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篇一: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请咨询人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解答。
(二)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告知其应提供
的相关申请材料,依法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
(三)提供法律服务。对来访人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根据来访人
的要求和具体情况,介绍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司
(四)进行法制宣传。在来访人咨询法律问题时,根据来访人的需
求,主动向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介绍司法行政部门的主
要职能和服务内容等。
(五)提供人民调解。对来访人请求人民调解的,根据属地和行业
被指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束后,应及时将调解结果反馈给中
心。中心对简单纠纷且有条件现场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纠纷情况
疑难复杂但认为有必要的,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解。
(六)接受投诉举报。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和法律服
务人员的投诉举报,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处理,
并做好反馈、登记工作。
(七)上报社情民意。每月一次定期统计、分析众关注的热点难
点问题和有可能转化为体性信访或越级上访的苗头情况,及时报
送局领导;开展“12348”法律咨询舆情分析工作,当好党委政府参
谋
和助手。
(八)其它相关工作。中心认为其它需要进行的工作。
【篇二:法律服务所章程】
法律服务所章程(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南戴河法律服务所是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导
和办事处领
导下,自筹经费、自收自支、自我运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基
第二条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法律服务所的全称是“南戴河法律服务所”。
第四条法律服务所创办依据司法部颁布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
办法》进行。
第五条法律服务所以“维权护法、为大众解难、为公平抗争、为
法制拼搏”为宗旨。
第六条法律服务所以宣传法律,服务大众为目的;服务对象为需要
法律帮助及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企事业及有关单位、公民个人。
第七条法律服务所成员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尽职尽责,为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八条法律服务所暂不设内部科室。
上。
第十条根据需要,法律服务所主任可聘任内勤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章职能、职责
第十一条法律服务所任务及职责。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4.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5.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文书;6.接受当事人委
托,代理申请办理公证,协助公证处办理有关公证事项;
7、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见证业务。
第十二条法律服务所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十三条所主任职责
1、组织全体人员及时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
法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下达的文件、决定等;
2、负责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
作,提高全体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3、主持所内日常工作,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
4、组织本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及重大疑难案件的讨
论;
6、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法律服务所决策机构为全
第十五条所务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须全
第十六条所务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本所的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本所的管理规章制度;
4、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
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
2、尽职尽责,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
3、遵守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的规定。
4、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5、尊重同行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
同提高执业水平
6、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
隐私。
7、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自觉
维护执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8、勤奋学习,加强职业修养,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业务培
训和进修,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技能。
第四章罚则
行政机关管理规定和本所章程、制度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应
当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责罚相当的原则,经司法管理机关批准给
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条实施处分,由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建议,或者本所半数以
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但须在有关因素消除后,方可离职:
1、本人承办的业务或者工作交接手续尚未办结的;
2、本人与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债权债务关系尚未清结的;
3、本人被发现有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正在查处的。
一致通过,予以除名:
2.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和本所章程,违反职业
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3.私自收取服务费用或未经所主任同意挪用、侵占法律服务所资金
的。
比例摊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设立登记机
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法律服务所备档一份,在批准设立的机
关备案一份;该章程在本所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篇三:法律服务所的性质及各种制度】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街法律服务所
工作人员
主任:李占华
副主任:周世瑛
高级顾问:张毅成
财务:(会计)杨振娟
违纪监察员:李华
档案员:肖聪
微机管理员:丁婧竹
安全防火员:宋淑荣
法律服务所的性质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设立在乡镇和城市街道的法律服务中介组织,是
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服务性组织。
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一、接受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集体经济组
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
织及其他组织、公民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民事、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等各类诉讼和非诉讼业
务,提供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医疗事故纠
纷、消费纠纷、保险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
纠纷、网络电子商务电信纠纷等法律咨询、代理、代办业务。
三、代写各种诉讼及非诉讼文书等。
法律服务所会议制度
㈠制定所的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
㈡指定所的管理规章制度;
㈢审议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㈣审议所的年度预决算报告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
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教育、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方案,加强执业活动的检查、监督,
建立岗位责任、定期考核、奖励处分、辞
退等管理制度制定。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为构建和谐社
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高自身政治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
三、不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全面分析,进一
步准办案的切入点,做到准确及时。
四、平时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电子网络设备的作
用,构建“学习型”的法律服务所。
五、在理论和时间相结合的基础上,每月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并
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作为业务学习的基本要求。
文明办公制度
为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活动,以构建和谐社会,树行业新
风为目标,着重推进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优美环境,
为达到这一标准,对文明办公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不准工作时间扯皮、作风轻浮、办事拖拉、办事效率低
下。
三、不准工作人员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不按政策办事、故意刁难、
越权侵权、推卸责任。
四、不冷落外来办事人员,对外来客人和办事人要来有迎声、走有
送语,彻底扬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举
止端庄,文明礼貌。
五、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大声喧哗说笑、打架斗殴、说脏话、玩
扑克、下象棋等;
六、不准在楼内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扔烟头纸屑。
七、努力改善办公环境,创造一个舒适、整洁、幽雅、井然有序的办
公环境,做到无灰尘,无杂物、无乱贴乱画,办公用品摆放有条
不紊,整洁舒适。
八、不准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子女、乱动办公设备,调取各种文件,
休息时间不准带小孩上网玩游戏。
一、凡来所法律咨询、聘请法律顾问及委托诉讼、非诉讼代理的各
类案件均由接待人员统一接待,或由主任指定人员接待。
二、凡来所聘请法律顾问、委托诉讼、仲裁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是
否接受均由主任决定。
他所接受的各类诉讼、仲裁、非诉讼案件的承办人员一律由主任指
定。
四、上级交办的各类案件由主任指定具体承办人。
重大、疑难案件请示讨论制度
一、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
村承包户、公民法律顾问期间,在提高法律意识、深化改革、振兴
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提交集体
讨论,不得承办人在没有全面、准确地认识前盲目下结论。
二、称班人在接受指派承办案件中,涉及难以定性、如何使用法律
问题时,必须提交集体讨论。
三、对涉及社会稳定或集体诉讼、非诉讼案件,必须经集体讨论。
四、领导认为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
问题,一经发生严肃处理。
本文发布于:2022-08-04 17:02: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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