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十二条同
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
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
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当下不少年轻人在恋爱阶段就会选择进行同居,不得不
说男女未婚同居的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同时也有一定的危
害。而在选择同居之前,还是先了解一下同居相关的法律规
定有哪些吧,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我国
关于同居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婚姻法》中同居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十二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
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
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
定。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
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
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同居的法律规定有哪
些?
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
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
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十五条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
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
方所有的除外。
▲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
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众也认为是夫妻关
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
结婚的法院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
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未办
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众也认为是夫妻关
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
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
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
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
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
居关系。
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
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
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
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
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
出判决。
6.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
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
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发布于:2022-08-03 13:48: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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