
②参见:苏力.中国法律技能教育的制度分析[J].法学家,2022(2)。
④[美国法学院受到美国律师协会(ABA)的严格管理和控制,律师协
会对法学院进行认证,达不到律师协会设置标准的法学院,其培养的学生
将没有资格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无法成为律师。参见:胡晓进.美国律师
协会的法学院设置标准[J].高教发展与评估,2022(11)。
⑤曾担任杜克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诊所主任的约翰.布莱威,概括的
法律诊所教育的五大目标可以看出美国法律教育的目标:1)在理论和实
践之间建立桥梁;2)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3)将当事人与其他特性
与法律的学习与实践相整合;4)将学生纳入法律倡导之中;5)教育学生
从最开始去分析一个法律问题,而不是像苏格拉底案例教学法那样在最后
用上诉法院的判决来教育学生。见:王竹青.美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演进
[J].比较法研究,2022(2)。我国朱苏力教授就提出培养学生的法律职
业技能,并将法律职业技能概括为七种能力:1)针对具体法律纠纷争点
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2)针对具体法律或诉讼问题搜寻、整合法律和相
关材料的技能;3)同法律客户以及其他法律人的谈判和交往能力;4)解
决具体纠纷的能;5)在具体案件中熟练运用诉讼程序应对诉求的能力;6)
就具体案件在法庭辩论、说服法官的能力;7)在立法中就特定法律事项
游说和推动法律变革的能力。参见:苏力.中国法律技能教育的制度分析
[J].法学家,2022(2)。
⑥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首创了判例教学法,
它几乎风靡了美国所有的法学院,是美国法律教育中最主要的,也是最成
功的教学方法。参见:潘新喆.判例教学法对我国法律教育的启示[J].山
西师大学报,2005(11)。
⑦原文是:由于案例教学法存在的理由、功能、使用方式等诸多前提
问题和基础问题,通常被当作常识和自明之理被接受或被忽略,而未经充
分的讨论和重视,目前中国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只在有限的功利和不
甚合理的意义上发挥作用。参见:司景辉,武红羽.法学案例教学法探讨.
教学研究,2004(7)。
本文发布于:2022-08-06 00:42: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5896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