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 (2)

更新时间:2024-11-08 05:50:2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3日发
(作者:车险索赔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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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作业题及解析

第二章

3.什么是概念的内涵?认识性内涵与规定性内涵有何不同?

【解析】概念的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被指称对象的特有属性,也就是概念的内容或含义。

根据内涵的确立方式(即内涵形成的途径)不同,可分为认识性内涵和规定性内涵。

概念的认识性内涵,是人们对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内涵的构成性质的主观认识,这种认识是通过对象间性

质的比较而得到的。概念的认识性内涵只反映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于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认识成果,随

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认识性内涵也会不断更新。

概念的规定性内涵,是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规定方式加以确立的内

涵。在法学领域,几乎所有的法律概念,特别是刑法中的罪名概念,其内涵都是通过规定方式确立的。通

过规定方式确立的内涵,其构成性质虽然也根源于对象自身具有的性质,但是,在对象具有的这些性质中,

究竟抽取哪些性质作为构成性质,则由人们在特定领域实践的需要来决定;同时,它也将随着实践的需要

而改变。

4,请指出下列概念的外延以及该概念外延的边缘对象。

A,“青年人”;B,“书”;C.“小学生”

【解析】

A,要说明“青年人”的外延,首先应明确“青年”这一概念的内涵。对此,当前世界各地因政治、经

济和社会文化等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ESCO)界定的内涵为:“14—34岁的人为

青年”。如果考虑我国的习惯规定,“18岁以上(含18岁)才有选举权”。那么,从18岁到30岁左右就应该

是青年人的外延。如果据此而言,那么“17岁的人'’、“31岁的人”等就是“青年人”外延的边缘对象。

B,什么是“书”?196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ESCO)规定“书”的内涵为:

“非定期印发的文艺出版品,不计算封面,页数在49页(含49页)以上。”而美国的国家标准(ASIZ—39.8)

也有类似的规定:“不定期的平装、精装或是活页装订之印刷出版品,不计算封面最少49页……”。我国

《辞海》对“书”的解释为:“用文字装订成册”的印刷品。所有具有“书”这一规定性内涵的对象都是

其外延对象。如果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那么“49页左右的装订成册之印刷品”就应看做是“书”

的边缘对象。如果按我国《辞海》的解释,“书”的边缘对象就更多了。如果再考虑目前涌现的电子书(“数

字图书”),那么网络上的电子书(如我国超星数字图书馆之“数字图书”)也是其边缘对象。

C.“小学生”是指在小学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其外延对象是从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到小学毕业前所有

具有学籍的少年儿童(通常为5—16周岁)。那么,已进入小学开始上课接受教育但尚未办理完学籍注册的在

校生便可视为“小学生”这一概念的边缘对象。再如,近年我国各地涌现的“大龄小学生”(超过18周岁重

返小学校园插班就读的成年人)也可看做是“小学生”这一概念的边缘对象。

5.区别下列语句中标有横线的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

(1)“北京大学的学生多数是本科生。”

(2)“北京大学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

(3)“这堆苹果至少有200公斤。”

(4)“这堆苹果都是‘红富士’。”

【解析】

(1)该语句中的“北京大学的学生”是非集合概念。

(2)该语句中的“北京大学的学生”是集合概念。

(3)该语句中的“这堆苹果”是集合概念。

(4)该语句中的“这堆苹果”是非集合概念。

6.区别下列语句中标有横线的概念,是单独概念还是普遍概念。

(1)“国家不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应当尊重别国的主权。”

(2)“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

(3)“《红楼梦》是一部古典文学名著。”

(4)“这家书店今年售出的《红楼梦》就有100多部。”

(5)“《重庆晨报》是重庆市的地方性报纸。”

(6)“最近几天的《重庆晨报》上都没有你说的那篇文章。”

(7)“有一个A班的学生反映王老师不关心学生。”

(8)“有一个A班的学生,尽管个头最高,但是表现最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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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该语句中的“国家”,外延对象很多,是指古今中外所有的国家,因而是普遍概念。

(2)该语句中的“国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延对象有且只有一个,因而是单独概念。

(3)该语句中的“红楼梦”,外延对象只有一个,因而是单独概念。

(4)该语句中的“红楼梦”这一概念的外延对象至少有一百多个,显而易见,这是普遍概念。

(5)该语句中的“《重庆晨报》”,外延对象只有一个,因而是单独概念。

(6)该语句中的“《重庆晨报》”在外延上反映的不是一个对象,而是很多对象,因而是普遍概念。

(7)该语句中的“A班的学生”这一概念反映的是一个不特定的对象而并非确指某一个特定的学生,因

而不是单独概念而是普遍概念。

(8)该语句中的“A班的学生”显然指的是某一个特定的学生,其外延对象有且只有一个,因而是单独

概念。

7.运用概念分类的知识,指出下列语句中使用概念的错误。

(1)“他培养的学生,不少是省级以上的代表队。”

(2)“贪污罪往往是有权限的人。”

(3)“作为领导班子,他当然有权处理这件事。”

【解析】

(1)“他培养的学生”中的“学生”这一概念是非集合概念,而后面则说“不少是省级以上的代表队”。

“代表队”是集合体,反映的是集合概念。因而,该语句在概念的使用上犯了“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

(2)“贪污罪”是属性概念,而“有权限的人”是实体概念,因而该语句在概念的使用上犯了“混淆概

念”的逻辑错误。

(3)“领导班子”是集合体,而“他”不是集合体。这里把反映集合体的集合概念与不反映集合体的非

集合概念混为一谈,犯了“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

8.任意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外延方面可能是哪几种关系?请分别举例并说明这些关系的特点。

【解析】

任意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外延方面可能有以下几种关系:

(1)全同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重合的关系,这两个概念所指称的对象完全相同。如,“法院”

与“国家审判机关”,二者实际上指称的是同一对象。即“法院”就是“国家审判机关”,“国家审判机

关”也就是“法院”。

(2)真包含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了另一个概念的外延,前者对后者就是真包含关系。如,“警

察”与“交通警察”,前者对于后者而言就是真包含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外延被另一个概念的外延所包含,前者对于后者而言就是真包含于关

系。如,上例中的“交通警察”的外延仅为“警察”这一概念外延的一部分,那么“交通警察”对于“警

察”而言就是真包含于关系。

(4)交叉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有且只有一部分相同,这两个概念在外延上就是交又关系。如,“党

员”与“工人”,“党员”的外延对象中有些是工人,有些不是工人;并且,“工人”的外延对象中有些

是党员,有些不是党员。

(5)全异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同的关系。如“警车”与“审判员”在外延上是风马牛不相及

的两个概念,二者在外延上无丝毫相同之处,二者就是互为全异关系的两个概念。

在全异关系中,有两种特殊情况,在逻辑上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那就是矛盾关系与反对关系。

矛盾关系是指两个概念在外延上完全不同,并且二者的外延之和恰好等于其

属概念的外延。如,“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二者外延完全不同,并且二者的外延相加正好等

于“战争”的外延,二者在外延上就是矛盾关系。

反对关系是指两个概念在外延上完全不同,并且二者的外延之和不等于其属概念的外延而是小于其

属概念的外延。如,“白”与“黑”的外延全异,且二者的外延相加却小于“颜”的外延,二者在

外延上就是反对关系。

9.下列概念中,哪些是简单概念,哪些是复合概念?其中,运用哪些概念又可以组合成一些什么样的复合

概念?试用欧拉图分别表示出其中任一概念同另一概念(包括组合后形成的复合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

a.“医生”;b.“20多岁的年轻人”;c.“军人”;d.“大学生”;e.“操四川口音的人”;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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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以上的人”;g.“男人”;h.“教师”;i.“妇女”。

【解析】

属于简单概念的有:“医生”、“军人”、“大学生”、“教师”;属于复合概念的有:“男人”、

“20多岁的年轻人”、“40岁以上的人”、“操四川口音的人”、“妇女”。

运用“e”、“f”、“a”可组成“操四川口音的40岁以上的医生”这一复合概念;运用“e”、“b”、

“d”,可组合成“操四川口音的20多岁的大学生”这一复合概念;运用“e”、“f”、“i”可组合成“操

四川口音的40岁以上的妇女”等(这里说的“可组合成的复合概念”,只是举例式的说明,而非其全部)。

用欧拉图表示,则可为:

限于条件,现只画出a、b、c、d、e、f六个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图,其余几个概念的

外延关系可依此类推。

10.结合语句含义,用欧拉图表示出下引《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中标有横线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a)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机密(b)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c),不公开

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d),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

罪的案件(e),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f),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解析】

11.运用概念间关系的知识,指出下列语句中使用概念的错误。

(1)“陈某某的住房是他姑母去世时留下的地皮。”

(2)“在云南发现的元谋人化石,是我们祖国境内最早的人类。”

(3)“疟疾流行区,凡是发病率在5%以上的地区,例如车间、居民点、院坝、家属等,都要采取预防

措施。”

【解析】

(1)“住房”与“地皮”是全异关系,这里却将其误作为全同关系或真包含于关系来使用了,犯了“混

淆概念”的逻辑错误。

(2)“化石’’与“人类”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对象,二者是全异关系,而这里却将其误作为全同

关系的概念来使用了,犯了“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

(3)“地区”与“车间”、“居民点”、“院坝”、“家属”均为全异关系,不能用后者举例来解释“地

区”这一概念,这里犯了“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

13.你如何理解概念的确定性?结合下面材料说明“净莱”、“公寓”这两个概念为什么是不确定的?你能

否使之具有确定性?

(1)“某市李先生在净菜超市买了几盒净菜,里面夹了不少烂叶,又择又拣颇费力气。

记者在净菜市场问售货小什么是净菜,她回答说:‘择干净打上包就是了。’该超市的经理介绍:

一般叶菜两天就要打包检查,把腐烂的挑出来。该市技术监督局某处长说,目前我国对净菜没有统一的标

准,他个人理解,净菜应该不需要消费者再择,买回去洗洗就可以烹制食用。”(参见“‘净菜’有没有

标准”,载《生活报》1998年4月24日。)

(2)“报上常看到某某公寓出售的广告。为了弄清楚公寓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便开始询问相关部门的人。

建设部地产司:似乎从来没有人对公寓有过确切的定义。

北京市计委:不知道公寓什么样,这应该由规划部门以一定的专业技术标准来进行设计和分类。

北京市规划局:我们只是按照计委下的立项单来进行审核……没有涉及到公寓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区别。

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公寓房通常是面积大、厅大、卫生间大、厨房大、卧室多北京市建委:这事不归

建委管,只有首规委规划处的人最清楚。

首规委规划处:没有一份官方文件对公寓有个明确的定义。但公寓房所交纳的税费要比普通住宅高。

因为公寓是按照公共建筑来收税。

开发商:公寓房与普通住宅主要的不同是公寓房的面积要大一些……公寓要比普通住宅贵1000元/平

方米。

问了一大圈,公寓究竟是什么,谁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公寓什么样,谁也说不清》,载

【解析】

概念的确定性是指概念内涵、外延的确定性,即在一定条件下,概念的含义和适用对象是确定的,不

能任意改变或混淆不清。

(1)中所说的“净菜”概念之所以是不确定的,就是因为我国对净菜缺乏统一的标准。市场售货员对

“净菜”赋予的内涵是摘干净打上包,超市经理对其赋予的内涵是定期把腐烂的菜叶挑出来的打包的菜,

而市技术监督局某处长对其赋予的内涵则是不需要消费者再摘,买回去洗洗即可烹制食用。由于各自对“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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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这一概念所赋予的内涵不同,所指称的对象或适用范围自然也就有所不同了。要想使“净菜”这一概

念具有确定性,国家相关部门就应该对此作出明确界定,如“净菜是无腐烂菜叶且无其他杂物可直接烹制

食用的纯粹的叶菜”。

(2)可仿照上题的解答进行解析,此处从略。

14.什么是定义?试举例说明给概念下定义的思维过程。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亦即用尽可能简短的语言形式揭示被定义概念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

如“教材”第51页关于“刑讯逼供罪”的定义。下定义通常采用“属加种差”的方法,用公式表示为:被

定义项=种差+属概念。

采用“属加种差”的方法给“刑讯逼供罪”下定义的思维过程为:首先,确定其属概念,它属于“犯

罪行为”;其次,在“犯罪行为”的外延范围内,通过比较,出被定义项“刑讯逼供罪”指称的对象与

其他犯罪行为(即与其他种概念)指称的对象的根本差别,即种差(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再把种差与属概念“犯罪行为”结合成复合概念,以组成定义项;最后,

用肯定连词“是”或“就是”将定义项与被定义项连接起来就可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质定义:“刑讯逼供罪

就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犯罪行为”。

第一章

3.简述什么是思维形式,什么是思维形式的结构?

【解析】思维形式,也称思维形态,就是思维反映客观对象的方式,包括概念、判断(命题)、推理。

而思维形式的结构,即思维的逻辑形式,就是思维形式(如命题、推理等)本身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结

方式。

思维形式本身包括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个部分。

所谓逻辑常项,就是在某一类思维形式中共同存在的、固定不变的部分,它决定着某一类思维形式的

逻辑特征和逻辑性质;而逻辑变项则是在某一类思维形式中因具体内容的不同而可以互相替换的部分。

逻辑学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主要关心的就是各种思维形式的逻辑常项,而逻辑变项则是各个部门

科学所要着重研究和关心的。

4.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是怎样进行研究的?

【解析】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侧重于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规则。

逻辑学对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规则的研究,是撇开思维形式的具体内容,结合语言来进行研究

的。

思维形式总是表现为一定的语言形式,思维形式的结构也总是表现为一定的语言形式的结构。如概念

总要通过语词或词项来表现,命题总要通过语句来表现,推理则表现为一定的语段或篇章结构。正因如此,

对思维形式结构的研究才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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