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

更新时间:2024-11-07 18:30:5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日发
(作者:财产收入证明)

《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精彩集锦

(摘自王思鲁律师所著《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

在法庭》,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广州律师网()

首席律师王思鲁

【金玉良言】毫无疑问,无惧风雨,穷尽一切手段,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竭力赢取胜诉是律师

的责任与天职。这才是律师眼中的正义。律师办案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而应以无数激荡人心的经典辩

例打造品牌,并透过此弘扬法治精神,对推动社会进步有所贡献。

【金玉良言】

拳道最高的境界是:迷踪拳。

剑道最高的境界是:无形剑。

杀敌最厉害的手段是:杀敌于无形。

做律师,最高的水准是: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作后盾,跳出法律看法律;运用超常规的手段,帮

助当事人防范法律风险和化解法律危机。

这是我从事大要案辩护的深切感受。

【金玉良言】中国民告官的道路走得很艰难,众多细民锱铢必较,顽强地守护自己的既得权益,

道路的崎岖使我们更加清楚,要充分发挥更多方面的优势,使这场“战争”获得最大的胜利。

【金玉良言】尽管无罪辩护在中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只要适应国情,专业地、

有技巧地处理案件,无罪辩护还是可以在夹缝中求希望的。

【金玉良言】对律师来说,不能抱怨法律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也不能艳羡欧美同行驰骋辩护沙

场的潇洒,不能急功近利求名心切,而应修“德”忘“名”,努力强化自己的内功,利用一切可利用的

资源,帮助当事人实现法定利益。正如布鲁厄姆爵士所说:“为了拯救和保护当事人,律师要不顾任何

风险,不惜任何牺牲。这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金玉良言】诉讼,这一律师职业的传统主旋律,无疑是律师尽情施展其才华的主要舞台。

而在我国,在刑事诉讼这样一场控辩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对抗中,法庭上的“平等武装”似乎仍旧是那

么可望而不可及。但是,尽管身处将律师定义为弱者的制度框架中,我们仍义无反顾地为当事人奔走、

呐喊。或许我们过于执着,然而,正是这种执着使我们无所畏惧。因为,我们一直坚信——冬天已经来

了,春天还会远吗?

【金玉良言】刑事辩护就当事人而言,它涉及自由,往往也都涉及财产。免受非正当刑事追

究无疑是天大的人权。可以说,刑事追诉的公正性如何,刑事案件中律师介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如何,

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志。

【金玉良言】刑事辩护就律师而言,最讲究专业水准、论辩技巧以及个人胆略,是难度以及风

险最大,付出劳动最多的律师业务,是律师综合素质得以全面展示的一种重要方式。

【金玉良言】刑事辩护就社会而言,是体现一国司法制度、法治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一个

国家刑事法治价值取向的象征,是一个国家法治情况和人权保障的具体体现。

【金玉良言】专业型的律师既要对法律有深切的透视,又要跳出法律看法律,打通文史哲,渗

透法情理。高水平的辩护中很少看到法条的罗列,一般情况下,法官都知道具体的条款,除非很特殊的

法律条款,问题的关键已不在于条款是什么,而是对法条的理解;高水平的辩护,是将法条融化在心中,

胸有成竹,再采用最能敲动法官心灵的表述方式。律师更多时候需要换位思考,考虑心理学的因素,针

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风格的辩护方式。类似古代武林拳术,分为乱套拳、套路拳及迷踪拳。迷踪拳则

游刃有余,进可攻、退可守,超越套路,胜于套路。

【金玉良言】成功的辩护是辩护过程和辩护结果的和谐统一,水平可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能

否以最快的速度将相关的证据、法律资料“一网打尽”,二是深刻地解读这些资料,将这些资料从有利

于当事人的角度作出登峰造极,活生香的演绎,转化成具备法理性、逻辑性、鉴赏性、鼓动性的语言

或文字,让司法人员主动地采纳或被“逼”得不得不采纳。

【金玉良言】一场“民告官”案件的背后,原告一方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其结果往往却不尽

如人意。当下“民告官”整体情况不够乐观的情况下,原告一方应该保持应有的理智,而不要盲目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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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输了官司输了全部。

【金玉良言】管理学视野中的法律运用应该帮助企业实现财富增值;以贴位的法律风险防范机

制颠覆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符合国情的法律风险“防火墙”;帮助企业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的

最大化;为成功者锦上添花、给失落者雪中送炭、让创业者防患未然。

【金玉良言】《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法》以及诸多地方劳动立法的很多方面作了重大调

整。劳动立法上的这些重大变化,贯穿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这些变化将对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甚至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影响。虽然《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

日才正式实施,但是,面对劳动立法如此巨大的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应如何适应劳动关系法律

的新调整,已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一个迫在眉睫而又无法规避的现实问题。

【金玉良言】在企业管理中,管理就是数字管理。数字管理的核心是如何用最小成本实现利益

的最大增值。法律是为企业管理服务的一招棋。既然如此,法律在帮助企业管理解决问题的时候也需要

坚持用最小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增值这一原则。度身定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可以肩负为

企业管理保驾护航的历史使命,真正做到为成功者锦上添花、给失落者雪中送炭、让创业者防患未然。

【金玉良言】企业要创造品牌,取得发展,不得不充分考虑《劳动合同法》。当然,企业是以

低成本,高利润,持续增长为核心而运作。法律围绕这一中心而动。不理不睬,可能会夭折;高度紧张,

照本宣科,可能不合事宜。现实中的“活”的应用应考虑与时俱进;轻重缓急,主次分明,在“合法”、

“安全”中寻平衡点,这些才是“精髓”。但是,不无遗憾,这些“精髓”无法形成文字,“跃然纸上”。

它是随需而变的一种东西。

【金玉良言】在制度设置上重在预防,且不能脱离实际。不要灾难来临时还浑然不知、不知

所措;不要矫枉过正、适得其反。基于中国国情,在经济运作中深度介入法律过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

结合、法治化和人性化相结合的处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风险防范必须跳出法律看法律,考虑心理学因

素,作出人性化处理,注重刑事风险防范和知识产权保护。用动态性、前瞻性的眼光看待经济运作的未

来,与时俱进。

【金玉良言】用适合的法律专才适时地深度介入重大决策及经营活动,力求避免争议的产生。

事前法律介入,的确需要一些成本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利远大于失。风险防范机制的设置主要是为了

避免纠纷的产生。

【金玉良言】“企业应与外部法律专才成为情人”,防范法律风险的第三个关键是里应外合,优

势互补。经济运作中必须配备附属法律顾问甚至机构来处理日常法律事务;重大决策、制度变革、经营

运作、重大纠纷化解、人员培训都必须由法律专才组成黄金拍档、分工合作,以最小的成本支出,使企

业锦上添花、防患于未然甚至雪中送炭。

【金玉良言】律师的工作任务是什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帮坏人说话或者“收人钱财,替人消

灾”。即使是立法存在应予弥补的漏洞,律师钻了空子,也是法治的要求,罪刑法定原则是法治国家刑

事法的基石!律师利用立法上的漏洞可以引起社会对立法完善的重视,这就推动了立法完善的进程,为

法治的进一步健全添砖加瓦。大家都知道,在法治社会中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才应被规

定为犯罪,如果立法上的漏洞仅仅是缺乏对具有一般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规制,律师利用这种立法漏洞,

作了无罪辩护,那更是法治的要求。律师的工作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此:现代意义上的辩护律师制度是伴

随法治而生,是为了保护弱势体而设置的。律师作为民间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一股力量,其宗旨是在

刑事追诉这种民与官最白热化的抗争中,力求维护弱势体的合法权益,制衡国家司法权的滥用,推动

公正的实现。可以说,律师的辩护只要依法操作,胜了,是法治;败了,亦是法治。

【金玉良言】在一个人治味道仍很浓厚的社会,任何人都存在着被侵犯的危险,人人自卫并不

过份,只不过你自己可能没意识到而已。一旦遇上冤屈,它所造成肉体上的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恐怕永

远都无法抹去。我也发觉的确存在不少的冤案,一旦冤案加身,要洗脱罪名相当艰难。屡见不鲜的践踏

人权的现象凸显了制度设置上的缺陷,当然,与一些司法人员的素质也有关。

【金玉良言】中国行政系统吸收了大量可塑之才,但同时也浪费、埋没了不少优秀人才。同时,

中国从政实际上是在做高风险的“高空作业”,这种情况下要“居安思危”,特别是身居高位者。“居安

思危”要像时代那样月月讲,天天讲。要明白“无限风光在险峰”,“高处不胜寒”。为何出现这

种情况?如何化解?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金玉良言】政府应当履行自己的承诺,将高额的赋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真正做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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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为,有所不为”。而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私”,或者干脆“违法乱用”。

【金玉良言】中国行政系统吸收了大量可塑之才,但同时也浪费、埋没了不少优秀人才。

【金玉良言】在刑法上犯罪黑数与发案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现实中发生但未被发现的

犯罪数,后者指已曝光、受到指控的犯罪数。现实中,我们国家偏重于对发案数的分析而忽视了对犯罪

黑数的研究。单纯通过发案数说明不了犯罪的现实情况,或者说是不准确的。就像不能仅凭某一段时间

高官落马多,就断定高官犯罪增多。实际上,如果专抓芝麻绿豆官,是否就能得出基层犯罪比例大增的

结论呢?无视犯罪黑数,专注发案情况无疑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

【金玉良言】疑犯携款外逃往往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远走高飞"的分步计划,大体循

着如下轨迹:巧列种种“合理”名目,先将妻子儿女送往国外做接应,同时“暗渡陈仓”,将巨额不法

资产转移出境;解决了这些“后顾之忧”后,贪官们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静观时变;一有

风吹草动,便能迅即抽身外逃,溜之大吉。

【金玉良言】个人的品行、性格、知识结构、文化素质等因素也影响到是否犯罪及是否出事。

那么,在同样的环境中为什么是你犯罪,为什么是你出事?根据我对职务犯罪的办案思考,出事往往涉

及到人与人之间的权力斗争,而权利斗争又与利益有关;同时,固执、过于张扬、过于放纵自己的行为,

法律意识淡薄甚至藐视法律,法盲,对金钱的欲望过份强烈、不善于考虑别人及平衡关系、有赌博、冒

险心态等都是走向犯罪者普遍存在的特点。

【金玉良言】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我经常思考“人性”两个字的含义。我遇到过不少披着一张

浅薄的法律外皮、玩弄着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的人,他们干着一些既无法律依据,更无人性的践踏人权

的事情,他们从来没有换位思考过,他们也从来没有担心过别人会怎样对付他!作为一个人,人性是基

本的特征;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是理性与人性的统一体,忽视其中任何一面都将是怪物。然而,这种

怪物却不少!

【金玉良言】中国的法治社会尚未形成,法律职业更是处于失重状态。律师一定程度上是“没

爹没娘无依无靠的‘苦命儿’”,法官的职业独立性也遭受重重障碍,独立审判的体制至今尚未真正建立。

律师生涯中,我们深深感悟到在现阶段的中国司法现实中掺和了太多的怪象:“相对强悍的”司法机关、

仍为弱势体的律师、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关系案”和“金钱案”等等。

【金玉良言】正在隆重启动的中国司法改革同样以司法公正的真正实现为终极目标,它是一

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也难免触动某些既得利益

者。

【金玉良言】委托人请律师,应当是“请律师辩护”,而不是“请律师判决”,奢望律师拥有

法官生杀予夺的权力,达到重罪轻判、轻罪不判的效果并不现实。

【金玉良言】在律师文书中,律师的水平如清澈见底的河水,一览无遗,一见高低。律师应

坚持有理由的话才说,无理由不乱说的原则,书写每一篇辩护词、代理词都要字斟句酌,力图每一篇辩

护词、代理词都具备法理性、逻辑性、鉴赏性、鼓动性。

【金玉良言】法官或羡慕,或嫉妒,或憎恨,或鄙视,或误解,抑或是敬畏律师,都不是健康

的情绪。其实,法官与律师都是独立人格者,是平等的,只是分工不同,社会角相异而已。他们本应

在同一法律体制的蓝天下,建立良性的关系。

【金玉良言】律师的天职就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惜一切代价,竭力赢取胜诉。

这才称得上是一个好律师。

【金玉良言】任何高喊着做“当事人满意”口号的律师,不过是举着理想主义的旗帜自欺欺

人,更或是祈望着以讨好当事人的方式,蒙骗非专业人士,得以瞒天过海。然而,任何一个经得起历史

考验的好律师,绝对是对自己的职责和当事人负责的律师。

【金玉良言】律师当然亦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尤物,生存、发展离不开"钱",然而律师的社

会角应定位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律师的真我本是匡扶正义,而非盯着当事人的钱袋。

【金玉良言】纪检、反贪部门权力越来越大,却又缺乏有效监督。纪检、反贪部门的腐败问题

将成为新亮点。

【金玉良言】法院院长可以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任职法官则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

试。

【金玉良言】领导签批案件的深广度是衡量社会法治程度的晴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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