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告知书
XXX:
任何法律案件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当事人在诉讼前,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
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了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当事人谨慎地选择
诉讼手段,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诉讼的风险告知如下:
一、不如实陈述事实的风险
当事人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如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
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郑重承诺:提交给代理律师的所有证据资料均是
证实的,并且证据内容与事实相符,不存在虚据。
二、诉讼/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仲裁请求不完全、不恰当,可能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或因
不恰当请求而让您的全部或部分请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我们会代您提出权利主张,
我们提出的权利主张,均是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建议作出的,故您必须保证
您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可靠的。
我们明确不接受虚假的资料和事实,我们也不会因您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
和事实,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均由您承担。
律师是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方式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能
保证律师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性质的个人判断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权机构支
持或完全支持。
三、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
诉讼当事人虽亲身经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院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
定。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
诉讼请求,均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相关事实的,
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四、不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
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
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五、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风险
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
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
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六、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
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
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七、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
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
现。
八、诉讼中的不确定因素的风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现象。律师是根据自己的法
律专业知识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者,我们承诺尽全力履行代理职责,但基于诸如
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众多不确定因素,律师并不能保证案件必然胜诉的审理结果。
我们对因上述原因对案件的进程及结果产生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九、不按约定交纳律师费的风险
律师代理费均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或根据案件情况与您协商确定,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
取,并向您出具发票;当事人须按约定交纳律师费,否则律师有权中止代理。
十、律师拒绝服务的风险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不得无故拒绝辩护或代
理。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
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
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缘由。
最后,四川润森律师事务所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
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
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或隐私。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委托人已完全了解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承
担上述风险。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201年月日
温馨提示
1、贵金属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于利用养老基金、举借债务、
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资金进行投资的投资者。
2、贵金属交易业务只适合于以下投资者:
1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二年以上股票及权证、期货交易经验的;
3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4因投资失误而造成帐户资金部分或者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生活方式的投资
者。
相关的风险告知
1、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
损失。
2、价格波动的风险
贵金属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
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这些因素对大宗贵金属价格的影
响机制非常复杂,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的可能性,
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投资者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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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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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需要了解交易所的贵金属交易业务具有低保证金和高杠杆比例投资的特点,
可能导致快速的盈利或者亏损。若建仓的方向与行情的波动相反,会造成较大的亏损。根
据亏损的程度,投资者必须有条件满足随时追加保证金的要求,否则其持仓可能会被强行
平仓,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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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汇率,连续报出交易所的人民币的买入价或卖出价。该价格可能会因网络等因素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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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在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提交的市价单一经成交,即不可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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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或共担风险。投资者应知晓针对贵金属交易业务的任何获利保证或者不会发生亏损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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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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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仔细地研究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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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们诚挚的希望和建议投资者,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决
定是否参与此市场的贵金属投资,合理地配置自己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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