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府发〔2012〕20号
关于成立纳夜镇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及时有效调处和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充分整
合公安和司法行政各自职能优势,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面
引入到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调处工作中,以切实维护
众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
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成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设置
纳夜镇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纳夜镇派出所,并
根据工作需要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从事道路交
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
二、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
组长:田太奇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孟仕吉镇政法委书记
韦应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成奇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刘文安镇人民法庭庭长
汤佳江镇安监站负责人
梁敏镇民政办负责人
罗转锡镇公路管理所负责人
王琪镇卫生院院长
甘安进纳夜村村主任
韦国仲纳幕村村主任
韦功明纳良村村主任
冉孟习卡法村村主任
许子兴交龙村村主任
韦国树打郎村村主任
田应明平和村村主任
三、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能
纳夜镇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在双方
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交通赔
偿纠纷进行公开调解,确保调解工作公正、公平;为交通事
故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开展交通安全法制
宣传,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参与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
四、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体制
纳夜镇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派出所和安监站
双重管理,以派出所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工作由派出所负
责协调开展,调委会所需办公设施由派出所负责解决。
纳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通知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机制
纳夜镇党政办2012年4月13日
(共印20份)
纳夜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死伤及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强化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抢救人民众的
生命财产,防止重大交通堵塞,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
本”的理念,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减少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为目的,做到组织指挥统一、赶赴现场迅速、
信息反馈及时、救援措施有力、工作有条不紊。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编制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
二、组织指挥
成立纳夜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
政府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及各村委
主任为主要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
所,由所长杨成奇任办公室主任。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建立联警处置措施.要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小组成
员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定期召开
会议,保持联系渠道畅通。遇有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能呼之即
来,来之能战,把交通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二)建立交通事故联警制度。实行110、120、119三警联
动,遇有报警三警要快速反应,互相连通,并讯速赶赴交通事
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并立即送往乡镇卫生医院抢救,
遇有火灾,马上组织成员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扑火,把财产损失
降到最低,因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尽快恢复交通。
(三)加强现场保卫,确保财产安全.遇重大交通事故引起的
翻车及不能立即运走的货物,组织现场保卫,划定保卫界线,
保护好交通事故的现场财产,以免被盗或丢失,遇有必须立即
转移的货物应立即转移.属于危险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特殊
货物,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疏散围观
众,确保安全。
四、应急响应
(一)建立逐级汇报制度。凡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及时
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对于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情况。
(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措施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任
务,各警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务必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并加强各警钟及医务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严格按照部署和
分工开展工作.
(三)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医务抢救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
中,要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要发
扬连续作战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同时要充分做好安
全防范的准备工作。
(四)所有参战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纪律服从命令,
听从指挥,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力求把生命财产损失降到
最低点,对在事故处理中消极怠慢不负责任的行为要严肃处
理。
(五)信息共享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六)指挥和协调
1、纳夜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获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应立即报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的
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2、牡丹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
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有关方面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必要时派应急救援队伍前往支援。支援队伍服从现场指
挥部的统一指挥。
4、由纳夜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对相关系统职能部门
进行协调。
(七)紧急处置
重大事故在发生地点的村委及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通交
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
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
要痕迹、物证。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
工作。
4.服从纳夜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
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
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8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并及
时向上级报告.
6、重大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
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八)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纳夜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
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估并把相应情
况向上级报送.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
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开展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应急结束后,纳夜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
取的主要行动。
2、应急结束后,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上报。
3、总结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得出经验教训,并提出改
进建议,特大事故的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
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二)社会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纳夜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应急办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与社会救助联系,明确获得社会救
助的要求及程序,并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流向或发放工作.
(三)保险
纳夜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指定专人负责为事件
影响人员以及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保险业务联系工作,与保险
机构衔接,明确保险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四)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纳夜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组织负责道路交通事
故的调查工作,并写出事件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
建议。纳夜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将已发生事故
的调查报告和经验总结及改进建议上报相关部门.
六、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得出事故结论;
4.提供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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