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xxxx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管理,本所所有员工除遵
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规定外,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所称员工是指xx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所有员工。
二、招聘及入职制度
1、招聘方式、原则
本所根据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制订员工招聘计划,以公平、公正、择优录
取的原则通过内部推荐、员工自荐和外部招聘方式来招聘人员。
2、录用与入职
2.1经录用后,如发现被录用之人员与应聘时表述不一致,事务所可单方面予
以解除合同。
2.2新入职员工报到,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个人
简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小一寸彩相片2张。并填写员工入职申请
表。
2.3员工提交的证件及简历必须真实无误,发现作假,事务所将立即辞退。
2.4员工到相应行政部门录入指纹考勤。
2.5员工个人资料如有变动时,如住址、等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应
行政部门,以便做出相就调整。
3、试用转正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时间为1-3个月,所里相应部门负责人会根据试用期的表现
做综合评估后,并主任审核批准,方可转正。
4、员工离职
4.1事务所及员工均有权利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
方,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填写《离职申请书》向
公司提出申请。离职日期以公司领导批核为准。
4.2员工在离开事务所前,必须按事务所离职程序办理手续,填写《员工离职
工作事项交接清单》并归还事务所领用的一切物品和借款,包括移交在职期间的
工作文档、客户电话及工作关系等并办理好工作交接。
4.3任何原因离职而未办离职手续的员工,事务所将不予发放剩余薪资。员工
1
由于未办理手续给事务所带来的损失,事务所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作息时间制度
1、行政系统:行政后勤部、财务部、xxxx:
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上班时间为9:00时,下班时间为17:30时,
12:00至13:00时午休。
2、调查员作息时间:
因调查员的工作性质,其具体作息时间另行拟定。
3、xxxx作息时间:
3.1无特殊任务时,上班时间为9:00时,下班时间为17:30分,12:00时至
13:00时午休。
3.217:30时后执行任务时,如外出时间超过22:00时,第二日上班时间为9:
30;外出时间超过24:00时,第二日上班时间为10:00;外出时间超过第二日2:
00时,第二日上班时间为12:00;其他工作时间同上条。
3.3因周末或节假日执行催收任务,导致当月休息日不足8日的,可当月申请
补足8个休息日。
4、在上述工作时间外,若有工作需要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三、岗位责任制度
1、本所员工应严格按《xxxx律师事务所机构及岗位设置》的规定,认真、及
时、负责任地履行本岗位职责。
2、对律所安排的工作应及时完成,若工作过程中出现困难或难以完成时,应
立即汇报原因并设法处理。
四、外出登记批准制度
1、本所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非因工作原因不得脱离岗位。
2、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出的,必须到办公室进行外出登记并在律所公示,公
示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必须完整且保证联系畅通。如因时
间关系无法及时到所进行相关登记的,需联系办公室代为登记,外出归来后应填写
归所时间。未登记视为脱岗,按旷工处理。
3、如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做出出差计划,同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经主任批
准后方可执行。经主任批准可在出差前向财务借支出差费用,外地出差回所后2个
工作日内、成都外出回所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出差工作的详细情况,将所有
收取的费用向律所交清,并将出差费用整理清楚,经会计和主任审批后到财务办理
2
报销手续。
五、请假制度
本所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上岗的,必须完整填写请假单,
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主任签字批准,请假期间工资相应扣除。除特殊情况外,
需至少提前一天请假,并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好。请假前应交待好工作代理人,
以便可以代为处理相应工作事务,且工作代理人须在请假条上签字。除国家规定的
可以带薪请假外,其余请假将会按规定扣除相应工资。日工资扣除标准按平均一个
月22个工作日计算。
六、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本所员工因公外出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需报律所批准并进行车辆使用登
记。本所员工非因公不得借用车辆。
2、因公使用车辆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合法使用,律所专管
人员每周查询一次违章。若使用人违法违规驾驶或发生车辆事故的,按下列规定承
担责任:
2.1凡在高速公路、成都二环路和三环路超速行驶的,或其他道路上超速50%
以上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在违法行为确认后三日内负责处理完毕。
2.2大成都范围内不按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在违
法行为确认后三日内负责处理完毕。
2.3大成都范围外非故意不按信号灯通行、其他道路上非故意超速不足50%、
非故意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非故意违反禁令标志的,由驾驶人处理扣分,由驾
驶人和律所各承担一半。驾驶人应在违法行为确认后三日内负责处理完毕,凭交罚
款凭证向律所报销一半的费用。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由违法驾驶人承担责任。
2.4车辆发生擦挂等轻微事故,由驾驶员每次交纳200元,该款作为债权催收
组的公共经费。
七、清洁卫生制度
1、清洁卫生共建共享。在律所安排的清洁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
好清洁卫生,非值班人员应积极保持清洁卫生。
2、工作期间,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吸烟。
八、保密制度
本所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合作单位信息、调查客户信息、催收客户信息、
诉讼客户信息、律所业务状况和业务流程、律所财务数据等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
(包括与本岗位无关的本所其他工作人员),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律所规章
制度,律所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触及刑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信息发布制度
1、本所信息发布于本所建立的qq,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通知全所员工。
2、本所文件发布于本所建立的QQ、同时在律所办公室张贴,文件一经发
布并办公室公开张贴后视为已通知并书面送达。
十、奖惩制度
1、本所员工未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岗位职责,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视为严重
违反劳动纪律或律所规章制度,律所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2、本所员工每月考核为全勤(完全遵循作息时间)的,由律师事务所奖励50
元,并可当月申请带薪请假2小时。
3、本所员工不得迟到早退,一月内出现第一次10元、一月内出现第二次
20元、一月内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50元/次。1月内连续3次或累计4
次迟到、早退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律所规章制度,律所可单方解除劳动关
系。
4、严禁旷工,未请假而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或超假逾期未上班或迟到
早退40分钟以上或当天无打卡记录的为旷工。旷工半天100元、旷工1天罚
款200元;一月内出现二次旷工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律所规章制度,律所可单
方解除劳动关系。
5、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工作连续满一年的员工,可申请3天带薪年假。
如因所里业务发展需要或调整以及情势变更需修改本所规章制度时,另行公
示。
xxxx律师事务所
二Oxx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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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03 00:00: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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