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学毕业生实习报告5篇

更新时间:2024-11-06 17:36:0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3日发
(作者:通知函范文)

2022年法学毕业生实习报告5篇

法学毕业生实习报告篇1

我叫__x。是学校__x系的一名学生。今年。我实习工作的

地点是__x律师事务所。在__x律师事务所中。我进行了为期__

个月的实习工作。这次毕业实习让我感觉到很充实、很专业、很

愉快。总的来说。这次实习给我带来的收获是十分巨大的。同时

也对我以后的发展有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在此我首先要非常感谢学校为我提供了这么好的实习单位。

让我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同时也提高了自信。这次在珠海

中晟律师事务的实习。本人觉得是十分的充实。同时学习到的东

西也是十分的实在和实用的。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

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

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

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

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

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

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

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

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

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

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书写相关的法律文书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

审。听完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

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

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

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

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

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总的来说。是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

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

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

识一类人——律师。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

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

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

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如果这次不去中晟律师事务所实习

的话。估计这个错误的认识很可能一直伴随着我。

除此以外。我的工作还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

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

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

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

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

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

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律所里面人员的耐心教导和帮助。让我这次

的实习过的相当的充实和愉快。并且让我很好的了解律师行业的

文化。律师职业的其他具体情况。

本次的实习的不足和改进的地方我觉得有很多。首先。让我

觉得不足和遗憾的地方就是本次的毕业实习过程中。由于我出水

痘生病在家修养十天。致使感觉这次的毕业实习有所不完整。其

次。书写法律文书过程中让我了解到自己在表达方面的缺陷、薄

弱。写其他法律文书的过程中考虑的不全面、不周到。最后还有

在整理装订案卷的过程中仍缺乏耐性和细致。这几个方面我觉得

仍是自己将来努力的方向和重点。最后。在这里再次感谢学校给

我提供了一个这么好的实习单位。感谢我的实习指导老师薛老

师。感谢中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特别是刘建丰律师、刘宇扬律

师、黎晓军律师、汤惠萍律师、罗霞等。谢谢他们的耐心教导和

实习过程中无微不至的照顾。这次的毕业实习带给我的影响是巨

大的。面对毕业后的就业问题。这也是作为法学人一个新的理想

的开始。

法学毕业生实习报告篇2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

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

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

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

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

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

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

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

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

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

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

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

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

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

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

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

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

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

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

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

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

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

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

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

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

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

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

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

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

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

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

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

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

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

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

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

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

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

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

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

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

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

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

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

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

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

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法学毕业生实习报告篇3

实习人:__x

专业:政法学院08级经济法律事务班

一、实习目的:

通过在人民法院的专业实习,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

与实践相结合。加深了我们对所学课程知识的理解,使我们对中

国的法律规范与司法实践有了一次全面的认识,是我们大学生踏

入社会的第一步。

二、实习时间:

20__年4月13日到20__年6月03日

三、实习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二庭

四、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不少的民事案件,民间借贷纠纷、劳动

争议纠纷、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离婚案件纠纷、所有权

确认纠纷等等案件。

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及书记员整理一些卷宗,

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

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

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

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

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会问得很仔细,然后

做得很认真。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

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

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

“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

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指导,使我从中受益匪浅。

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帮法官拟草了一些简单的判决

书、裁定书、应诉手续和做一些简单的笔录等,虽然写的都是一

些比较简单的文书,但学到的东西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法律文书中,应诉手续是非常重要的。

其中包括传票(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举证通知书、

送达回证(签字确认当事人收到手续)、地址确认书、民事答辩

状,风险提示书等。一份应诉手续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

才肯接受,仅签收环节就要给当事人解释很久,因为在那些不太

懂法律的当事人眼中,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单方面认为

签字就代表他们承认了诉状的诉由,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

让我们进去或避而不见,而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只有给当

事人耐心的说明应诉手续的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开庭传票和法

院参加诉讼的通知,并不是代表案子就有了结果,有什么理由和

问题可以在开庭的时候当庭说明。

接待当事人:在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的三个月当中,

没有太多感受到书本上的严格司法程序以及逻辑严密的理论剖

析,而是更多地身处社会实在的法律环境中,接触的是复繁的社

会事实,错杂的利益纠葛。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当事人来询问与了

解,无论是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还是电话联系,接待来访的当

事人都是我在民事庭工作的一部分重要内容。当事人有些难缠,

有些令人怜惜,有些甚至大吵大闹……当法官们遇上这些令人头

痛的当事人时,敏锐的判断力和自身的魄力非常关键,这些素质

都是需要长期经验积累才能具备的。而我则要心平气和的善待当

事人,毕竟有办法谁都不想走上法庭来解决问题,而工作人员的

一句“您好,请稍等”往往就能平复当事人焦躁烦闷的心情。

学习首先是向法官们学习,学习他们的敬业精神,对工作没

有任何怨言;学习他们热情耐心地工作态度,对待当事人的抱怨

和委屈能静心聆听,然后动之以情、劝之以法;学习他们灵活地

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当事人的纠纷,让部分民事案件得以高效和解

结案……。通过这段时间在工作过程中的细心观察,我最大的收

获并不是学到了多少知识,而是这种具体的操作所带给我的启

发,让我清楚的知道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还让我知道作为一

名法官其实并不容易,要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更不是一

件简单的事,它不仅要求法律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律知识和职业道

德素质,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人生阅历以及敏锐的观察能

力。因为在实践的案件中,当事人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编造一些

有利于自己的谎言与证据,这就要求法官必须对案件情况有比较

深入的认识,有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并具有将理论与现实

相联系的能力,而不能机械地照搬法条。这种各方面的能力都是

靠着常年的工作经验与实践得来的,而这些正是我所欠缺的,是

需要我好好学习与运用的。

其次是向书记员们学习。书记员是法庭中担任记录的工作人

员,他们承载了每一个案子的审查送达、庭审记录、结案归档的

工作,如果说法官们付出的是脑力与经验,那书记员付出的就是

汗水与勤劳。可以说每一个书记员的工作量都是很大的,可他们

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烦的工作精神是非常值得我学习的!我这次在

法院的工作就是书记员平时需要干的工作,每当碰到难缠的不讲

理的当事人,书记员们总是要耐心的讲解与劝导,实习期间我看

到过有被当事人气哭的书记员,但他们只是背过身擦干眼泪,继

续着他们引以为傲的工作,这种精神是我必须学习的。每当一个

案子结束的时候,就是每个书记员最忙的时候,因为每个案子中

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问题,必须认真

小心对待,所以书记员们这个时候就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不

容许自己出一丝的失误,而他们这种一丝不苟的精神,更是我要

认真学习与对待的。

五、实习总结

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期间,我拓展了视野,

增长了见识,体验到了社会的竞争力的强大,正所谓“三人行,

必有我师”!我想,在即将面临着毕业走进社会,不知道自己拿

什么去迎接外面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而不断地彷徨的时候,实习无

疑是给了我一个过渡及适应的机会。向法院的工作人员学习,自

我增值才是不被社会淘汰的最有效办法。在仅有的几个月的大学

生活里,以及毕业以后的工作中,我也要做一个不断自我增值的

法律人!我会谨记你们的教导,在未来的学习与工作中,不断充

实自己,完善自己。

最后,要特别感谢给我提供这次实习机会的学校老师们和在

实习过程中帮助我、关心我的法官与书记们,谢谢你们悉心的照

顾与不厌其烦的指导!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而充实的实习

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面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

走出属于我自己的精彩!!

法学毕业生实习报告篇4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

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

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

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

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

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

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

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

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

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

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

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

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__年4月29日作出(2__X)四西民二初字

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

院于20X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

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

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

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

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

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

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

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苏军,被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委

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

窦树法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郭继魁诉称:____

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

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

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__X年9月26日、

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

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__年5月被被告

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

行为是无效的。

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

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

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

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

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

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

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

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

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

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

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

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三人

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X0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

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

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审法院

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

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

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

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

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

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

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

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

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__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

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

20__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

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__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

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

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

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

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

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

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

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

计86万元。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诉人郭继魁

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

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

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

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

司于20__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

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__X年6月7日,尹

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__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

__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__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

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

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

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

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被

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

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

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

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__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

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

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

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__年6月开

工。__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

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

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

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

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

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

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

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

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

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

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

有和控制。

2__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

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

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

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

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

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权。__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

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__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

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

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__年10

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

房。

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

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

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

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

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

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

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

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

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

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

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

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

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

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

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

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

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

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

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

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

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

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

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

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

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

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

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

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

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

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

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

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

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

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

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

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

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

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

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

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

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

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

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

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

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

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

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

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

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

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

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

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

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

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年第39次审判

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

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__)四西民二初字第349

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

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

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

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

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

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

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

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

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

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

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

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

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

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

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

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

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

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

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

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

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

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法学毕业生实习报告篇5

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她刹那的明艳!然而当初她萌芽之

时,浸透了奋斗的泪水,洒遍了牺牲的雨血。——题记

一、实习目的任务

古人云:“君子欲讷于言敏于行。”意为:“君子的修养要

尽力使自己做到说话谨慎,做事行动要敏捷”。对于一个法学专

业的大学生而言,这说明不仅要有相当精深的理论水平和良好语

言表达能力,更要有强硬的实践能力,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社会

竞争。“理论是灰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

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

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

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时代风貌。毕业实

习是大学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

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是从20__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

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

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

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法官

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工作的状态,对法

院的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体会。专业实习是

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

法程序,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路径。在过去的三年里,通过课堂

知识的学习,我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维,懂得基本的

法律知识,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而

且通过两次第三学期的模拟法庭实践,对若干类诉讼案件的司法

审判过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体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是学

校,社会是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最终是要走出校园,

服务社会。此次第三学期学院安排我们20__级法学本科生进行

毕业实习,所以我选择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学习生活。

通过本次毕业实习,实现以下实习目标:⑴将在课堂上所学

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

指导今后的学习;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

能力;⑶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

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

作经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

在明确实习目标的前提下,我结合法院和个人实际情况的制

定了如下实习任务:⑴熟悉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⑵熟悉与法官

和法院工作人员相关的执业制度;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接触和沟

通,虚心求教;⑷运用网络处理案卷档案,使其管理自动化;⑸整

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做好秘书工作;⑹协助工作

人员做好开庭前后的准备工作,开庭时认真旁听;⑺不断充实专

业知识,拓展视野。

二、实习内容及其具体工作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

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锻炼机会,并有得

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

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

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四

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一)学会用好法院办公自动化软件。

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法院也实现了办公的

自动化,我国法院并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网络。办案从头到尾

都网络自动化了。一开始立案要输入电脑,建立电脑档案,其中

也要若干次进行网络化信息处理,审判完了要把档案录入。如果

执行也会转到执行,网络记审理时间,不会超期,否则就输入不

了了。这都要求工作人员要有细心谨慎的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

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

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

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

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

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

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

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

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

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三)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

鉴于去年暑假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

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

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不

过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

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

速录技术。

(四)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送达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

将文件交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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