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课的体会
2012级法学1班张可学号2
这个星期的逻辑课,夏老师给我们强调了“前提”的重要意义。因
为有了前提条件,才能支撑所谓的规律和真理。
这种强调前提存在的观点,纠正了以往我对于真理或者科学的“迷
信”。前提就是:“如果„„应当„„”。如:“一个物体,它是什么”;
我们回答:“它是„„“,其实这已经加入了“在我眼里(它是„„)”
的前提。这样,一切都将变得很奇妙。它告诉我们,任何思维都是有
前途的,不要忘记了前提的存在。一厢情愿的思考是行不通的。我发
现,原来世界上其实并没有简单的答案。我们必须清晰地思考,持续
思考,并改善自己的思考。
要寻前提,就要到设这个前提的人,也就是“话语权”的问题。
话语权创造了前提,支配了我们的生活。这种外界力量支配的话语权,
很好理解。比如:法律和法条需要有权威部门进行解释。而在西方一
般是法院对此进行解释,这样限制了立法机关的权力。而在中国则一
般由立法机关进行解释,立法机关既掌握了立法权又掌握了对法律的
解释权,因此立法机关掌握了话语权。因为受到话语权的影响,人们
普遍认为对的事情也许存在着错误。
科学法则或者定律往往都是经过一连串的观察后,从观察到的事物
推测出可以描述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所有观察的通则。也就是“实证
主义”。但是,理论不可能被证明是绝对正确和永远正确的,因为它
的基础是实验。我们不能保证下次实验不会不同于前一次观察。如果
新的观察与预测不相吻合,理论就会被证明是错误的。
科学法则尚且如此,那么一些原来我们认为是真理的,是否也应该
重新审视。例如:“实事求是”,在我们脑海中一直被认为是正确的做
法。其实这个理念本身就是具有政治意图的,它其实是为了摆脱“两
个凡是”的束缚而提出的,所谓的解放思想的目的其实在于同一思想。
因为,用一次的正确无法证明一直的正确,所以,实事求是”也不是
绝对正确的。
如此一来,我们对于“历史”、“科学”、“民主”等我们之前认为是
正确的东西都应该重新的审视并有自己清醒的认识。夏老师给我们提
出了一个很深刻但很有意思的观点——“前提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的确值得我深思。
另外,因为夏老师睿智而生动的讲解让我领悟到逻辑学的魅力。我
对逻辑学充满了兴趣与热情。我买了一本美国教授伯纳.派顿的<身边
的逻辑学>,我认为现在看太深的书可能还不能看懂,所以特地买一本
可能简单一点的书来入门。希望以后我可以根据清晰地思考,更加理
性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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