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87

更新时间:2024-11-06 18:22:5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5日发
(作者:领结婚证需要体检吗)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87

(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21,分数:42.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

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客观依据,社会关系范围较大且法律规范较多的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

门”指的是哪一个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

A.客观原则√

B.目的原则

C.平衡原则

D.发展原则

客观原则: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客观依据,社会关系范围较大且法律规范较多的可以作为一个独立

的法律部门。

3.列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A.目的原则是指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客观依据,社会关系范围较大且法律规范较多的可以作为一

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B.平衡原则是指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如果某种划分也不利于这

一目的,则其划分就是无意义的

C.发展原则是指划分法律部门时,不能只限于目前的法律、法规的多少,还应当考虑到法律、法规的今

后发展,即考虑到未来的立法√

D.主次原则是指划分部门法应当注意各种部门法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彼此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

目的原则: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如果某种划分也不利于这一目的,

则其划分就是无意义的。平衡原则:划分部门法应当注意各种部门法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彼此之间要

保持相对平衡。发展原则:划分法律部门时,不能只限于目前的法律、法规的多少,还应当考虑到法律、

法规的今后发展,即考虑到未来的立法。主次原则:一个法律、法规可以被划归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该

考虑根据这一法律、法规的主导因素来进行划分和归类。

4.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

A.立法体系的结构

B.立法者的主观意志

C.立法机关的设置

D.法律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二,即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法律调整的方法。

5.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划分标准是()。

A.立法者的意志

B.立法者的目的

C.法律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D.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调整方法√

根据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调整方法的不同,可以把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

6.下列关于行政法部门表述错误的是()。

A.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行政权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的监督的法律规范

B.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关系

C.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一般行政法

D.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不属于行政法部门√

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属于行政法部门。

7.知识产权法属于哪个法律部门()。

A.行政法部门

B.民商法部门√

C.经济法部门

D.社会法部门

知识产权法属于民商法部门。

8.经济法部门不包括()。

A.商标法√

B.土地管理法

C.森林法

D.矿产资源法

商标法属于民商法部门。

9.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是()。

A.民商法部门

B.经济法部门

C.社会法部门√

D.程序法部门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遵循公平和谐和国

家适度干预原则。

10.下列关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几个主要法律部门,说法错误的是()。

A.宪法部门由所有关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构成

B.行政法部门由所有调整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所构成

C.经济法部门由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构成√

D.刑法部门由所有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构成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者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

律规范。只调整涉及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法律规范才属于经济法部门。

11.立法法属于哪个法律部门()。

A.宪法及其相关法部门√

B.程序法部门

C.刑法部门

D.社会法部门

程序法仅包括诉讼法和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的程序法,立法法(以及行政法规制定条例、规章制定办法)尽

管规定了立法程序,但属于宪法及其相关法部门。

12.下列关于中国法律体系发展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未完成,仍需不断完善√

B.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逐步形成的

C.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推进中国特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完善的内在要求

D.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

2011年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吴邦国正式宣告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业已完成。

13.下列关于法律制定的概念理解错误的是()。

A.法律制定是指有一定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补充

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专门性活动

B.广义上的立法概念与法律制定的含义是相同的

C.狭义的立法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

D.法律制定的关键在于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进行,只要能保证这两方面就可以制定出

良好的法律√

法律制定除了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进行外,还需要有专门的立法技术的保证才能制定出

良好的法律。

14.关于立法权和立法体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立法权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亨有的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B.享有立法权是立法的前提,立法是行使立法权的过程和表现

C.立法体制的性质与国家的性质是不一致的√

D.立法体制的形成取决于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传统等因素

立法体制的性质是与国家的性质相一致的,立法体制的形式则是与国家的结构形式和管理形式密切联系的。

15.我国实行“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A.“一元”是指全国范围内只存在一个系统的立法体系

B.“多层次”是指全国范围内存在多个系统的立法体系√

C.“多层次”是指不论是中央级立法,还是地方级立法,都可以分成若干个层次和类别

D.“两级”是指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等级

“多层次”是指不论是中央级立法,还是地方级立法,都可以分成若干个层次和类别。

16.关于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多层次”的理解错误的是()。

A.国务院下属的部委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制定规章

B.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拥有制定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C.民族自治地方被赋予了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限

D.经济特区所在省、市拥有制定经济特区法规的权限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

规;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

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

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17.下列关于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立法包括法律的创制、认可、修改和解释,不包括法律的废止

B.立法主体不仪限于特定的国家机关

C.现代国家权力体系中,立法权是最重要的、最核心的权力√

D.国家结构形式对一国的立法体制形成的影响不大

立法的内涵包括法的“立、改、废”以及认可;法律制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一个国家立法体制的

形成,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决定的。

18.立法体制的核心问题是()。

A.立法主体的确定

B.立法权限的划分√

C.立法内容的全面

D.立法程序的合法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的配置方面的组织制度,其核心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

19.“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维护和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是指法律制定的()。

A.合法性原则

B.合理性原则

C.科学性原则√

D.民主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维护和保障立法的科学性。

20.关于法律制定的民主性原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A.立法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

B.立法内容及主体的组成要民主

C.没有辩论就不可能有立法的真正民主

D.享有立法权的行政机关不是立法主体√

我国享有立法权的行政机关也是不可缺少的立法主体,这类立法主体组成的民主化程度相对低一些,是一

种较为间接的人民意志的反映。

21.关于法律制定的原则正确的说法是()。

A.法律制定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民主性原则√

B.合法性原则是指法律的制定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依据、权限和程序

C.科学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

D.民主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的过程和程序都具有民主性

合法性原则包括合宪性和法制统一两方面;科学性原则的内涵除了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之外,另一

方面还强调合理的吸收、借鉴历史上和外国的经营,科学性原则是这两方面的结合;民主性原则的两方面

内容是立法内容的民主性和立法程序的民主性。

二、多选题(总题数:6,分数:12.00)

22.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

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法的起源的原因是()。

A.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经济原因√

B.为了维护和调整一定阶级关系的需要而产生是法产生的政治原因√

C.法的产生还有其他人文、地理等因素的影响√

D.法的起源只有经济和政治两方面原因

经济原因: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政治原因:为了维护和调整一定阶级关系的需要而产生:还有其他

人文、地理等因素的影响。

24.法起源的一般规律表现为()。

A.由个别到一般、由自发到自觉√

B.先表现为不成文形式,然后才发展为成文(制定)形式√

C.习惯与习惯法没有本质区别

D.最初的法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随着社会发展才逐步分离√

原始社会时期的社会规范主要是习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习惯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具有了阶级性,

逐渐转变为习惯法。统治阶级有选择地利用原有的习惯,由国家加以确认。使之成为对本阶级有利的社会

规范,而赋予法的效力,从而形成最早的习惯法。

25.下列属于奴隶制法的共同特征的是()。

A.严格保护奴隶主的所有制√

B.刑罚种类单一

C.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

D.长期保留原始社会的某些行为规范残余√

奴隶制法具有这样一些共同特征:①严格保护奴隶主的所有制,确保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维护奴

隶主对奴隶的占有权。②公开反映和维护奴隶主的等级特权。③刑罚种类繁多,刑罚手段极其残酷。④长

期保留原始社会的某些行为规范残余,如同态复仇和赔偿制度的普遍存在、男性家长的广泛权力等,反映

了奴隶制法受传统影响较大。

26.西方奴隶制法的出现要比东方晚很多世纪,其主要代表是()。

A.古埃及法

B.古希腊法√

C.古罗马法√

D.古印度法

西方奴隶制法的出现要比东方晚很多世纪,其主要代表是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

27.下列属于奴隶制法的典型代表的是()。

A.《汉谟拉比法典》√

B.《十二铜表法》√

C.《唐律》

D.《法经》

公元前18世纪的《汉谟拉比法典》、公元前449年的《十二铜表法》等是奴隶制法典的代表。

三、简答题(总题数:5,分数:10.00)

28.简答题第64-66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简述法的效力等级的一般原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除特别授权的场合以外,一般说,制定机关的地位越高,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也越高。(2)后法优于前法。当同一制定机关按照相同的程序先后就同一领域的问题

制定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时,后来制定的法律规范在效力上要高于先前制定的法律规范。(3)特别法优于

一般法。当同一主体在某一领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不同于一般性立法的特殊立法时,特殊立法的效力

通常优于一般性立法。(4)授权法优于自定法。当某一国家机大授权下级国家机关制定属于自己立法职能

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时,被授权的机关在授权范围内制定的该项法律、法规在效力上通常等同于授权机关

自己制定的法律或法规,但仪授权制定实施细则者除外。(5)成文法优于不成文法。立法机关制定的成义

法的效力一般均高于不成文法。)

30.简述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1)授权

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授权

性规则可分为两类:①权利性规则是规定一般的主体行使权利之规则。②职权性规则是指规定国家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之规则。由于职权兼有权利和职责的性质,职权性规则亦兼具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

则的特征。(2)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的规则。义务性规则也分为两类:①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

行为的规则。②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

31.简述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

则和任意性规则。(1)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

义务性规则、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2)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

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32.简述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

准用性规则。(1)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奉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

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2)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

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3)准用性规则,是指内

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本文发布于:2022-08-05 11:42: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5766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