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最新)

更新时间:2024-11-07 12:41:4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4日发
(作者:端午节休假)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

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

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

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必须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

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

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务必具备良好的修养

与师德,这一点十分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

己对法律的认识。我明白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

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

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就应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务必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务必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

务必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资料,明白了《教师法》不仅仅帮

忙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

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向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

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

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

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资

料,让我明白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务

必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

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

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

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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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务必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

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务必关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

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

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

“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

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忙

他们查“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

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就应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

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

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

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

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

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

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

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

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

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

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明白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

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

接应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

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

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

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这天。

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

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资料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

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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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必须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

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

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本人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

素质,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

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

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

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

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

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当

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

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

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之

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的法律。不是政

府和学校,而是学校、学习横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

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

供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

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之,本人将站在

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

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最早接受蒙氏教育法,是源于她对儿童敏感期的论述,今天再次仔细阅读了

《文汇报》的有关报道,有些新的体会:

一、重复练习原则。

蒙氏认为专注于某种活动是孩子自我发展的主要方式,孩子的自发活动看起

来是单调乏味的重复,而实际上,孩子的工作是在塑造自己的精神世界,这正是

儿童发展的秘密所在。

其实不仅是儿童,成人也是通过重复练习,建立起自己对外界的稳定性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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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确认自己所处的位置,获得稳定的自我认同。譬如科学家反复做试验(如爱

迪生、诺贝尔的试验),艺术家反复学习和创作自己感兴趣的对象(如徐悲鸿画马,

李可染画牛),都是这个道理。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对于儿童专注于某种活动,不

仅要给予热情的鼓励,而且可能发现他智慧的萌芽。由此尽可能提供更好的环境

和条件,保证他的兴趣获得可持续的发展。

二、自由选择原则。

蒙氏特别强调,儿童的生命力表现为自发冲动,因此她把对儿童的自发冲动

是压制还是引发作为区分好坏教育的分水岭,对旧学校压抑学生自发冲动的做法

予以猛烈抨击。她说:“在这样的学校里,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每人被

束缚在一个地方——桌子边”,“干涉儿童自由行动的教育家太多了,强制性的惩

罚成了教育的同义词,这对儿童的发展是不利的。”

因此,在蒙氏教育体系中,儿童的自我教育是重要方式,她要求给儿童以极

大的自由活动权。将蒙氏自由选择和自我教育的原则贯彻到教育生活中,我们就

要尽可能避免对儿童自由选择的干预,尽可能对儿童的自我教育提供便利。在当

前比较常见的是儿童的学校生活和校外生活多被老师和家长以“密植”的方式占

领,留给儿童自由选择、自我教育的时间和空间十分可怜。即使是在参观、旅游、

游戏甚至一件衣服、一篇作文,一道数学题都有可能被严密控制。成人世界以“爱”

的名义剥夺了孩子们的“自由”,完成了对现代教育悲剧性的阐释。

三、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

儿童不仅有着与成年人同样强烈的个人尊严感,而且心智尚未成熟,自我保

护的生理和心理机制远未健全,因此很容易成为成人世界有意无意伤害的对象。

学校、家庭和社会,谢谢对儿童的人格尊严采取一种轻慢无知而又简单粗暴的态

度,给儿童带来或隐或显的伤害,这种伤害的影响可能是终生难以泯灭,并且可

能会影响到将来的家庭、事业乃至于下一代。

因此,我们时刻不要忘记,儿童的心灵是“自然界中最娇嫩、最精细和最敏

感的东西”,要把它当作“一朵挂着露珠的娇嫩的玫瑰”一样来爱护,做到“摘下

花朵而又不使露珠跌落”(苏霍姆林斯基语)。我们还需要记住,如果说心理的压

抑会影响新陈代谢,降低一个人的活力的话,那相反的情况也会发生:给人激励

的心理体验会增加新陈代谢的速度,并促进身体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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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奠定一生的基础。

蒙氏说:“学前教育是奠定人一生的基础,应该是为生活做准备,而不仅仅是

为上小学做准备。一个人必须在能力和性格上具有独立性,才能够掌握自己的命

运。”其实,我们从当今世界美国大学教育仍在推行通识教育可知,从学前教育直

到大学教育,其实都在为人的一生奠定基础,为步入社会成为公民做准备。正如

学前教育不是为小学做准备,小学也不是为中学做准备,中学也不是为上大学做

准备。教育的核心是培养独立的能力和性格,从而每个人“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

因此,教育是“百年树人”的事业,的确来不得半点短视和功利。尤其是基

础教育上的短视和功利,将使整个民族的前途未来几乎连根拔掉。对于家庭和个

人而言,也未必是长远的真正的幸福。

五、教师的作用。蒙特梭利认为,教师的首要任务是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

方式去观察研究“自然的儿童”,从而揭开儿童生命发展的“秘密面纱”。其次,

在真正了解和认识儿童的前提下,教师应成为儿童自我发展的“援助者”、优异环

境的“创造者”。也就是说,教师应该积极地引导儿童,但这种引导并不是直接教

给儿童方法和观念的传统做法,而是给儿童提供活动的环境和作业的教具,使儿

童通过自己的作业达到自我发现和发展。同时,教师应阻止儿童的不良行为,免

得危及儿童本人和其他儿童的发展。再次,教师应无限热爱儿童,献身教育事业,

不断完善自己,以自己的完美形象作为儿童自我教育的榜样。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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