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课程简介

更新时间:2024-11-05 23:27:4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日发
(作者:税法)

侵权责任法(2010—2011学年)

课程介绍

课程简介

关于课程名称的说明

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教材相关资料及教学内容

教学目的

教学方法

考核方式

民法学的学习方法交流

课程简介

英文名称:Torts

学时总计:45学时

授课教师:张卫英

Email:zhangweiying2008@

关于课程名称的说明

“侵权责任法”?

“侵权行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2年3月全国人大《民法典草案》第八编采纳了¡°侵权责任法¡±的概念,(该编由王利

明教授主持起草)。自此,这一称呼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用。

《侵权责任法》三审稿于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过,全法共12章92条。

该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王利明教授认为:

采¡°侵权责任法¡±更为妥当:

第一,过去我们之所以强调是侵权行为法主要是坚持了为自己行为负责这样一个原则,这是十

九世纪以来侵权法的一个基本的原则。但是,现代侵权法的发展已经突破了自己责任的范围,

严格责任的范围逐渐扩张,为他人行为负责的情形也逐渐增加。

第二,传统的侵权行为法过度强调行为的不法性或者行为的过错,但是,在我们国家因为社会

保障、社会救济现在还很薄弱,这个时候侵权法被迫要承担一些救济的功能,所以,从中国的

现实情况出发,适当的扩展侵权法救济的功能使它成为一个责任法可能更好。这就是为什么叫

侵权责任法的意义。

(参见王利明:侵权法是什么?2006年10月27日在人大法学院的讲座)

本课程所采观点

故,本课程应更名为“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大陆法系民法中侵权责任法的地位

英美法系民法中侵权责任法的地位

我国民法中侵权责任法的地位

大陆法系民法中侵权责任法的地位

罗马法将债分为契约之债和基于不法行为之债

《法国民法典》将合同称为“合意之债”,而将侵权行为和准侵权行为称为“非合意之

债”

德国民法典在制定中也深受罗马法的影响。该法典按罗马法的学说江纂理论而将民

法典分为五部分,即总则、债的关系法、物权、亲属、继承。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与各种

具体合同并列,集中规定在“各种债的关系”一章中。从德国法开始将侵权行为法作为债法的分

则加以规定

英美法系民法中侵权责任法的地位

英美法没有债权制度

侵权责任法是相对独立的一部分,与合同法、财产法、公司法等处于并列地位。

(n)

侵权责任法在我国民法中的地位

1、《民法通则》中

侵权责任法的地位:

民事责任之一种

《民法通则》第六章民事责任中有关规定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部分,它说明了

侵权责任法目前在我国民法中的地位。

2、《民法典》草案中侵权责任法的地位:

《民法典》草案继承和发扬了《民法通则》的法律传统,侵权责任法独立成为“第

八编侵权责任法”

(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物权法,

第三编合同法,第四编人格权法,

第五编婚姻法,第六编收养法,

第七编继承法,第八编侵权责任法,

第九编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3、尽管如此,我国学者普遍认为侵权行为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侵权责任法中没有规定的,

应适用债法的一般规定。

大陆法系民法学大致逻辑结构图

课程教材

张新宝著:《侵权责任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第二版。

教学内容

第一编、第二编、第三编

(第四、五编内容穿插在相关部分进行介绍或按要求自学。)

建议参考书目

(主要用于查阅)

王利明著:《侵权行为法研究(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版。

杨立新著:《侵权法论(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10月版。

张新宝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4月版。

程啸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侵权责任法部分。

常用网络数据库

中国期刊网

中国期刊网上你查到多少篇关于“惩罚性赔偿”的学术文章?

运用中国民商法律网查以下文章:

王利明:《侵权法是什么?》

王利明:《论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

建议浏览网站

中国民商法律网/

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

法律思想网/

建议浏览期刊

民商法学(人大复印资料)

法律与生活、中国律师

法学家茶座

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

教学目的

掌握侵权责任法基础知识

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理论研讨、案例分析(包括热点问题、现实案例……)

摸索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

教学目的

教学方式

基础知识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热点问题关注、讨论相结合

课前预习、课堂参与、课后复习相结合

考核方式

本课程采取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

课堂参与:30%(出勤、提问、讨论、测试等)

期末笔试:70%(闭卷笔试)

课后作业

1、浏览梁慧星教授关于民法学学习方法的两篇文章,把握其主要观点。

2、浏览教材目录,了解学科体系。

3、预习第一章,作“问题与思考”。

4、推荐阅读文章:

梁慧星:《学习民法学的基本方法》

梁慧星:《在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关于学习方法等问题的讲座》

王利明:侵权法是什么?

王利明:论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

民法学的学习方法交流

请介绍你学习民法学的方法

梁慧星教授推荐的学习民法学的方法

我学习民法学的方法

梁慧星教授推荐的学习民法学方法

学习民法学的方法大致有两种:

一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学习方法。即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结构顺

序进行学习。

二是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学习方法。即从具体的事例(实有的或者

假设的案例)入手学习民法。

提倡交替采用上述两种学习方法。

我的学习方法

了解学科在整个法学中的地位:温故而知新

了解学科本身的逻辑体系:教材目录

基础知识的学习:一本好教材及配套的案例书,梁教授两种学习方法的交替使用。

针对考试的学习方法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关注实践,发现问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发现新问题——进

一步研究探讨,提出解决方案,包括撰写学术论文、提出立法建议等(理论的提升)……

张卫英:《法学本科学习的四大目标及其实现》

【摘要】

牢固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学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摸索出适合自己的

行之有效的治学方法、发现并培养自己的人生志向是法学本科学习的四大目标。为实现这四大

目标,法学本科生应当从多方面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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