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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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5日发
(作者:两个责任)

国际法学专家

教授-刘仁山

教授,男,1967年8月生,湖北潜江人,法学博士,校学位委员会委

员。1989年毕业于原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获法学硕士

学位;199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2001年,受“中

加学者交流项目”(CCSEP)资助,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在加拿大约克大学

奥斯古德大厦法学院(OsgoodeHallLawSchoolofYorkUniversity)

做访问研究。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现任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国际

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委,中国国际法学会

理事,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仁山教授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公法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先后为

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国际私法》、《国际法》、《中国区际冲突法》、

《产品责任法》等课程。出版专著《加拿大国际私法研究》,司法部和教

育部统编教材《国际私法》(主编)、《国际私法学》(参编)、《国际

私法新论》(参编)、《国际民商事程序法通论》(主编)等。参加《中

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的修订工作;先后参加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八五”

重点课题“‘一国两制’下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其解决”,主持司法部重点

课题“中国加入WTO后的若干法律问题”和湖北省教育厅课题“国际民商

事管辖权立法问题研究”,目前正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际恐怖

主义犯罪成因、特征、类型、活动规律及对策研究”。此外,2000年9月

成功主持承办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第十五届年会。

叶兴平,

湖北武汉人,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委员,国际经济法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

法学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国际法研究会副总干事长,

深圳市市场经济法制研究会副会长,美国国际法学会会员,深圳市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深圳市WTO事务中心特聘专家,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

者,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履历:1980年至1987年间在武汉大学读本科和研究生,获学士和

硕士学位;1990年至1993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梁西教授攻读

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从1987年起在武汉大学任教,1996年调来深圳大学工作,1

998年遴选为国际经济法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200

0年被选拔为深圳大学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001年1至12月作为

深圳市第5批公开选拔的出国进修干部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研究,

对美国吸引外国投资的法律环境和WTO法律制度作专题深入研究,其间

应邀到加拿大约克大学卡鲁梅经济学院和奥斯古法学院、芝加哥-肯特法

学院、伊里诺理工学院法律与金融市场中心和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金

融系等著名学府院系进行访问和学术交流。

成就:长期致力于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目前主

要为研究生讲授国际法、国际投资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和法律专业

英语等课程,主持近10项各级科研项目,出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

多部专业著作,在国际争端解决、国际投资法和WTO法律制度等领域发

表40多篇专业学术论文,并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发表100多篇有关国

际投资法律制度的专栏文章和法律经济社会类文章。

李双元(1927--)

法学家

1985年晋升为教授。1990年任博士生导师。1993年经两校协商,在仍

任武大教授的同时,受聘为湖南师范大学终身教授,为组建师大法律系、法

学院并进一步推进师大法律学科的发展付出了心血。先后为两校培养了30

余名博士和百余名硕士。

编辑本段成就

他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哲社博士点基金项目7项,

出版了《国际私法(冲突法篇)》、《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经教育部审定

列入研究生教材)、《中国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市场经济与当代国

际私法趋同化问题研究》、《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走向21世

纪的国际私法一一国际私法与法律趋同化》、《比较民法学》等在法学界

享有盛誉的著作10余种。先后受司法部、教育部联合组建的法学教材编辑

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及教育部考试中心等单位的委托,

主编出版了全国统编教材《国际私法》、《法学概论》、《中国国际私法

通论》、《国际私法学》等10余种。他的这些成果,有多种先后或多次获

国家及省部级一、二等奖。

编辑本段作品

他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中国法学》、《中国国际

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法学研究》、《亚洲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

论文,其中最具影响的有《必须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论国际私法关系

的法律选择方法》、《关于中国国际法理论研究和立法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市场经济与中国国际私法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中国与当代国际社

会法律趋同化问题》、《21世纪国际社会法律发展基本走势的展望》、《法

律趋向化问题的哲学考察》、《重构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法律思考》、《中

国法理念的现代化的问题》等30余篇。

编辑本段评价

他的这些研究论文,大都在学术界产生启迪与激活思想的影响,不但

在国内起了开拓新领域、建立新理论的作用,而且在国际亦自成体系,因

而被称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奠基人之一。

他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指导委员会法学组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

会学科评议组(第三届)法学组成员。已连续多届连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

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全国

博士后流动站管委会专家组成员等学术职务。

芮沐

(1908年7月14日—2011年3月20日),祖籍浙江吴兴。法学泰斗、中

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的学科奠基人、北京大学资深教授芮沐。

1935年他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后回国工作。1947

年归国参加革命工作,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教授,曾任北京大学

法律系副系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芮沐是我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学科的创始人、民法大师,为中

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学人才。

芮沐曾任北京大学的经济法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的所长。

70岁高龄的他还坚持给本科生们上课,十分辛苦。直到92岁高龄的时

候,他还在坚持着带博士研究生。而令学生们印象深刻的还有芮沐常常骑

着一辆“破自行车”,穿梭在校园当中。他一趟趟地到学生宿舍探望学生,

一点都没有老专家的架子。

芮沐的一生,教出了不少位于当今法学界塔尖的人物,陈光中、

沈四宝、程信和等都是他的亲传弟子。

韩德培

出生日期:1911年2月卒:2009年5月29日21时

出生地:江苏如皋

研究方向:国际私法

韩德培个人照片(13张)

工作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

荣誉: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国际法研所名誉所长,系中国国际

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新中国国际私法学的一

代宗师”、“中国法学界的镇山之石”、获美国密苏里州首府堪萨斯市市

域法内容的查明、公共秩序、法律规避、属人法、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

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未来的中国区际冲突法作了一些设计。

5.探索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体系。在中国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初期,韩先生立即提出应该重构中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体系,在1993

年于深圳召开的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年会上,他与肖永平博士合作发表了

《市场经济的建立与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重构》。韩先生提出重构中国国

际私法的基本思路是:(1)更新观念,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2)改

善领导,实现立法程序的民主化;(3)增加投入,实现立法手段的现代化;

(4)脱离民法,实现立法体例的法典化;(5)大胆引进,实现立法内容

的国际化。因此,会议成立了一个以韩先生为组长的《示范法》起草小组,

并确定了小组成员及其分工。1994年7月,韩先生在外交学院主持了第一

次起草小组工作会议,完成了《示范法》第一稿。以后,他组织中国国际

私法研究会对《示范法》进行了5次讨论和修订。该《示范法》是中国国

际私法学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法学界第一部完全由学术研究团体起

草的《示范法》。

6.倡导比较国际私法的研究。在九十年代初期,韩先生提出要组

织力量对不同国家的国际私法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以便开展国际私法

的比较研究,为中国国际私法的完善作充分的理论准备。因此,在武汉大

学攻读博士学位的一些研究生相继以澳大利亚、瑞士、加拿大、荷兰等国

的国际私法为题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与此同时,韩先生自己对美国冲突

法、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和欧盟国际私法也作了深入的研究。

沈四宝

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曾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上海大学法学

院院长、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博士后导师。

本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博士后导师。

出生于1946年9月,上海市宝山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IETAC)顾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

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副主席、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国

商法学会副会长、专家咨询员、中央高级干部讲师团成员和

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

研究方向:国际商法、公司法、证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仲裁、知识产

权保护。

主要著作:《美国标准公司法》、《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国际投资

法》、《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运作》、《国际商法简编》、《中国涉外经

济法》,并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四十多篇中英文专业论文。

个人生平

1965年上海吴淞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65年至1970年

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79年至1981年在北京大学法

律系学习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81年至1983年在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

学院学习。自1983年开始,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律

系主任,自1996年起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博

士生导师。

1984年以来,曾代理过上百件涉外经济争议案。担任数家政府部门和

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2008年10月担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14年、经历了一个法

学院从弱小到壮大全过程的沈四宝,出任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目前成为

上海海事大学的客座教授。

郑远民

人物生平

曾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网络法研究中心

主任。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国际法系主任,《时代法学》副主编,

湖南省“百人工程”学者,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

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信息

法学会理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长沙分

所律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中

心咨询委员。

主要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与国际法。学术成

果有《现代商人法研究》等著作5部,论文70

余篇。曾作为项目律师参与大型综合类证券公

司的尽职调查与重组工作,代理各类诉讼、仲

裁案件数十件。

编辑本段主要科研成果

2000年以前的论文

1.《关于建立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法律思考

--国际私法基本功能的深层考察》,载《法学研

究》1997年第2期;

2.《意思自治原则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

完善和发展》,载《社会科学家》1994年第3

期;

3.《联合国宪章与新世纪国际法律框架的

构筑和完善》,载《光明日报》1999年7月19

日;

4.《澳门公司法与中国内地公司法之冲突

及其解决途径》,载《江海学刊》1998年第1

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全文转载;

5.《中国内地与香港合同冲突法之冲突及

其解决办法》,载《南京社会科学》1997年第

5期;

6.《中国区际司法协助的原则和模式--恢

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的现实选择》,载《社会

科学家》1997年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的《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7年第8期全文

转载;

7.《香港公司法与中国大陆公司法的冲突

及解决办法》,载《社会科学研究》1996年第

6期;

8.《国际私法:构筑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法

律部门》,载《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

4期;

9.《转型时期社会价值现的变革及调控》,

载《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1期;

10.《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础和法制保障》,

载《法律科学》1996年第1期;

11.《关于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本问

题》,载《法学家》1995年第3期;

12.《社会价值观念变革过程中的道德和

法律》,载《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

13.《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及法律

调控》,载《商业经济论坛》1994年第9期;

14.《论市场经济与确立效益优先的法律

价值观》,载《企业家天地》1994年第5期;

15.《国际技术转让中管辖选择若干问题

探讨》,载《法学家》1994年第3期;

16.《也谈市场经济和公法与私法的划

分》,载《湖南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人

大复印报刊资料》1994年第10期全文转载;

2000年以后的论文

1.《金融监管的立法原则与模式》,载《法

学研究》2002年第5期;

2.《现代商人法理论的提出及其对我国的

影响》,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

3.《关于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法律思

考》,载《法学》2001年8期;

4.《现代商人法与国际仲裁法的完善与发

展》,载《湖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5.《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及其对策思

考》,载《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年第3

期;

6.《试论我国外资立法的理念和原则--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法〉的修改》,载《浙江社

会科学》,2001年第5期;

7.《公证在电子合同中的价值和作用》,

载《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8.《浅析网络警察在维护网络主体合法民

事权益中的重要作用》,载《信息网络安全》,

2001年第12期;

9.《试论公证在电子合同中的应用价值》,

载《网络经济与法律论坛》2002年第.1卷;

10.《关于电子认证机构责任机制的法律

思考》,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2002

年(第5卷);

11.《试论国际破产法律制度的统一化运

动》,载《中国法学》2001年

12.《〈电子商务法〉(建议稿)高级研讨

会综述》,载《岳麓法学评论》,2002年第3卷;

13.《试论现代商人法与国际商事仲裁制

度的完善与发展》,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

法年刊》2000年(第3卷);

14.《试论现代商人法在国内法上的效

力》,载《岳麓法学评论》,2001年第1卷

15.《和平崛起时代国际私法的定位》,载

《法学家》2004年第6期;

16.《联合国宪章与新世纪国际法律框架

的构筑和完善--评〈联合国宪章诠释〉》,载《法

制与社会发展》2000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国

际法》全文转载;

17.《论网络对律师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载《律师与法制》,2003年第4期;

18.《论电子公文安全体系的法律保障》,

载《法学杂志》2002年第4期;

19.《论电子公文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

栽《河北法学》,2002年第4期;

20.《试论现代商人法的适用》,载《河北

法学》,2004年第8期;

21.《传统冲突法缺陷分析与现代商人法

的补位功能》,栽《青岛科技大学学报》,2004

年第2期;

22.《现代商人法的源流与趋势》,载《国

际法与比较法年刊》第11期,2004年

23.《国际商事合同法的新发展》,《时代

法学》2005年第6期;

24.《国际合作:建构国际反恐怖立法的

基本途径》,《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第15辑,

2005.8;

25.《中国银行业混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及

其对策》,《时代法学》2006.06。

著作与教材

1.《现代商人法研究》,独著,法律出版

社,2001年5月;

2.《国际经济法》,独著,湖南电子音像

出版社,2002年8月;

3.《国际私法学》,(21世纪法学系列教

材),参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

4.《网络安全法》,合著(第二),湖南大

学出版社,2002年5月;

5.《网络经济与法律论坛》,执行主编,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2月;

6.《法律冲突与法律规则的地域和时间范

围》,合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

7.《法官能断家务事》,合著(第二),湖

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8月;

8.《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独著,湖

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

9.《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国际私

法的重新定位与功能转换》,副主编,武汉大

学出版社,1998年2月。

10.《国际反恐怖法》,合著(第一),法

律出版社2005年4月。

编辑本段科研项目

湖南省项目

1.主持湖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新世纪国

际经贸法律秩序的构筑与完善”,立项批准号:

湘宣字[2000]23号A112,(2000-2002);

2.主持“湖南省科技系统‘依法治省’实施

方案及行政复议制度研究”,湖南省科委软科

学研究课题,立项合同书,(2000-2001);

3.主持湖南省社科成果立项资助课题“现

代商人法研究”(03CG05),(2003);

4.主持湖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国际经

贸法律秩序的构建——加入WTO后国际商事

习惯法在我国的适用”(04B041),(2004);

5.主持湖南师范大学校级项目:“国际

商事习惯法研究”(2003-2008);

6.主持湖南省百人工程项目:“电子商务

法发展趋势研究”,2005-2008;

国家部委项目

7.参与国家教委哲社博士点人文“国际私

法的冲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构筑和完善问

题”(编号:9602089;批准号:96JAQ82002),

(1996-1998);

8.参与国家教委哲社博士点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规划项目:“二十一世纪国际私法发展

趋势研究”(编号:9802065;批准号:

98JAQ82000),(1998-2000);

9.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国

有财产法律制度的缺陷分析与对策研究”,

(2001-2004);

10.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

题攻关项目“中国能源安全问题研究——法律

与政策分析”子课题“中国能源安全中的国际

长期合同问题”,(2005-2008);

11.主持:长沙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wto

下构筑长沙电子政务法律框架问题研究”,长

社办2005-13号,(2004-2005)。

编辑本段科研获奖

1.《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获得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

2004;

2.《现代商人法研究》,独著,获得湖南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四等奖,2004;

3.《现代国籍法》获中南地区出版社协会

优秀图书奖,2001年;

4.湖南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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