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财产损失
1、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1)车辆维修费(2)车辆施救费用(3)
车载物品的损失(4)经营性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5)车辆贬值损
失(6)造成道路设施和其他交通设施、树木花卉、房屋等的损
失(7)其他损失,如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替代性
交通工具费费用、电话费、货物清理费等
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车辆维修发票和维修明细单
车辆贬值损失及其他财产价值的鉴定意见
车辆运营收入证明
受损物品的购及价格表
车主收入证明、交通费发票、电话单和货物清理费用收据等
二、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1)挂号费(2)医药费(3)住院费
(4)及手术费(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6)整容费(7)
其他后续费。
2、计算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和抢救
费用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计算确定,需要康复训练、
整容和后续的,根据医院出具的继续意见或者法医鉴
定意见。如果无法确定的,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1)根据医院的医疗费收据、住院费收据、抢救费用单据
(2)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院的继续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
三、误工费
1、误工费赔偿的基本原则:
(1)误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的收入;
(2)误工费还包括兼职的收入;
(3)误工费必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对于单位没有
扣发的收入,不予赔偿;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收益;
2、计算标准: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伤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
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医院的休明、住院证明;
法医鉴定意见或伤残鉴定意见
单位误工减少收入证明
其他收入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四、护理费
计算标准:根据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
级别等要素决定
(1)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是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或者鉴
定机构的明确意见,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
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
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实际护理期限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应另行起诉请求继续支付
护理费,护理费支付期限为五至十年。
(3)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
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
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医嘱证明
护理费发票或收据
护理人员收入证明
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1、计算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
标准×住院天数
六、营养费
计算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
鉴定意见
七、残疾赔偿金
1、计算标准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农村居民人均村收入×伤残赔偿指数×年限(60岁以下的,
为20年,60-75岁的,为20-(实际年龄-60),75岁以上的,
为5年)
2、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1)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2)伤残鉴定书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计算标准:
费用标准: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对于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
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具体计算为: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
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2、需要的主要证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九、死亡赔偿金
1、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年限(60岁以下的,
为20年,60-75岁的,为20年-(实际年龄-60),75岁以上的,
为5年)
十、丧葬费
1、计算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6个月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1、计算标准:
(1)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
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
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4)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
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受害人及亲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赔偿基本标准
(1)必须是受害人或者亲属、必要的陪护人员到医院就诊、转
院、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丧葬事宜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2)交通一般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以普通舱位为主;特殊情况
下,可以乘坐出租车,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二等以上的座位。
(3)住宿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为准。
需要的主要证据
(1)交通费和住宿费的正式票据
(2)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
十三、精神损害赔偿金
依据伤残程度,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
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对重大交通事故的赔偿不满意的时候,可以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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