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07 01:45:5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3日发
(作者:军队有偿服务)

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练兵目标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

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并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

公正廉法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业务竞赛、技能比武活动,推

动全员大练兵的常态化。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

展示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时期新任务要求的高素

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练兵原则

本着“全员参与、紧贴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抓好“岗位练兵

竞赛、集中强化训练、争创标兵能手”三个载体,全面落实“领导责任、

工作运行、考核考评、奖惩激励”四项机制,坚持贴近业务、贴近实际、

求真务实、真抓实练,既要加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训练,提高

个人工作能力,又要强化本单位、本部门协同工作的能力,提高工作质

量和水平,做到人人练兵、人人参训、人人提高,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练兵对象

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练兵内容

练兵内容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唱、跳、动、讲、乐”系列

众文化体育活动科目三部分。公共科目和文体活动要求人人参与训练,

专业科目要求对照所在岗位参与训练。

(一)公共科目(全警必训科目)

1、政治理念及法律知识训练

(1)政治理论知识:重点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关

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重要文件,学

习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加

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

(2)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

讼法、公务员法、保密法、国家赔偿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许可法,

侵权责任法、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有关人

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基

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兴远负责。

2、舆论宣传训练

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的相关规定,学习掌握媒体沟通、网络运作、舆

论宣传、社会热点剖析和新闻发布等基本知识及相关纪律。抓好安全保

密知识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举办一次专题讲座,由党组成员孙岱俊负责实施。

3、信息化实战训练

切实强化计算机基本操作和网络知识的普及教育。学习机算机应

用、公文电子传输、网络信息发布、网络安全管理,熟练掌握社会管理、

执法执纪和法律服务信息的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

切实提升信息化实战应用水平。

举办一次电脑培训,由局办公室人员杜寿和负责实施。

4、表达能力训练

开展“说、写、创”活动,解决“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

的问题。说,主要是在机关推行说普通话,在基层学习“众话”,在

工作中能说“内行话”;写,主要是练好公文写作、信息写作、新闻写

作基本功。在全局选评年度“十佳调研成果”,“十佳党政新闻信息”;

创,主要是学习众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特、亮点,争创“学习型”

机关,树立一批法律法规“问不倒”的业务尖兵。

(二)专业科目

1、领导类岗位

重点进行科学管理、统筹协调、应急处置、政策研究、舆论引导、

班子建设、宏观协调等技能训练。负责人:何修德

2、政治工作类岗位

重点进行党的建设、人事管理、政治工作、宣传教育、纪检监察、

劳资管理、团组织管理的技能训练。负责人:梁兴远

3、行政后勤服务类岗位

重点进行综合研究、公文处理、安全保卫、信访接待、车辆管理、

财务会计、后勤服务等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负责人:

孙岱俊

4、司法助理员岗位

司法助理员要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掌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

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着

力强化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文书写作、法律服务和沟通协调等业务基

本功。负责人:梁兴远

5、法律服务类岗位

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人员要认真学习与

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在全县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

“辩、比、讲”活动,解决“辩不清、比不赢、讲不明”的问题。辩,

主要是练好代理词、辩护词写作等基本功,在全县开展“服务大交通辩

论赛”;比,主要是进行人民调解书、要素式公证书质量大评比,法律

援助案件质量大评查;讲,主要把法制宣传贯穿于法律服务大体系,通

过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宣传进工地”、“法律服务进万家”活

动,树立一批“讲得准、讲得透、讲得活”的优秀法制宣传员、法制副

校长典型。负责人:刘卫东

(三)文体活动科目(全警必训的科目)

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唱、跳、动、讲、乐系列众文体活

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经典歌曲唱起来,欢乐舞蹈跳起来,运动

场上动起来,身边故事讲起来,一家老小乐起来”等活动,通过唱歌跳

舞、运动健身、读书看报、书法绘画等方式弘扬时代旋律,展示司法行

政干警的精神风貌,切实提升人文素质。每周二、五下班前一小时进行。

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苟建强负责。

五、练兵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3月)。2010年6月上旬进行大练兵总

动员,全体干警提高对练兵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大造社会宣传声

势,营造大练兵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训练阶段(每年4-8月)。各单位要按照练兵方案的统一

安排,采取个人自学、结对互练;以会代训、集中辅导;模拟演练,岗

上实践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练兵活动。

(三)检查考核巩固提高阶段(每年9-11月)。在练兵的基础上,

分级分批组织全系统练兵考核验收,评选岗位业务技能标兵,组织参加

省市的汇报表演等活动。

(四)竞赛总评阶段(每年12月)。对全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进行

阶段性总结评比,表彰、奖励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优秀技

术能手、练兵积极分子。

六、考核奖励

(一)考核考评

1、基础知识考核:由县局统一命题,公共基础知识为40%,岗位业

务知识为60%;分闭卷和开卷(45岁以上),共计100分。考核成绩95分

以上为优秀,80分至94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

格四个档次。

2、业务知识考核:根据各股室所应掌握的考核内容标准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档次。

(二)表彰奖励

在岗位练兵活动中,设综合考评先进单位1个,练兵优秀单位2个,

岗位技能标兵8名,大练兵先进个人10名,获得先进的人员向市局推荐

表彰。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岗位大练兵活动领

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何修德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兴远、

苟建强任副组长,党组成员王兰平、刘卫东、孙岱俊和各部门负责人为

成员。下设办公室,冉崇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具体要求

1、建立考核台帐和个人练兵档案。把岗位大练兵情况(练兵训练

科目、训练考核成绩以及训练考勤纪律作风表现等情况)与年度考核、

任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补考不

及格的,要离岗学习。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不合格的暂停执业资格。

2、确保练兵活动时间、内容、人员、成效四落实。要按照“每日

必学、每周必练、每月必考”的练兵工作制度要求,做到练兵与工作相

结合,训练与实践互动。干警每天岗位自学自练1小时,每季度组织一

次训练成效考核测试,确保练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

3、要抓典型、抓宣传。县局要开辟专题专栏、编写“大练兵活动

快报”,及时反映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努力营造全

员参与,全员培训,全员提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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