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11-07 16:47:5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3日发
(作者:个人破产制度试点)

XXX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情况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

基础。近年来,XXX县各级妇联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

的方针,紧扣构建妇联组织“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

主线,以建设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充分发挥妇

联组织联系家庭、联系妇女的优势,与法院等部门密切合作,

积极参与诉调对接,深入扎实地开展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

纷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促进

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拓宽维权工作思路,构建社会化调解机制

XX各级妇联拓宽维权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大调

解”工作内涵,,在全县率先试点开展妇联干部参与婚姻家

庭案件调解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开展

诉调对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年内共调解6件家庭纠

纷,调解率100%。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抓组织协调,健全工作队伍。县妇联与法院、司法

局、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制定了

《关于委托、邀请妇联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的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情

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并从政治素养、社会阅历、议事

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在基层选聘了26名品德好、

责任心强、熟悉法律、有一定众工作和调解工作经验的妇

联干部担任婚姻家庭案件特邀调解员。在县妇联的积极推动

下,县法院重点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建立健全相应的

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配备落实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工作

职责。

二是抓制度落实,提升工作效果。调解工作各成员单位

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程序和

考核制度,认真领会并加以贯彻落实。县妇联还和县法院联

合率先制定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工作联系通报制度,确定专

人负责通报工作,每季度通报受理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数。

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工作台帐规范了管理,通过制作格

式文书提高了委托效率,通过加强沟通联系完善了工作细

节。

三是抓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在县妇联的密切配合

下,县、镇两级法院积极拓展培训形丰富培训内容。几年来,

县妇联和法院联合举办了4次特邀调解员培训班,培训800

多人次。基层法院利用专人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个案指导、以

会代训、组织特邀调解员旁听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多

样的方式落实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了特邀调解员化解矛盾纠

纷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巧能力。

二、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成效

调处已发生的婚姻家庭矛盾和纠纷,只是治“标”,更

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

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

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近年来市妇联围

绕市妇女“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积极开展有关法律知识和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普及。一是抓好主题宣传。紧紧抓

住“三八”维权周、平安创建检查等时段进行集中宣传教

育,全市上下联动,先后举办了以“宣传贯彻妇女法、依法

维护妇女权益”、“反对家庭暴力,倡导文明生活,创建零

家庭暴力社区”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

法律专家送法下乡,聘请公检法司、教育、卫生等单位的专

家现场为众提供法律、心理、家庭教育、卫生保健等方面

的咨询服务,通过现场咨询、受理法律求助、散发宣传材料、

问卷调查等形式,向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扬健

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妇女众提供了及时、便利、优质的

法律服务。二是抓好舆论宣传。积极办好红河县妇女网维权

热线,主动与媒体加强合作,宣传妇女法等维权法律法规,

红河电视台、红河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报道了我县开展平

安家庭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这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妇女众遵

纪守法、依法处理家庭问题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

了社区家庭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发挥“家庭驿站”平台作用,强化信访案件的调解

处理。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市

及各级妇联从20XX年开始,尝试建立融维权服务、心理咨

询、纠纷调解、家政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家庭驿

站”,主动融入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充分

发挥基层“家庭驿站”平台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的作用。

“家庭驿站”的功能之一就是家庭关系调处,在基层家庭驿

站,建立由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和专业工作者组成的调

解员队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力争做到早

发现、早控制、快调处,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防止和避免排

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对婚姻家庭矛盾和邻

里纠纷进行及时调解,确保小矛盾不出家门,小纠纷不出村

居。目前全县已建成“家庭驿站”13个,覆盖率达100%,

通过家庭驿站的建立,将妇联调解网络延伸到基层,取得了

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信访接待中采取一般信访解答疏导,疑难信访牵头协

调,重大案件调查呼吁的方法,及时做好众矛盾纠纷的排

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在信访接待中,坚持妇联

领导和专家接待众制度。进一步强化信访领导、法律专家

接待日制度,把每周三上午作为县妇联领导对外接待日,每

周二上午作为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员接待日,由来自县、

的公检法司处级以上女法律工作者接待来访众,进行法律

咨询,参与案件的调解。同时还组织她们参与广场咨询活动,

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提高了妇联为妇女众服务

的质量,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

在调处具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各级妇联工作人员充

分发挥语言贴近生活,易于被老百姓接受的“娘家人”优

势,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用真心、细心和耐心,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循循善诱,温情感化,用听、劝、调三步骤,依

照法律和人情,梳理矛盾,分清责任,提高调解工作效率,

促进了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从而促进了家庭的稳定和和

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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