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遇见伪证怎么办
作伪证是应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情节严重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
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
使、贿买、威胁他人作伪证的”。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九十八条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
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提供虚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
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打击报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
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做“伪证”者是受到了公司的指使、贿买、胁迫、贿买等,那么公司的相应人员将
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劳动仲裁中如果有做伪证或是发现对方有作伪证的行为,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维
权,这种行为对于劳动仲裁最终结果也会受到影响。
本文发布于:2022-08-05 08:55: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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