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选修课论文

更新时间:2024-11-06 16:48:1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5日发
(作者:特殊工时管理规定)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

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

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

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

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

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

"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

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

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马克思对

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

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

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

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生活与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

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法在身边这是我从这几堂法律课得来的最大感想。

在以前,我总会觉得法律是一件很遥远的事,认为只要自己做好,就不会接

触到它,错觉的把法律局限在了刑事案件。因着这种想法,平时很是忽略了法律

方面的知识。然而,这几堂课下来,经过马丽老师的讲解,那些鲜明的事例,让

我明白了课上的口号——优质生活,与法同行。

我们无法否定的是,现代社会中仍然有许多法盲,他们即使是在自己的权益

受到侵害时也全然不知,或知其然不知道怎么办,这是一种可悲的现象,由此我

们健全自己的法律意识便显得迫在眉睫了!

我在此观点上也感同身受。一次奶奶生病时,亲友们送来的礼品中有几箱标

有“伊利”字样的纯牛奶,打开后却令我愕然,是假冒伪劣产品!其奶质与真的

“伊俐”相差甚远。这种幌人的“伊利”包装一眼看上去能以假冒真。我心里十

分气愤,根据法律常识,若未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时,可向当地工商局举报。但当

时我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只能干生气,将之放任自流。

这是件普通的小例子,没有复杂的案情、离奇的遭遇,但它却告警了一些还

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人们:法就在身边,法在生活中,只有加强法律意识才能正确

的保卫自己的权益,才能保证我们生活的质量!

可是有时候,明明知道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知道通过法律途径的解决

方法,但是真的有去维权了吗?有许许多多的人认为,日常生活中受到较小的侵

害时没必要提什么维权。的确,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如果采用上诉到法院,通

过打官司的方式,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将远远超过纠纷本身的费用。

这是我发生在一个同学身上的故事。他想兼职。于是到一家在网上到的

家教中介公司家教。一位负责人说明天正好有个家长想一名学生,但条件要

求比较高。出于求职心切,他马上自我推荐,后来负责人说他的条件还可以,让

他先交80元钱的中介费用,第二天去见学生家长。他开始还在想可不要上当,

但是看到在场的学生也比较多,竞争力也比较大,就把钱交了。可是第二天那个

负责人却告诉他说,那家长不想家教了,让他再等一等。当时他向负责人索要

已交的80元介绍费,可那个人说如果现在想要只能给50元,其余的先预留,不

能全部退还,并保证一定帮他到。结果一个月下来也没有消息,催了几次都是

要再等几天,后来也就没有再打听消息。由于只有80元,那位同学也就自认倒

霉了。毕竟真要提起诉讼的话,他一没那个财力,二没那个时间。就当花钱长心

眼了,以后注意点就是了。

这是个令人伤心而又无奈的事实。也许我们会为让这样的中介公司逍遥法外

感到愤怒,不知还有多少人被他们欺骗,但是,法律有了,可本该维权的我们呢?

又做了什么?法律是纯粹的,可我们并不纯粹!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的转帖我进一步肯定了法的作用,进一步感觉到了法就

在我们身边。一次误会,小风(化名)被几个人打了,他气愤的来几个同学,

“宁可丢性命,不能丢面子”,准备报复,这一向是男生解决问题的办法,可经

过商讨后,他做出了一个轰动全校的决定:告那个组织打架的者,要求赔偿精神

损失费和医疗费(轻伤)1500元!这是不同性质的一步,这种运用法律手段解

决问题的办法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在维护自身权利方面起到了不可忽

视的作用。但同时,我却想到了一点,如果是我或是我们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遇

到了同样的事情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忍气吞声或者是报复,而我们当中有好多

人是有基础法律常识的,但我们没有想到运用法律手段,说明我们的法律意识仍

然很淡薄,还没有深入人心,同时也说明了法的强有力的作用。毋庸置疑,优质

生活,与法同行!

法律是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有利武器。目前社会治安虽然转好,但不可

忽视的是,在我们的身边仍存在着大大小小的不遵守法律法规的现象。要实现治

安状况的根本转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仅仅依靠政法

机关的专门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众的力量,特别是我们大学

生。由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光靠勇敢和良好的动机还不够,还必须学会

运用法律武器。曾说过:“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要按照宪法、法律、法令

办事,学会使用法律武器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势力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

争。”我们作为大学生更要尽量掌握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同个中违法犯

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的顺利

进行。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能够保护自己及身边的人不受侵害。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我们国家——中

国会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法治国家,而我们每个人都能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

己,另一方面,国家的法律也将会进一步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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