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笑侠[1]
作者机构:[1]复旦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中外法学
页码:1105-1136页
年卷期:2013年第6期
主题词:法律人思维;二元论;法教义学;超越法律;考量后果
摘要:摘要本文是对苏力《法律人思维?》一文若干观点的回应和批评。苏力赞赏美国现实
主义的法官办案方法与思路,否认法律入存在法教义学思维方法,无前提地主张“超越法
律”和“考量后果”。本文主张法律入思维“二元论”,即在实定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进行结
合、协调和平衡,遵循规则和超越法律。法律人不能拘泥于法律规则和概念逻辑,面对呆板的
法律和鲜活的生活,不能刻板地不作结果主义考量。但进行社会后果考量时,不能夸大“超越
法律”的功能和意义,不能以英美法系的特有方法遮蔽和否定成文法系法教义学方法中原本已
然存在的“超越法律”的功能,更不应否定法教义学上法律人特有的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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