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雄峰员工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河南雄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
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信息,承担任职
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甲方形成行业竞争的生产、制造、
经营或销售业务。也不得以各种形式受雇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二.甲方义务
1.自乙方离职之日起计算竞业限制时间,甲方按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金
总额以乙方在甲方服务年限为准,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乙方工资标准:以其
在甲方离职前一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不含奖金和福利)。若甲方确认乙方在保密期1年内确无违反
协议和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甲方将增加支付相当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补偿金支付方式:乙方离职后,保密期(1年)满后,一次性支付;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无论是否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补偿金,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1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
益应当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时支付乙方竞业协议限制补偿金,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0日内仍
不支付,乙方不再受竞业限制,甲方应当在一次性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费同时,需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1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争议引起纠纷,如果协商解决失败,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仲裁部门解决或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
择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争议解决期间,乙方具有保密义务。
五、保密内容范围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
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资料、营销策略与政策、采购资料、价格政策、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3.人力资源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薪酬政策、薪资状况、福利政策、招聘渠道与培训方式等。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六、其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02 14:09: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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