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开课单位:
课程类型:专业限选课
总学时:54理论学时:48实验学时:6学分:3开设专业:
先修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法理学二、课程任务目标(一)课程任
务
(本项编写要求:写明该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应用性质的形式逻辑分支学科。法律逻辑的工具性
学科性质,决定了它特别强调掌握、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和
技巧。
(二)课程目标
使学生比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法律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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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通过自觉地进行逻辑思维和表述论证的训练,提高思维的准确
性和敏捷性,增强论证的逻辑力量;同时,为进一步学习和理解其他各门
具体科学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分析工具。
在学完本课程之后,学生能够:
1、学生系统地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能够应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有关知识分析经济、管理和法律领
域中的逻辑问题
3、处理日常思维中出现的逻辑错误,识别和驳斥谬误、诡辩,通过
系统训练,培养学生思维慎密的良好习惯。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一)理论教学的内容及要求
(本项编写要求:以基本内容为主线,对各知识点分按“了解”、
“理解”、“掌握”三个层次提出要求,并说明教学重点及难点)
第一章绪论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
象、性质,搞清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提高学习的自觉性,
为进一步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做好思想准备。
为此,要求学生围绕逻辑学的对象和意义问题,结合人类思维的实际,初
步了解法律逻辑的一些基本概念,同时,要求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树立正
确的学习态度,了解学习方法,以便积极的投入学习。
教学重点: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意义问题。教学难点:法律普通
逻辑的定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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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构:
本章要在分析逻辑词源、词义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法律逻辑的研究
对象,法律逻辑的性质、作用,在搞清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研究学习的方
法和途径。
第一节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一、逻辑的含义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三、
形式逻辑的性质
四、形式逻辑与其他科学的关系第二节逻辑简史
一、中国是逻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的逻辑学史称“明辨之学”。
二、古印度也产生了逻辑学说,即“因明”。三、古希腊的逻辑学说影响
较广。第三节关于逻辑学的学习一、形式逻辑的作用二、学习逻辑学的意
义三、怎样学习形式逻辑思考题:
1、什么是思维?思维什么特点?
2、基本的思维形式有哪些?怎样理解思维的逻辑形式?3、什么是思
维的逻辑规律?逻辑的基本规律有哪些?4、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5、什么是逻辑常项、逻辑变项、自然语言、人工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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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怎样理解法律逻辑这门科学的性质?7、法律逻辑有何效用?8、
怎样才能学好法律逻辑?第二章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6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的内容和要求,正确理解逻辑基本规律的性质和作用范围,并能在实际思
维过程中自觉运用和遵守逻辑基本规律,发现并纠正违反逻辑规律的各种
逻辑错误。
教学重点: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要求和违反基本规律的逻辑错误是本
章的教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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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同一律?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什么是矛盾律?如何理解它的
逻辑形式?什么是排中律?它与矛盾律的关系如何?
充足理由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它对我们法学理论意义是什么?学习
思维规律对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思维水平和今后的法律工作有哪些指导
作用?(举例说明)
第三章词项逻辑(上)8课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要在理解词项的本质、基本逻辑
特征等一系列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熟练的掌握定义、划分、限制和概括等
有关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以达到在思维过程正确的理解词项,准确地使
用词项的目的。避免在使用词项、做出判断、形成命题、进行推理时出现
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教学重点:正确把握词项的内涵和外延及词项间的关系是本章的重点。
教学难点:
(一)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的特征是本章的教学难点;
(二)属种关系的词项与反映整体和部分关系的词项之间的区别是本
章的有一个难点。
第一节词项的概述一、什么是词项?二、词项的内涵和外延三、语词、
词项和概念第二节词项的种类一、实词项和空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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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体词项、性质词项、关系词项三、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四、
正词项和负词项第三节词项外延间的关系一、相容关系二、不相容关系第
四节限制和概括一、词项的限制二、词项的概括第五节定义一、什么是定
义二、定义的结构三、定义的作用四、定义的方法五、定义的规则
六、法律定义的意义和特点第六节划分一、什么是划分二、划分的构
成三、划分的作用四、划分的方法五、划分的规则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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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区分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它们各有什么特征?5.词项的外
延之间有哪些关系?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有何区别?6.什么是定义?定义
的方法和规则有哪些?7.什么是划分?划分应遵守哪些规则?8.什么是词
项的限制和概括?怎样限制和概括?第四章词项逻辑(下)10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要使学生在了解命题及其逻辑特
征的基础上,掌握直言命题的结构、种类、主谓项的周延性以及直言命题
的真假关系;还要掌握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三段论推理及其推理的规则
和有效形式;搞清关系命题及关系推理在司法工作中的作用。
教学重点:直言命题的真假关系;直言命题对当关系推理;三段论推
理的规则。
教学难点:直言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性问题。第一节命题概述一、命题
二、命题的逻辑特征第二节直言命题一、直言命题及特征二、直言命
题的种类三、直言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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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直言命题的真假情况
五、同一素材的直言命题的对当关系1、反对关系2、矛盾关系
3、差等关系(从属关系)4、下反对关系
第三节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直言命题的对当关系推理二、直言命
题的变形推理第四节三段论一、三段论及其特征二、三段论的格和式三、
三段论规则1、一般规则2、特殊规则
四、审判三段论及其特点第五节关系命题及推理一、关系命题二、关系的
性质三、关系推理
四、区分不同法律关系逻辑性质的意义思考题:
1、什么是命题?它有什么逻辑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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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命题与语句、命题与判断的关系如何?3、如何理解直言命题的主
项和谓项的周延性问题?4、A、E、I、O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如何?5、
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的种类有哪些?6、换质法和换位法推理的形式和规
则各是什么?7、三段论推理的特点和一般规则是什么?8、怎样区分三段
论的格和式?
9、如何理解审判三段论的特殊要求和存在价值?10、关系命题及关
系推理在司法工作中的作用如何?第五章命题逻辑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搞清复合命题及其种类,
把握各种复合命题的逻辑形式、性质及其逻辑值。在此基础上,掌握复合
推理及其复合推理的各种形式和推理的规则。还要掌握法律条文中的各种
复合命题的应用。
教学重点:各种复合命题的逻辑值、各种复合推理的规则。教学难点:
相容选言推理为什么只有否定肯定式一种有效形式;二难推理的有效形式。
教学时间:8学时第一节复合命题一、什么是复合命题二、复合命题
的联结词三、复合命题的种类及其特征第二节复合命题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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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法律辩论的原则与规则一、法律辩论的原则二、法律辩论的规
则第三节法律辩论的基本方法二、反证法和选言证法三、反驳法法四、破
斥诡辩法思考题:
1、什么是法律论辩?它与论证、推理有何不同?2、如何理解法律辩
论的原则?
3、法律辩论的论证规则有哪些?违反各条规则会犯何种逻辑错误?4、
法律辩论的基本方法有哪些?如何理解和运用这些方法?
(二)实践教学的内容及要求
(本项编写要求:如该课有实验、上机、设计等环节,请注明环节名
称和要求)
根据逻辑学各个章节的内容,遵循教学规律,做到内容充实,详略得
当,恰如其分,并在此基础上,追求形式的完美。
四、学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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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编写要求:按章节简要编写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分配)小计第一
章引论3第二章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3第三章概念6第四章命题概述3第
五章简单命题6第六章模态命题3第七章复合命题9第八章推理概述3第
九章三段论推理3第十章复合命题推理6第十一章归纳与类比推理3第十
二章论证与假说3共计54五、考核说明
建立了试题库,题库抽题,闭卷考试,集体阅卷。
六、主要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目(一)主要教材
雍琦著《法律逻辑学》法律出版社(二)主要参考书目
1、何向东主编,《逻辑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8月出版2、
王洪主编,《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出版3、
雍琦主编,《实用司法逻辑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10月出版4、王
法学、朱秀英等主编,《逻辑学学习指南》石油大学出版社出版章次讲授
2248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实上习讨课备注验机题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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