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感言

更新时间:2024-11-15 13:00:0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5日发
(作者:周口房屋出租)

律师执业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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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律师职业的时间并算长,但内心的感受颇多,

很想把自己内心的不成熟感受表达出来,一则希望能够与和

我一样的年轻律师共勉,二则希冀能够得到资深同行和前辈

的不吝赐教。

一、做律师你应不断实践

我认为律师职业是一个实践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它本身

对理论和实践结合度的要求非常之高,作为一名律师,如果

没有法律实践,无论其理论水平有多高都无法得以发挥,同

时依托法学理论形成的法律规定与现实的法律实践也是存

在很大差异的,这些差异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充分感受到。

我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在理论学习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特

别是对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学理

论和规定进行了比较深入细致的学习和探讨,但开始从事律

师工作以后发现,自己所学的还远远不够,最大的感受是法

律规定与实践中的差别太大。举个简单的例子,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和《、最

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

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11条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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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

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

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

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

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

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

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但在实践中,能够按照上述规

定执行的几乎没有,如果不经过实践检验了解司法机关在执

行律师会见方面的实际操作与法律规定的不同,往往会在什

么时间能够见到犯罪嫌疑人的问题上判断错误,从而在委托

人面前形成被动。因此,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

到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存在的差距,在法学理论学习和法律

规定掌握过程中,多打几个问号,多想想理论与实践、规定

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差距,切不可想当然的认为人人都会按照

法律规定执行。通过实践获得的现实技能与经验可能有违法

律规定,有悖法学理论,但往往对律师最大程度为当事人提

供高效服务是最有利的。

二、做律师你应不断学习

按理说,一个人想在某个行业立足和发展都需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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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律师职业而言,要求从业者不断学习似乎没有什

么特殊性,但我个人认为,做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其他行

业还是有所不同的,最直接的感受是,有些行业不学习,靠

吃老本也能够生存,但做律师如果不学习,肯定是死路一条。

改革开放三十年是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三十年,同时也是我

们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成就的三十年,虽然我国的法治进

程还没有某些法律人士所期待的那样理想,但三十年来取得

的成就有目共睹,国家现在每个月都由数以百计的新规定出

台,其中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

的行政法规、决定及规范性文件、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门及

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制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

等,在这些新出台的法律规定中,、最高人民

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各级人大、政

府指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占据重要地位,这

些看似位阶较低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应用最广,规定最细。

而这些不断出台的新规定都需要律师去学习和了解,并根据

自己的专业方向有针对性的重点掌握。律师如果不掌握这些

细致的法律规定,则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无法做出准确

的判断,直接影响服务质量,最终的结果是没有当事人愿意

聘请你提供法律服务,你在律师行业将无法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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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律师你应不断开拓

律师行业归根结底还是属于服务行业,只不过是提供的

服务内容不同于一般的服务行业而已,因此,律师也需要象

其他行业那样去进行业务的经营与开拓,初入此行的年轻律

师都有着同样的困惑,那就是案源的问题,没有案件,你水

平再高也无济于事。那么如何开拓案源就成为每一位年轻律

师乃至资深律师都必须考虑的问题。在开拓案源方面,我个

人的感受是从小事着眼,从细微处入手,用心做好每一件事,

逐步积累,耐住寂寞,厚积而薄发。每个律师在从事律师职

业时,都是从实习律师做起,这个阶段一般情况下都是协助

执业律师或主办律师做一些辅助性工作,实习律师在做辅助

性工作时往往忽略自身业务资源的积累,认为客户是执业律

师的,自己仅仅是辅助,因此在做事的方式上、态度上、与

客户的沟通协调上都有所懈怠或缺乏主动性。我个人认为这

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作为年轻律师,我们应该抓住每一

个能够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机会,抓住没有个展示个人能力和

魅力的机会,在协助执业律师工作时,应该全身心投入,把

执业律师的业务完全当成自己的业务去做,把执业律师的客

户完全当成自己的客户,只要你努力付出,全心投入,你就

会得到回报,得到客户的认可,可能下一次你协助提供服务

的客户就会因为认可你而成为你的客户。这样通过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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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的积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而在这个积累的过程中,

需要年轻律师能够耐得住寂寞,受得了清贫。随着时间的推

移和不断的积累,就会使你个人的业务资源有所发展,同时

结合你个人的业务发展方向,你自身的客户网络就能够逐步

形成。

四、做律师你应不断坚持

我个人认为,做律师还需要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种

持之以恒的精神。这不仅仅指在执业初期需要耐得住寂寞,

耐得住清贫,还指对待工作的态度上,对待客户的态度上,

对待业务学习的态度上,对待专业方向选择的态度上。在当

今的现实社会,不可否认的是,踏踏实实做事的人少了,投

机取巧的人多了,刚直公正的人少了,趋炎附势的人多了,

卓而不的人少了,的人多了,追求公平的人少了,

欺世盗名的人多了。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的影响到律师行业,

不在少数的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往往受到社会现实的影

响,变得浮躁,变得变得目光短浅,变得过分追名逐利,在

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将法律完全作为赚钱的工具,为了

经济利益放弃做人的原则,做事的原则,直接的结果是损害

客户的利益。因此,做律师就应对自己提出较高的要求,在

对人对事方面少受社会风气影响,坚持自己的行为做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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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行为做事风格的坚持就会成为你业务发展的一面招牌。

在专业方向的选择上,律师也不应该得陇望蜀、朝秦暮楚,

应在某一领域细心深入的持续钻研,相信天道酬勤,只要坚

持不懈的努力钻研,就会在某一领域有所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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