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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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日发
(作者:小区车位)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07.06.04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

为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

用,针对当前我省律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就进一步加强律师事

务所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的组织者,是

律师服务功能的承担者,是律师执业形象的体现者,是律师及律师法律服务最直接

的管理者。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是整个律师管理体系中最基础、最直接、最根本的一

环。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是培育律师良好职业习惯、端正职业态度、提升职业技

能的重要保障;是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律师事务所综合竞争力的关

键所在;是落实行政、行业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科学的律师管理体制的基础工

作;是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省律师事业健

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2、我省历来重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建设,对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指导力度不

断加大,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行为。但

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特别是自身的内部管理上,仍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自律意识淡薄,甚至凌驾于规章制度之上,合伙人之间缺乏监督和制约;有

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职责不清,合伙人和律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内部管理松

懈;有的律师事务所屡屡出现律师收费不开合法票据、办案不负责任的现象;有的

律师事务所公章所函管理不严,为非律师以律师名义执业提供便利,遇到投诉后又

一推了之;有的律师事务所没有严格执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案件办结

后仍任由律师个人保管业务档案,以致档案零乱甚至丢失;个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甚至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骗取当事人的钱财,等等。究其原因,一是规章制度

不健全不规范;二是执行规章制度不坚决不到位;三是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四

是监督机制不科学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省律师工作和律师事业

的健康发展,充分说明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必要性。

二、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规范化建设为

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

求,针对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建立

健全各项管理机制为基础,以强化律师事务所的自律意识,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

政令、行规行约的畅通为核心,以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为手段,以落实有

关措施为保障,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落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真正发挥

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工作中的基础管理作用。

4、主要原则:

----坚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正确分析和把握本地律

师事务所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抓住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抓

住律师事务所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抓住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事务所管理存

在问题的类型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

----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注重有关政策和措

施的系统性、连贯性和前瞻性,注重加大治本力度,建立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长效机

制;

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成效。要处理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作用的发挥之

间的关系;处理好规范统一管理与尊重市场竞争规律的关系;处理好严格管理与调

动律师积极性的关系;处理好积极进取、勇于探索与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关系,

确保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有关制度措施发挥积极作用。

三、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基本制度

5、完善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合伙人(合作人)协议。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

《律师法》及《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全

国律协《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合伙人

(合作人)协议;章程或合伙人(合作人)协议内容调整或变更的,要及时向主管

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6、完善统一收案制度。律师事务所要统一规范案件受理和收案登记制度,统

一接收案件,统一编号、签订和管理委托代理合同,委派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律师

办理;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律师防止利益冲突规则》的要

求,完善收案审批制度,避免利益冲突,对收案情况进行电脑化管理。

7、完善统一收费制度。律师事务所应明确要求委托人直接向律师事务所财务

部门交纳律师服务费用或通过银行转账到律师事务所帐户,禁止直接交给律师个人

或转入个人账户。依法统一收取服务费和办案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并出具合法

票据和依法纳税;严格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律师服务成

本核算制度,合理收取律师服务费,坚决杜绝律师私自收费和律师事务所违规收

费;提高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运作效率。

8、完善印章和法律服务专用文书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明确印章、所函、

介绍信的种类、保管、使用范围及其审批程序,建立印章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文书使

用的审批登记制度;严禁律师事务所内部刻制多枚公章或在空白法律服务专用文书

上加盖印章随意领用;严防私刻、偷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9、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根据部颁规章及《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

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

健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行政辅助人员的品德、能力考核制度和登记备案

制度,规范完善人员的聘用、辞退、转所、晋升、奖惩,福利待遇及工作纪律、岗

位职责,建立人员异常动态报告及处置制度。

10、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业务档案属于律师事务所所有,应由律师事务所

统一管理。律师事务所要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保管各类法律文书档案;制

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档案保管的程序和要求,保证各类档案材料的完整

性、真实性。

四、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

11、健全律师事务所民主管理机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包括主任、合伙

人、合作人,要带头遵守律师事务所的章程,严格依法履行合伙(合作)协作的约

定,对律师事务所实行民主管理。要完善合伙人、合作人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

议,加强合伙人(合作人)之间的沟通和制约。实行所务公开,及时、全面地公开

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财务状况、人员情况以及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

求。

12、建立健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要强化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意

识,明晰合伙人在管理的职责分工。要建立起强有力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合伙人

会议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在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探索成立管理委员

会,配备得力人员,赋予相应的权力,树立管理权威;在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设

置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要严明纪律,律师事务所任何人必须服从管理,

个人不得凌驾于律师事务所管理之上。要培育律师事务所的机构组织意识和集体荣

辱观,探索建立管理责任制度及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风险的经济奖惩措施。

13、建立健全律师教育培训机制。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律师职业道德培训制

度,努力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要经常性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通过违纪实例

解说、典型示范、活动激励、警示教育等,促使律师提高道德水平。要健全职业道

德监督机制,定期总结检查本所律师的职业道德表现,在评议律师、出具年审意见

时,要把道德品质作为重要内容如实反映,并对有关意见负责。为新入行律师指定

指导律师,充分发挥好老律师的传帮带作用。对新入行律师及有不良思想倾向和行

为倾向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14、探索完善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机制。根据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类型、经济基

础及所在地法律服务市场的成熟程度,探索建立有利于发挥律师事务所整体效能、

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长远发展、有利于促进律师所规范管理的分配制度,积极

探索受薪制以及其他以综合效益为考核指标的分配制度,克服利益分配时重业务创

收、轻管理绩效,重案件来源、轻服务质量,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倾向,有

效解决由分配机制导致的手段上无法管、管理者不敢管、律师不服管的问题。

15、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监督机制。律师事务所要设专门机构和专人定期对本

所律师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要完善业务流程管理,加大对接案、签约、收费、

结案审查、档案入库等环节的监督;建立业务质量监控制度,探索建立文书模板管

理制度。要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的监督,落实律师执业公示制度,公开律师服务

职责,收案、办案、结案程序,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实行告知制度,律师办理业

务前,要主动告知委托人的基本权利,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及投诉的机关和程序;

建立回访制度,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之后,通过对委托人的回访,了解律师执行职

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以及服务质量。

16、建立健全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机制。律师事务所是投诉受理的基本单

位,积极及时处理投诉案件,要指定一名合伙人负责处理众和当事人的投诉,对

当事人不合理的诉求必须耐心说理;发现有违反本所纪律的,依照规定予以惩处;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查处。合

伙人、合作人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要依照协议和章程予以除

名,切实纠正惩处违法违纪律师手段少、措施虚、处理轻的问题。

17、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凡是在律师事务所从业

的党员律师,其组织关系都应当转到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中来,各律师事务所在办

理党员律师的工作调入或调出时,必须同时接转党组织关系。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

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活动成果。

五、加大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

18、组织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

结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采

取符合律师工作实际,律师易于接受的形式,针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苗头继续深

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重点做到“五个

有”,即“有理想、有责任、有信誉、有纪律、有情操”;法治理念教育重点树立

“六个观念”,即“忠于宪法、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服务大局、加强

党的建设”的观念。律师协会要继续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的培训和管理经

验的交流,切实增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对律师事务所全

体从业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开展纪律、技能方面的专项培训。

19、开展律师事务所管理情况和律师执业纪律大检查。对照《广东律师工作规

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律

师事务所要对履行对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自查,对律师对执业情况进行摸查,司法

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组织大检查,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

设。要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检查制度,把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结合起

来,把全面拉网式检查和重点项目、重点单位的检查结合起来,把本地区自行检查

与跨地区的交叉检查结合起来,确保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20、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要对律师事务所报备的章

程、合伙人(合作人)协议重新进行清理,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要责令律

师事务所重新修改订立;严格执行《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合伙人(合作人)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的,要责令律师事务所解

散;要建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外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主任因执业以外的原因,需

要离开本地外出两周以上的,要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书面报告去向并指定离开期间

的临时负责人。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新增合伙人谈话提醒制度,新设立律师事务所

或律师事务所新增合伙人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应对有关合伙人进行

谈话提醒,了解律师事务所和合伙的基本情况、明确合伙人的管理责任。律师协会

要探索建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诚信考评制度,对律师事务所管理上可能出现的风险

实行提醒通知或警示公告,对有不良记录的律师和其他从业人员实行网上公示。

21、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律师协会要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研究制定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合作)人协议》、《委托代理合同》以及《委托人

权利告知书》示范文本,统一规定文书的形式要件和必备条款,在全省律师事务所

使用,规范合伙(合作)关系,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各级律师协会要探索

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行业信息,通报行业近期发展状况、回

应新闻媒体有关律师的报道、公开委托合同示范文本、聘请律师指引和注意事项、

公布假冒律师的名单,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2、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律师所业务办理情况的监控。省厅即将展开

律师管理平台的二期开发建设工作。律管平台二期将围绕诚信建设这一主题,包括

律师事务所业务办理情况的监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信息库等内容。各级司法

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律管平台的建设工作;要按照省厅的

要求,及时配齐有关软硬件,为律管平台建设提供便利;要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律

管平台使用培训班,争取管理队伍的全部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操作律管平台;要严格

按规定操作使用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律管平台在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中的作用。

23、完善投诉调查处理机制。省厅即将出台《查处违法违纪律师(所)操作规

程》,规范细化日常查处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执行,设置专人负责投诉

案件的调查处理。要建立分级消化投诉的目标制度,设立投诉查处的硬指标,做到

分层管理、分层负责,分级消化。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查处理投诉案件时,

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要予以协助,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交办的投诉案件

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查核实上报。律师事务所或所属律师在一年内被投诉一次且

查实律师事务所负有管理责任的,司法行政机关要对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进行

监管谈话,被投诉两次且查证属实的,要对该律师事务所发出整改通知;被投诉三

次以上且查证属实的,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列为重点监察对象,组织学

习教育并进行全面检查监督。

24、加大对违法违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力度。各级司

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认真清理近年来制定的有关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规定、

规则,凡是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不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利于惩处违法

违纪行为的,要予以修改废除。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违反制度、规章和法

律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行为,应分别由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依

法进行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警示作用。加大对律

师私自接案、私自收费、私刻公章的处罚力度和律师事务所为非(本所)律师提供

服务便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委托人争议的权益等五类案件的处罚力度。要建立行

政处罚、行业处分数据库,统一管理处罚处分信息,为律师办证、设所及年检提供

依据。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建立处罚处分信息的定期报告、定期汇

总、定期通报制度,必要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六、保障措施

25、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影响律师事务所正常管理

运作的事件或社会影响较大、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树立危机意识,着手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在相关业务

部门挑选精干人员,成立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制订工作纪律;疏通信息渠道;

建立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要积极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消除负责

影响,及时化解危机。

26、完善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司法行政机关对当地

的律师工作负责,律师协会按照行业管理的职责,承担对所属会员的管理责任,律

师事务所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按职责分工追究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可根据当地

实际情况,采取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责任状等形成,明确职责范围和责任人,切实落

实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

27、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正面宣传和表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结合本地

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开展行业评优活动,推出一批

“零投诉律师事务所”、“热心公益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等先进

典型,鼓励律师事务所争先创优;表彰一批优秀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促进律师事

务所对管理工作和管理人才的重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宣传先进典型

律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增强律师事务所的荣誉感和使命感。鼓励有条

件的地区制定科学合理律师行业评级办法,改革现行管理模式,探索对律师事务所

的分级管理制度。

28、充实管理力量,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克服编制有限的困

难,想方设法解决一线律管部门人员不足的问题;要挑选政治可靠、业务精通、责

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律管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对管理队伍的培训,切实提高律管人员

的管理水平和监管效能。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增强行业协会领导、理

事和常设机构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真正建立起一个公正、民主、自

律的行业自治组织,切实树立行业自律管理的权威。

广东省司法厅

二○○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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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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