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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研究
如何读在职研究生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而采取的一种学习形式。通过学习,全
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并将《武汉大学研
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登记表》寄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仅部分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我校
研究主管部门出具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学员结业后若申请硕士学位,按武汉大学的有关规
定办理。
1入学
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并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已在申请学位所在专业或相近专业
工作3年以上;或者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
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学历,且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2课程考试
两年完成。英语、自然辩证法和3门专业课共5门学位必修课且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5
门专业必修课60分为及格;1门选修课。
3毕业
发该专业硕士学位证(必须有本科学位证和毕业证):参加每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
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合格(部分专业要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
平全国统一考试”);在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文章,其中必须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
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应署名“武汉大学”)。同
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份,研究生院的主页
每年在这段时间有通知。
发工程硕士学位证(必须有本科毕业证):参加每年11月“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
位(既工程硕士)入学考试,该考试有语言、数学、英语、逻辑4门课,成绩达到武汉大学
总分和单科录取分数线,复试合格。必须在公开的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
上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应署名“武汉大学”)。工程硕士报名的一般在
6、7月份并进行全国联报,研究生院的主页每年在这段时间有通知。
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有专科毕业证):参加每年1月份的全国统一硕士生入学考
试,(入学后重修英语、政治)。考试总分和单科分数均应达到武汉大学分数线,复试通过被
录取。在公开的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作者单位应署名“武汉大学”)。
参考费用:工程硕士2005年沿海地区2.8万元内陆2.5万元。
研修班:1.54万元
如何读在职研究生
考生来源
考试类型
本科毕
业+学
士学位
全国统考
全国硕
士研究
生入学
单独考试●●
●●●每年10每年春硕士毕业证+硕大部分招生学校、大部
—11节前士学位证
月
分专业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专
业
●●●部分招生学校
本科专科
报名时考试时
毕业毕业
间间
获得证书备注
考试
MBA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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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
教育硕士
●
●
●
●
●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学
科领域
公共卫生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会计硕士●
●
●
●
●
●
每年7每年10
月底
●●
月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学
硕士学位证
科领域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学
科领域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学
科领域
“高等学校教●
师”
“中等职业学●
校教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
士学位全国统考
●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专
业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专
业
在职人公共管理硕士●
员攻读
工程硕士
硕士学
位全国
●
农业推广硕士●
联考
兽医硕士●
每年3每年5硕士学位证
月月
大部分招生学校、大部
分专业
注:上表仅突出学历要求,具体要求以招生简章或有关文件为准。
武汉大学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
第一章申请人资格及其认定
一、同等学力人员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并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已在申请学位所在专
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提出申请前的3年内,在公开出版的
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以上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
有经省部级以上鉴定认可的其他科研成果。
第二章课程考试
一、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4年内须完成以下全部课程考试:
(一)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科目按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
置。(具体内容请与申报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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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
的专业为限)。
3.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加试2门所申请该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课。
第八条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以国家主管机关通知为准。
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每年两次,分别在6月和12月进行,申请人应于考前1个
月内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以当年的《武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
学位课程考试安排》为准。(具体内容请与申报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2、申请人如不能如期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第三章学位论文及答辩
一、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答辩。申请学科专业所
在的学院应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指导。
2、学位论文的书写格式、打印和装订,按《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
规定》执行。
三、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1篇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应署名“武汉大学”)。
四、学校于每年4月和10月受理论文答辩事宜。申请人申请论文答辩,应提供下列材
料:
(一)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二)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三)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四)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规定的专业为限);
(五)学位论文3份;
(六)由二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七)学术论文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八)填写完成相应表格(在申报专业所在学院领取)
五、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应由3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应至少
有1位是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校以外的专家。
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得聘为论文评阅人。
六、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应至少有
3人是研究生导师、1人是本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七、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
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重新答辩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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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申请无效。
第四章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论文答辩,经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报校学位评
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武汉大学2005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
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
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
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
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
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式
今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
内,通过互联
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
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只进
行网报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网报时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网址7月初另行通知);现场报名时间:
7月28日-31日。
所有资格审查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考生不予录
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式。
第一阶段:考试科目“GCT”,国家统一组织,联考时间10月23日8:30
-11:30。(“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相关综合测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各学院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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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12月初,(具体时间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且资格审查合格
的考生才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在第二阶段考试前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我校根据考生“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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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报考学位种类:
姓名性别
报考学校名称:
年月日
照
片
(加盖推荐单位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现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本人
年月所在单位性质
人事部门公章)
参加工作时间
通信地址(邮编)
专科学历
本科学历
()
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
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
获学士以上学位时间年月获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年月获学学士学位
考
生
个
人
简
历
应试语种
起止年月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报考专业或领域
以上各项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考生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表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专科学历一栏为本科以下学历者填写。
3、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考生本人填写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在考生照片上加盖人
事部门公章。除此之外,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公共管理
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其他考生无须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4、此资格审查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寄送有关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存档备查
武汉大学攻读专业学位学员入学登记表
学院: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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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学员学
姓名编号制
性别
出生
日期
籍贯
入学前
最后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及地址:
现在家庭详细地址
及:
本人身份证号:
政治
面貌
民族
婚否
参加工作
年月
研究方向
或
工程领域
毕大学
年业于专业
肄学院
是否
公务员
:
家庭成
员职务
及工作
单位
主要简
历从中
学起
※专业类别指MBA、MPA、法律硕士、工程硕士等。
武汉大学攻读专业学位学员成绩登记表
学院:
学员姓名
学员编号
课程类别课程名称
专业类别:
研究方向/工程领域
指导教师
学分学时考核成绩任课教师
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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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审核人签名:
学院审核意见研究生院审核意见
学习
情况
审查
结果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专业类别指MBA、MPA、法律硕士、工程硕士等,课程类别指学位课程和非
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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