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的律师会见技巧
律师与委托人初次会谈技巧——陈立峰
会谈是律师执业最基本的技能和职业技巧(艺术)。律师的所有业务,不论诉讼或非诉
讼业务,一般都是以会谈的方式开始。目前关于律师执业技巧的研究重心主要倾向于调查取
证和法庭辩论技术,而往往忽略了律师与委托人会谈技巧的研究,特别是初次会谈技巧的研
究更是无人问津。然而,作为律师后续工作的基础,律师与委托人初次会谈有其重要性,这
种重要性主要在于通过会谈可以从委托人处获取一些有用的信息,包括:案情、委托人对案
件的评价以及所希望采取的解决方式(由于委托人咨询或聘请律师的主要目的即在于此,且
律师一般会在会谈过程中给出一些解决案件的建议,因此委托人一般只需对律师所给出的多
个解决方式进行选择即可)等。律师与委托人的初次会谈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会谈前的准备(Pre-interviewPreparation)
1、接待室(处)、办公室以及着装
律所应当设接待室(处),并且在接待室(处)聘请秘书。
其他委托人的资料应该干净地整理(绝对不能放在办公桌上,否则委托人会对律师的职
业操守,如保密承诺,产生怀疑)。
律师应当着正装,且必须整洁。
2、欢迎委托人
委托人到达律所后,尽量不要让他在接待室等待,如果等待无法避免,应该向他说明原
因,并说明需要等多长时间。同时,必须避免让委托人为律师的办公室而无所适从,因此
此时其应当得到秘书的帮助。委托人应当由秘书引入律师的办公室,当然,最好是由律师亲
自去迎接。如果委托人由秘书引入,一些基本的社交礼仪是必须遵守的,如:起身(委托人
进来之前,律师往往都是坐着的)、握手、自我介绍(应该是最基本的情况:姓名、学历和
职位等)。如果该委托人是律所的新顾客,应该向其了解一些个人资料,如姓名、住址以及
,这会对以后的工作以及律所今后的业务带来很多方便。
3、律师费
中国人往往忌讳在见面一开始就谈钱,但是如果律师与委托人在会谈前不就律师费进行
协商,今后的工作就无法顺利进行且容易产生很多矛盾。此时需要明确的问题其实是很多的,
主要包括:(1)计费方式:计时收费,即以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花费的时间作为计算单位;
计件收费,即按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数量为计算单位;固定收费:即律师与委托人在确立委
托代理关系时约定收取的律师费。(2)收费方式:提前收费,即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前预收
律师费或有委托人先行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预付款),在法律服务提供结束后再交纳余款;
阶段收费,即根据案件处理的进展分阶段收费;终了收费,即等法律服务提供完毕(案件处
理完毕)后一并收费;比例收费,即涉及财产标的就按争议标的收取律师费。
4、保密问题
律师为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就必然要了解委托人的一些隐私,为了缓解委托人的顾虑,律
师必须在会谈正式开始前向委托人说明:法律规定律师有义务为委托人保守隐私,因此,委
托人可以放心陈述案情。
5、陪同人员
有些委托人喜欢由亲属或朋友陪同去律所与律师进行会谈,有陪同人员一起参加会谈可
以减轻委托人会谈时的心理压力,让会谈顺利进行。但是,有的场合下陪同人员是不适合参
加会谈的,比如青少年案件,家长参加会谈会让会谈的气氛变得压抑,妨碍青少年对案情的
陈述。
二会谈(Interview)
1、开始会谈
会谈应当以开放式问题作为开始,比如:我能为你做些什么我怎样才帮你解决你的问题
或者用预测性的问题来猜测委托人是在什么法律领域有了麻烦,如:我想是你的婚姻出了问
题,是吗在开始会谈时,必须掌握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不要顺便打断委托人陈述案情,第
二是当委托人因为害羞或者紧张而无法继续陈述时,律师必须通过鼓励或者提问的方式来帮
助委托人继续陈述。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的委托人有其特定的文化背景,为了后续的会谈部
分能顺利进行,律师需要精心设计开始会谈的方式以估计委托人的文化背景。
2、倾听委托人陈述案情
倾听委托人陈述案情的能力是律师办案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与委托人充足的时间来
陈述案情(因为从心里学来说,人将自己的事情陈述给他人必然存在一些顾及,因此委托人
必须有充足才能陈述清楚案情),并应当允许委托人用自己的表达方式(语言是一种习惯,
改变表达方式会让委托人无法陈述清楚案情)。
在倾听陈述的过程中,需要做记录,因为作为外行人,委托人不会明白案情在法律上的
意义,因此律师需要通过纪录来甄别各种信息以及被委托人忽略的信息。律师在倾听委托
人陈述时应当与其进行目光交流,并经常鼓励委托人继续陈述,以此让委托人感到,律师对
委托人陈述的内容很感兴趣。鼓励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简单的提问,如:然后呢另
一种是用肢体语言,如点头,或者是简单的语言,如:我明白、我理解。
有时,律师因为处理过类似案件,因此在委托人陈述完之前便能预知案情并甚至立即可
以提出解决方案。即便这样,律师也不应打断陈述,这会让委托人感到,律师是在敷衍自己。
同时,案件之间再相似也会有一些区别的,虽然对于律师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是听完委托
人的陈述或许能开阔律师的视野。
3、显示对委托人的同情
人情味在会谈中必不可少,为了建立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相互信赖的良好代理关系,律
师在会谈中应当充分表达对委托人处境的理解和对案情的高度兴趣。同时,律师应当尽量避
免表达自己对案情的评价性理解,以建立起与委托人之间的信任,从而让其更多的得到倾诉。
如果你在展示自己非凡的专业能力同时展示出你的人情味,你会得到委托人的推崇,这样对
扩展你的业务及其有益,因为委托人选择律师一般是经人推荐的,只有兼具专业知识和人情
味的律师才会被委托人推荐给其他人。
4询问案情
会见时,当事人完全由理由不愿意或者无法提供所需要的信息,他或许相信这些信息会
有损他的自尊,对他的案件不利,与他人对他的期望向矛盾或者透露这些信息是不合时宜或
不道德的,此外透露一起曾使其受过创伤的时间,总会使陈述者的不愉快死而复生。律师
询问案情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为了区别有用信息和无用信息,二是询问律师认为重要而
被委托人忽略的信息,三是探知委托人所提供信息背后隐含的问题。
询问的方式由三种:一是一般性提问,该类问题委托人可以自由回答,律师并没有预期
从这些问题从必然获得信息,因此也无须对如何回答问题进行指导,如然后发生了什么(这
类问题主要是针对上述的第一个目的,缺点是委托人往往答非所问,脱离案情,且浪费时间。)
二是指导性提问,这类问题的答案是限定的,如你当时戴什么颜的帽子(这类问题主要是
针对上述的第二个目的,缺点是委托人往往会有别讯问的感觉,同时,委托人往往会对自己
有利的事实过分夸大,并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三是一般性与指导性相结合的问题,这
类问题的回答是自由的,律师也往往能得到有用的信息(这类问题主要针对上述的第三个目
的,缺点是问题需要精心设计,设计不好,效果就适得其反了),如,你为什么要开车去呢
5、提出建议
委托人聘请律师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律师帮助解决问题,因此,会谈中,律师必然要
就案件的解决提出建议。这时,律师必须告知委托人其案件在法律上所涉及的领域、案件的
形势以及可以选择的几个解决方式。律师一般只需对案件所涉法律进行大致介绍即可,而无
需进行滔滔不绝的解释,因为委托人既不会理解这些法律,也不会关心这些法律,其关心的
只是怎样处理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和利益。如果你对案件所涉法律问题只知甚少,应当在征
得委托人同意后,把案件转交给同一律所中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千万不能外行人充
内行。这不但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且破坏了律师和律所的形象。
给委托人提建议要求很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更不能过于自信和盲目乐观。同时,律
师应当细致分析委托人解决案件的不利因素,并培养成一种接纳委托人任何反应的能力(有
的委托人在听到律师分析自己不利因素的时候会极度惶恐、不安和紧张)。
6、计划解决方案
作为律师,应当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不要为了赚取律师费而一律建议委托人
用诉讼解决问题。事实上,很多案件采用调解、协商或仲裁的方式解决更加符合委托人的利
益。例如,面对委托人遭遇“第三者”时,律师的第一个反应通常是:提起重婚自诉。一旦
起诉的办法决定下来并付诸实施,就会发现这种办法实际并不理想,有可能破坏两个家庭。
已经对委托人没有感情的一方因为犯重婚罪而入狱,不但无法挽回其心,而且使得其和第三
者新建立的家庭遭到解体。因此律师在提出解决方案时,应当将各种解决方案的利弊告知委
托人,包括时间、成本、结果等。当然,委托人解决案件的目的也是很重要的,如果委托人
主要是为了经济利益,律师应当提供最经济的解决方式;如果委托人目的不在经济利益(有
的委托人是为了争口气),则应当选择符合委托人目的的解决方式。
明确委托人的目的后,律师就可以通过会谈掌握的信息来设计解决案件的方案。如果解
决方案得到委托人的认可,应当用书面材料的形式交给委托人,这有利于委托人会谈后根据
方案去准备相关资料以及帮助回想起被遗漏的对案件有帮助的信息。
三结束会谈(Bringtheinterviewtoanend)和会谈结束后(Aftertheinterview)
律师结束会谈前,应当询问委托人是否已经将案情陈述清楚以及对解决案件的方案是否
有不明白的地方。因为有的委托人因为紧张或者害羞而不愿或者忘记陈述一些事实,而这些
事实往往对案件的解决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假如委托人这时告知的事实完全推翻了先前的陈
述,律师不应当显出生气和不耐烦地样子,应当在休息片刻后重新开始让委托人陈述案情。
最后,律师起身,并与委托人握手,送委托人到接待室,然后由秘书送其出律所,最好
应当由律师亲自送其出律所(律所和律师不但要给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也需要
对其以礼相待)。
会谈解决后,制作一份会谈总结,列明委托人在会谈中陈述的案情、律师的建议以及
一些主要注意的时间,并附上下次会谈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发送给委托人,或以电话告知。
会谈是也是一门艺术,需要律师精雕细琢。
会见客户
〔美〕斯蒂芬·克里格理查德·诺伊曼着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译
一、作为问题解决方式的客户会见
客户会见的工作之所以困难,原因有二。第一个是智力上的挑战,律师在开始对客户问
题进行诊断的同时,还必须仔细地探询客户目标以及客户所知的事实。第二个是情感上的挑
战,客户此刻或许正处于巨大的压力之下,而律师则要和客户建立信任的纽带并帮助他。
如果你是个过分理智的人,你或许会忽视会见气氛中四处弥漫的情感因素——这主要是
客户的挫败感。如果你是个对情感比思想更为敏感的人,你或许能在会见中让客户的情感得
到满足,但却会在事实挖掘过程中留下漏洞。(与第二个错误相比,律师往往更容易犯第一
个错误,并招致客户的抱怨。)如果你正处于这两种困境中的一种,你可以通过丰富自身来
提高会见水平。正处于其中某种困境的学生,通过他人对其第一次会见的评论,往往就能更
多地了解自己。
一个相关的困难是控制问题。一般说来,在某种程度上,律师是一个诱人的职业,因为
它能够为你提供去控制外部环境的机会。在律师的职业生涯中,其众多工作的完成都得益于
进取精神与竞争精神(例如当庭审问案件)。控制欲与控制能力能够协助律师保持双方对会
见的关注,然而,一旦运用不慎,这也能抑制客户的交流能力。很多律师发现他们必须将自
己的控制冲动转向自身,即更加注重控制自身行为,而不是控制客户的行为。但即便是这样,
律师也可能做得过火。本能的热情与同情心是律师的有效武器。
1.律师会见客户的目的
代理客户通常起始于一次会见。需要法律建议和法律辩护的人通过电话进行预约。秘书
会安排一个方便的时间。同时,为了协助律师进行准备,秘书还会向客户询问会见主题。打
电话过来的人会说,“我要立一份新的遗嘱”或者“我刚刚被人起诉了”或者“我已经签订
了买房合同,但现在房主却不肯卖房了”。在会见时,来客与律师会坐下进行讨论。如果来
客对该律师比较满意,并愿意支付其工作费用,来客就成为了该律师的一名客户。
在该次会谈中,律师了解到客户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客户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目标;
律师还了解到客户对该问题事实的认知情况;并试图了解到客户的个人情况。同时,律师也
给予客户一个了解律师的机会。然后,律师和客户会就代理协议进行商讨——客户委托律师
的合同——但是本文将关注会见的其他方面,尤其是事实收集方面。
以下就是律师在会见客户时所持有的目的:
(1)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首先是个人层面,你和客户将彼此了解对方的个人
情况。为了满足客户的要求,你不但要了解客户的个人情况,同时还要了解客户对该问题影
响的认识。如果通过你和客户的共同努力,双方要达成合作关系,你们需要对彼此有着深刻
的了解。如果客户对你的为人不能形成切实的感性认识,他就不会信任你。第二个是教育层
面,你将向客户解释各种事项(如果客户对此尚不知晓),诸如律师与客户间的保密义务,
以及客户在解决问题中所应当或能够担任的任务。第三个是合同层面,客户同意雇佣你并支
付律师费和案件费用,作为你完成承诺事项的交换条件。
(2)了解客户的目标。客户希望或需要做什么对于实现这些目标的各种方法,客户持
什么态度(“除非还有任何其他方法可以阻止他们向河中倾倒未处理的污水,否则我想起
诉。”)
(3)了解客户所知的全部事实。这通常占据了会见的主要部分。
(4)切实减少客户的忧虑。就理智层面而言,客户来寻求律师的帮助是因为他们希望
问题得到解决。但就情感层面而言,他们是为了减轻忧虑而来。即使客户并没有卷入与他人
的纠纷,而是希望达成积极事项(例如立遗嘱),如果你能够说——能够诚实并谨慎地说:
“我认为,我们可以对你的财产进行整理,以便你的财产能够被你的继承人实际继承,而几
乎不用缴纳财产税。这需要做些努力,但我认为我们能够做到。”客户将会感到十分欣慰。
大多数情况下,由于首次会见中尚存在太多的变化与未知,你甚至无法给出如此的保证。在
第一次会见客户时,你几乎绝不可能有把握说:“如果起诉你的前雇主,我认为我们会胜诉。”
在负责任地说出类似话语之前,你需要进行大量的事实调查工作。
通常情况下,客户只要知道该律师工作能力强、负责任、招人喜欢,并且已承诺会为解
决问题做一切努力时,其忧虑便会在首次会见中大幅度地减轻。当你帮助客户获得这种感觉
时,你便是在切实减少他们的忧虑。
2.会见的动力
在客户会见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以下是其隐动力:
抑制因素。哪些因素可能会阻碍客户将他的全部想法和回忆内容都告诉你
会见本身或许就会成为对客户的一种创伤。承认案件已经失控,是件十分令人困窘的事
情。客户案件的细节往往涉及个人问题。而且,即使在客户权益最终或许会被认定为合法的
情况下,这类细节也往往会令客户被误认为是应当承担责任并受到谴责的人。
对于被认为可能会有损于其案件的事情,客户或许会害怕将其告诉律师。由于你是整个
法律系统的一部分,而绝大多数缺少这方面经验的客户往往没有意识到,只有在同时了解优
势和劣势的情况下,你的帮助作用才能发挥出来。传统上,律师往往被看作是权威人物。
客户在与律师谈话时,或许会产生学生单独会见老师时所感受到的拘束感。这可能会导
致礼节障碍:即出于对权威人物的尊崇,当客户未能理解你的谈话内容,或认为你说错话时,
他往往不敢向你提出质疑。客户也可能会因为文化、社会、年龄或方言等方面的障碍而感到
拘束。
促进因素。哪些因素可能会促使客户向你告知尽量多的信息你可以与客户建立起令其感
到舒适并容易信赖的关系。而且,你可以表示出对客户的同情与尊重,而不是距离感。你可
以通过运用肢体语言和积极倾听来促进双方的交流,并且可以采用令客户感到宾至如归的方
式布置办公室。你可以向客户提出明确且逻辑清晰的问题。
肢体语言。你已经习惯于根据人们的姿势、面部表情、眼神交流等特征“阅读”人。尽
管通过这种方式所得到的信息并不完全准确,但是,当我们揣摩他人情绪时,肢体语言似乎
能够提供足够的可靠信息。如果某人在交谈中紧盯我们的双眼,这似乎是我们正在进行严肃
交谈的表示。如果某人仰靠椅背,双臂交叉,这似乎是无聊或者不耐烦的表示;而如果某人
身体坐直,双臂未交叉,则似乎是希望倾听的表示。在我们说话时,如果有人点头,我们会
认为这代表对方同意我们的观点,或至少代表“我听到你的谈论,并认同其中的主要观点”。
肢体语言在何时会传递给我们不准确的信息呢有时,这不过是个意外。某人或许对我
们的言论十分感兴趣,但因为过于劳累而慵懒地靠在椅背上。有时,这是因为肢体语言在不
同的文化里具有不同的含义。例如,在一些文化中——亦包括美国某些地方的文化——在与
人交谈时,直视对方双眼是粗鲁无礼的表现,而看向它处则是尊重对方的表示。有时,客户
的肢体语言可以显示出客户的感受。有时,则无法达到这种效果。但是,你至少可以用你的
肢体语言表示出你对客户的关注与尊重。
积极倾听。请牢记,在法律实践中,良好的倾听能力与良好的交谈能力同样重要。一些
律师在即将接触到事件核心时却转而进行其他工作,即使他们所听到的第一个重要事件实际
上并非该事件的核心问题,但他们也往往会因为过于急切而对其猛然采取行动。相反,律师
此时的做法恰恰应当是放松,让客户讲述其故事,并耐心、认真地倾听。
消极倾听,是指律师仅仅坐在那里,倾听并对所闻进行思考的行为。当然,只要客户善
于讲述故事,并且有信心你会对此给予关注,这种做法也未尝不可。
积极倾听,则是指通过提问鼓励对话的行为。这种做法确保客户的言论已对你产生了影
响。在积极倾听中,通过反馈所听到的信息,律师参与到与客户的谈话中。
例如:
客户:我想购买一辆性能稳定且配备手动变速箱和天窗的汽车。这辆车
必须性能稳定,因为我没有多余时间去修理厂修车,除非是一定要修的情况。丰田牌汽车没
有配备手动变速箱和天窗。而本田牌汽车虽配备了该装置,但零售商却又缺少库存车辆。为
此,我不得不特别订购了一辆本田汽车,并交付了5000美元的定金。两个月后,他们电话
通知我车已到货。但是,这辆车所配备的却是自动变速箱,还没有天窗。
律师:真的
客户:我震惊了。我告诉对方,这并不是我所订购的汽车。但是,他们不
但拒绝退还定金,还要求我必须提车。
律师:你肯定感到非常生气吧。
客户:那当然。我并不想要那辆车。天窗可以帮助车辆快速降温,能够在
冬天让光线射进车内,而且让车辆显得更加宽敞。
律师:天窗确实很不错。
客户:而且,手动变速箱能够让开车更有趣。
律师的插话显示了律师对客户所讲情况的领会与同情,并促进客户继续讲述。但请注意
的是,在插入任何话语前律师需要等待时机。这是因为,客户“一旦有机会讲话,往往会最
先透露出最重要的信息”,因此,在客户陈述的最初一段时间内,律师应当置身事外,并让
客户自行陈述。本案例中,律师第一次切入的时间,正是第一次需要律师插入简单礼貌用语,
以表示理解客户困境的时候。在这一时刻之前,律师最好把积极倾听的方式限制在肢体语言
范围内,如点头或眼神交流。
用“OK”来回应客户对痛苦事件的描述,是积极倾听的大忌:
客户:……救护车后来送我去了医院。或者说是别人告诉我这一切的。我当时已经昏迷
了。
律师:OK。医院方要求谁来签署这份同意表格
从客户的观点看,这种事情绝不是OK的。OK可以有两种含义。它可以是一句随意带过
的过渡词,这也正是本案中律师的原意。但它也可以表示“很好”的意味,这是许多客户所
听到的含义。当你发现自己在类似的场合下说“OK”时,你或许忘记了,客户恰恰是正在忍
受所述事实后果的人。
令客户感到舒适的办公室环境。站在客户角度进行家具布局,以求让客户向律师敞开心
扉。有些人喜欢在办公桌前与律师交谈。另一些人则不喜欢过于正式的场合,或许两把椅子
和一个小边桌就足够了(这些可以与办公桌放在同一个房间内)。如果你不坐在大办公桌后
会见客户,大多数客户都会感到更加放松——大办公桌既是物理障碍,又是权威的象征。与
客户同侧而坐——而不是坐在对面——感受参与关系,并以这种微妙的方式进行交流。
你的办公室还应当传达出职业特性。一间到处是纸、乱糟糟的办公室表明,这位律师的
工作已经失控了。有些律师说他们“知道所有的东西都在哪里”。但是客户会本能地对此表
示怀疑。
记笔记。虽然客户决不会对你记笔记感到介意,但是如果你能够问一句“介意我记笔记
吗”并向客户解释记笔记是如何帮助你更好工作的话,客户或许会对此表示感激。但是,如
果你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记笔记上,你将很难倾听客户的陈述(当然也将很难进行眼神交流)。
最高效的方式是,当客户陈述故事的时候尽量少记笔记,或者只写下你过后希望讨论的要点
议题,然后,在客户陈述完故事,接受你的提问时,再记录下完整的笔记。
二、组织会见
如果你在会见开始之前即做准备的话,你将使会见效果更好。会见本身可以分为五个
部分。
(1)简短的开场白。这是律师和客户开始彼此熟悉,并静下心来讨论案件的部分。
(2)信息收集部分。通常是会见中持续时间最久的部分———这是你了解客户所知一
切事实的部分;如果在这一部分运用认知会见技巧,这部分可细分为几个阶段:
a.开放式陈述阶段(客户讲述故事);
b.调查阶段(由你提问细节问题);
c.回顾阶段(你按自己的理解讲述故事,并让客户对其进行纠正和补充)。
(3)目标确认部分。这是了解客户在解决手头问题时所期望达到的确切目标的部分。
(4)前期筹划部分。在该部分,你或许会和客户讨论——通常只是试探性地讨论——
解决问题的潜在策略;在纠纷案件中,这通常包括对一些能够支持客户立场的潜在方法的
考量。
(5)结束部分。这是你和客户达成会见事项的部分。
在实践中,这些部分往往会彼此重叠。例如,某些方法测试和策略制定或许会发生在信
息收集过程中。或者,客户在会见的一开始就主动明确其目标。只要不影响你的会见目的,
这种重叠并无大碍。
1.准备
在客户进行预约时,你或许已经与其在电话中进行了简短的交谈。或者,在一些管理出
的律师事务所中,秘书在会见前便已经探明了客户案件的问题性质。尽管会有一些客户拒
绝回答秘书的这些问题,但大多数情况下,你至少会事先对客户希望你的原因有些模糊的
感觉。
除非你对可能涉及的法律领域非常了解,否则你应当在客户到达之前查阅一下明显可能
相关的法律。如果客户说曾因盗窃罪被捕,那么你就应当查阅盗窃罪法条,并浏览相关的法
律解释。如果客户希望由你代理与麦当劳进行特许经营协议的谈判,那么你就应当本实务
操作人员写的关于快餐业特许经营运营的书来看看。
如果客户能带来案件的相关文件,会见会更加有成效。在事务所中,无论是谁为客户进
行预约,他都应当告诉客户在会见时携带文件。但是,客户并不善于识别文件的相关性。因
此,律师在通知客户带文件时应当尽量具体。例如,当客户面临抵押品赎回权丧失的威胁时,
应当要求其携带抵押协议,银行就该抵押品出具的所有抵押贷款承诺书,用于偿还抵押贷款
而抵消的所有支票单,任何由银行、行政长官或律师开具的看似官方性的文件,以及客户所
拥有的任何其他看似和该抵押问题相关的东西。
2.开始会见
在美国的某些地区,人们在开始讨论案件之前通常会先进行“闲谈”———就法律以外
的话题进行的畅谈。而在另外一些地区,人们的这种交流或许不过三言两语,而且仅限于客
户是否需要咖啡之类的问题。
到了该讨论案件的时候,律师会说:
“您需要什么”
“我们来讨论一下您今天来的目的。”
“秘书告诉我,银行将要取消您的抵押品赎回权。您或许对此十分焦急。我们先从何处
开始”
话音未落,客户或许便会告诉你令他/她十分激动的事情。例如:
“我获得了一笔钱,并希望用这笔钱为我的孙女设立信托,以帮助她支付大学院校的学
费。”
“我刚被送达了法律文书。银行正准备取消我们的房屋抵押赎回权,并没收我们的房屋。”
这些情形司空见惯。因此,当客户如此说时,律师通常只是回应:“请继续”,便开始记
笔记。这或许是工作心态曾经过专门法律训练的标志,即能够快速到重要的法律事实。但
是,客户在情理上却并不喜欢这种做法。如果有选择的话,大部分客户不愿意委托这样的一
名“律师”。他们宁可选择委托一名擅长律师业务且有人情味的人。当你在社交场合听到上
面的任何一段陈述时,你或对第一个表现出高兴,或对第二个表现出沮丧,这是因为你已经
对作为社交技能的同情和积极倾听有所了解。你应当在办公室里也为客户作出同样的反应—
—务必真诚。
但是,不要以提问的方式直接跳到这一部分来。在你开始组织会见之前,先为客户提
供一切机会畅所欲言。这样做的理由有二。第一,许多客户从一开始就希望证实你能够对其
深有感触的事情予以倾听。如果你妨碍了这种倾诉,那么在客户看来你就有些不近人情,甚
至有些官僚作风。第二,很多客户一旦被问到为何来到事务所时,便会滔滔不绝地倾诉出大
量信息。如果你对这些信息认真倾听的话,你或许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了解大量事实。同时,
你或许还能了解到客户的个人情况以及他对该问题的看法。
如果客户在聘请律师方面经验不足,你还将需要向其解释律师与客户间的保密义务。但
刚开始会见的时候似乎并不是进行这项告知的最佳时刻。此时,双方还有些拘谨与生疏,同
时,客户还正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你他此行的目的。更佳时刻是在会见的信息收集阶段,即
在客户已陈述完故事之后,在你开始提出问题之前的这段时间。大部分客户,无论其是否了
解保密义务,在一开始都只会告诉你大致的事实。只是在稍后回答问题时,你的保密义务才
会促使他们对你更加坦诚。
在会见中尽量提及客户的名字(“早上好,布朗特先生”)。在对话中适当地提及客户名
字,可以缩短你与客户之间的心理距离,因为这暗示出对你而言客户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
工作项目。至于称呼客户的名还是姓,这不仅由你的个性决定,还由你对客户喜好的判断及
当地的文化所决定。如果你所在地区的人们习惯于不拘小节,那么你直呼客户之名或许是可
以接受的;但是如果该客户比你年长许多,你则应当出于尊重而称呼其姓,直到客户要求你
改称其名。但是在美国的大部分地区,年轻律师最保险的方式都是对所有客户的称呼均是从
其姓氏开始,并慢慢观察你和客户是否都对改称其名感觉更舒服。
3.信息收集
当客户解释了来律师事务所咨询的原因后,就该开始进行会见的信息收集部分了。对你
而言,如果了解过往事实的细节至关重要,那么你就应当在这一部分运用认知式会见技巧。
然而,并非对所有的客户都需要使用认知式会见。在事务性工作中,这一点尤为正确。
当客户希望你拟定一份遗嘱或进行合同谈判时,尽管你需要了解大量的事实,但是你通常并
不需要担心客户对于过往事实的记忆情况。你所需要的大部分信息都是有关当前状况的。以
拟定遗嘱为例,你需要的是客户财产清单,客户潜在继承人名单等。在类似的情形中,首先
应当让客户告诉你他认为律师应当了解的一切事实。在这之后,再向客户询问具体问题,以
获得你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另一方面,如果你运用认知式会见技巧,那么信息收集部分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a.开放式陈述阶段——要求客户陈述其所记得的一切案件事实。
b.调查阶段——回顾客户陈述的故事,通过提问弥补缺失信息,明确模糊信息。
c.回顾阶段——根据你的理解重述故事中的重要部分,为客户提供机会纠正错误、补
充信息。
在要求客户陈述故事之前,应当要求客户再现案发时的情景,并要求他描绘记得的一切
事情,而无需考虑其相关性因素。例如:
律师:关于商店里所发生的事件,我需要了解你所记得的一切事情。让我们一起回忆一
下你在停车场下车的那一刻。请在脑海中重新置身于那一刻,并回忆几分钟。回想一下,当
你穿过停车场走向商店时的所见所闻。不要操之过急。我可以一直等到你准备好为止。当你
做好准备时,请告诉我你所记得的一切事情——即使该事情与店主指控的商店盗窃似乎毫不
相关。
如果客户无法对故事进行完整连贯的叙述,你可以要求他按照一定的次序,而非时间顺
序回忆整个事件。例如,从他印象最深的事情开始;或者,你可以要求他转换视角,并揣摩
其他在场人员当时可能看到或听到的事实。
在倾听故事的时候,应当进行两种记录。记录下客户所讲述的内容,并列出你过后希望
讨论的要点议题,以纠正或补充该故事信息。为此,你可以使用两叠纸进行记录。或者,你
也可以只使用一叠纸,并在每页的中间画一竖线,用以区分这两种记录。
当客户陈述完故事后,你可以开始提问。这便是会见中认知部分的第二个阶段。在该阶
段,你应当了解整个事件由始至终的清晰脉络,并紧紧把握住故事的具体细节。例如,每一
事件发生的确切时间、地点是什么
你可以参照下文所述导入回顾阶段:
律师:我对这件事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下面由我来告诉你我对所发生事实的理解。
如果我的理解有任何错误之处,请予以指正。此外,在我叙述的过程中,如果你回忆起任何
其他事情,请立即打断我,并予以指出。
简要地总结该故事的相关部分。
无论你是否正在运用认知式会见技巧,一旦开始提问,就是你提出律师与客户间保密义
务的时候了。该如何解释保密义务呢“我将对你所述的任何事情予以保密”的说法并不正确。
关于保密义务,有许多重要的例外情形。然而,大部分的客户都并不希望一一听你讲述所有
的例外情形。适当的讲述似乎效果更佳:
律师:在继续会见之前,我需要解释的是,依照法律规定,我需要对你讲述的事情予以
保密。但是,这也存在一些例外。在某些情形下,我可以或者必须将你对我所讲述的某些事
情告知第三者,但是大部分情形下我是不可以将你讲的情况告诉任何人的。
如果客户问及这些例外时,你可以向他们进行解释。在倾听完全部事实之前,不要轻易
地对该问题作出评论。一开始便告诉你他和房东之间存在矛盾的客户,往往并不会告诉你他
违反了房屋租赁法规的事实,而是会中伤房东,或发表攻击性言论。
4.探知客户的目标
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何种结果才是最成功的
如果客户希望获得帮助以促进交易,那么客户一定希望该交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进
行。例如,客户或许希望购买1000件前后印有GarthBrooks(美国着名乡村音乐歌手,代
表作有《无耻之徒》等)和RebaMcIntyre(美国着名乡村音乐歌手)图像的T恤,但前提
是该T恤能够在下个月音乐会举行之日的两日前到货,而且批发单价不超过每件美元。但是,
客户并不希望由于律师过于强悍而导致该交易无法进行。
如果客户希望获得帮助以解决纠纷,他/她所期望的结果或许会有所不同:客户或许希
望获得损害赔偿(如赔偿金);希望预防损失(如拒绝向对方支付赔偿金,拒绝入狱,禁止
对方在庭外进行损害威胁的行为);希望得到支持(如裁定客户正确而对方错误的判决);希
望进行报复(令对方遭受损害)。
由于形势所迫,客户或许会希望或需要迅速得到结果。同时,大部分客户还希望这一过
程能够经济节约:他们希望将(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成本控制到最低,或至少控制在一定的
预算之内。
客户的目标往往彼此冲突。当客户希望以小额预算使重大纠纷能够立即解决时,他或许
需要判定哪些目标才是最重要的或最无足轻重的。如果客户需要在某些方面进行妥协,那么
客户是愿意花费更少,还是等待更久,或是接受不完全公正的结果
无论是事务性问题还是纠纷诉讼,客户或许都希望能够得到安慰和理解。一些客户或是
没有处于压力之下,或是倾向于在情感上与律师保持距离。但是,大部分处于压力之下的客
户都至少希望能够获得律师的同情。
大部分客户都不会在会见中自愿地告知其所有目标。一些客户了解自身的目标,并假定
该目标对律师而言也应是显而易见的。或许,一些目标对律师而言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但是
由于假定过于危险,所以律师最好还是能够得到客户的明确陈述。还有一些客户本身尚未弄
清楚状况,无法确定其目标。他们需要律师的帮助以明确指出其目标。
帮助客户确定其目标需要耐心与仔细倾听,因为这些信息通常都不是从客户的言词中表
露出来的。“寻客户的预期目标,这是律师做得糟糕出了名的一项工作。他们列出问题,
草草地记在纸上,并开始告诉你下一步如何进行。”
下列问题可以帮助明确客户的目标:
“如果现在让你想像一下我们可能获得的最佳结果,你认为该结果的构成要素会是什么
呢”你希望得到一份列有客户期望目标的清单。
“如果我们实现了该最佳结果,它将如何影响你”或者“它将如何影响你的家庭”或者
“它将如何影响你的事业”这些答案将告诉你,客户在回答第一个问题时为何会列出那些目
标。如果客户最初订立的目标无法实现,你和客户可以试图实现与该目标最具相似效果的其
他目标。
“你担心的可能会出现的最糟结果是什么”以及“是否有你确定希望不要发生的事情”
你希望得知客户想要避免什么。
“如果这些消极事件最终发生,它们将如何分别影响你”(或者“你的家庭”或者“你
的事业”)这些答案将告诉你为何必须避免糟糕的结果出现。
5.在会见中考量策略
在最初的客户会见中,你无法获知足够的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开始制定解决问题的明
确计划。你或许尚需要调查事实、解读法律。而且,毫无疑问的,你还需要仔细考量整个案
件。但在此之前,你和客户可以做一些头脑风暴的工作,并启动制定解决方案的过程。在对
客户就相关信息(包括客户的感觉)进行提问时,你可以从客户想到的解决方案中受到启发。
例如:
律师:对签署合同购买你的房子一事,圣地亚哥那家似乎并未感到后悔。事实上,他们
似乎还有些迫不及待地想搬进去。我感到,以他们的立场而言,这里惟一的问题就在于,由
于该房子存在违反规划的问题,所以他们无法获得购房抵押贷款。我说得没错吧。
客户:没错。我从他们那里听到的也是这个抱怨。
律师:解决该问题的一种方法是要求当地的规划委员会发布变更命令。这一过程至少需
要两、三个月的时间。以圣地亚哥那家对这房子的喜爱程度,他能等那么久吗
客户:他们非常喜欢这个房子。我想他们是担心(万一规划不能变更)日后只有通过诉
讼手段才能取回他们付给我的定金。
律师:他们是急需立刻搬进一所房子——任何一所房子吗
客户:我认为不是。他们住在出租房屋里,到目前为止他们尚未通知房东他们将要搬出
来。
律师:我无法预测规划委员会是否会在这个问题上发布变更的命令。我还需要查看违反
规划的具体规定,以及你所在的规划委员会在过往类似案件中的惯常做法。但是,我目前知
道的是:如果你的任何一个邻居出来反对的话,规划委员会或许就不会发布这个变更命令了。
你认为邻居们有问题吗
客户:我们与邻居相处得一向很好。后院平台似乎便是违规的全部原因,然而还没有人
曾对此抱怨过。
律师:为了让圣地亚哥那家同意延期,你或许必须对他们说,除非有法院的判决,否则
将不退还定金。换言之,我们也可以说,如果他们不愿意等待,他们就只能通过诉讼取回定
金。采取这种立场,你有问题吗
客户:我不介意这样说。但是如果他们真的起诉我们,我想我更倾向于退还定金,另
买主。应诉法院似乎并不是将房子卖出去的最快方式。
律师:如此看待问题,绝对是十分明智的。
该案例是一个介于纠纷边缘的事务性案件。除了一些重要的细节外,律师还了解到其客
户倾向于保持该案件的事务性本质,而且宁愿中止交易,以避免陷入诉讼。
在可能导致诉讼的真正对抗性情况下,制定策略包括探寻客户有说服力的故事——到
某种方式,使案件事实在陪审员或法官看来更具有说服力。律师将这种看待事实的方式称之
为事实论。在最初的客户会见中,以你的立场而言,不宜对该方法进行全面应用。就整体策
略而论,你首先需要调查事实,查看法律规定。你在初次会见中能够做到的,至多是提出一
些试探性意见,并通过客户对案件事实的了解对其进行测试。
就本文而言,了解两个有效的方法就足够了。首先,如果你负有举证责任,你的方法就
必须能够满足构成举证责任法定标准的要素条件。如果是对方负有举证责任,那么就对方必
须满足的法定标准要素条件而言,你的方法就必须能够阻止其要件,至少是阻止部分要件。
第二,有说服力的方法建立于真凭实据和人们由此通常能够得出的推论之上。在法庭上,无
论何种方法,只要能牢牢把握住毋庸置疑的证据,就往往能够推翻模棱两可的证据和有争议
的推论。
6.结束部分
假设客户希望委托你,而你也希望接受其委托,那么你们应当在结束会见前签署两份协
议。
其中的一份协议是,客户委托你去完成会见中所讨论的事项。如果客户对此事实的存在
没有明确表示,你可以问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既然我们已经讨论到这一问题,那么你愿
意由我在此案件中为你进行辩护吗”有些客户会当场表示同意或否决。其他的一些客户则希
望在会见后予以考虑。如果你被聘用了,你就应当通过一纸律师代理协议使这种代理关系生
效。
另一份协议则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下一步能做与不能做的各种事项。下面是一个典型例
子:客户在明天之前要传真一份租赁协议的复印件;律师则要查看有关推定收回房屋
(ConstructiveEviction,是指出租人并不实际剥夺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权,但通过自
己的一定行为使租赁物不适于租用,使承租人无法实现租赁的目的,如果承租人选择放弃占
有权,则构成推定的收回租地或房屋,或推定的剥夺承租人的占有权)的相关法律,并于第
二天致电客户;与此同时,客户不得向房东发表意见,并应告知一切查询来电向律师咨询。
在协商下一步的行动时,应考虑以下事项:
(1)客户应当避免一切使案件恶化的行为。特别是就客户的禁止行为达成一致。这其
中的某些限制,在客户看来可能会有些怪异。大部分客户无法意识到,他们向对方所说的任
何话都有可能激化双方间的矛盾,或者他们向除你(或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如配偶、医生、
牧师)之外其他人所说的任何话,都有可能在以后被对方用来当庭作证,其多半都并不准确。
此外,律师的工作之一就是替客户承担一些压力。如果有人一直要求客户做一些他们并不愿
意的事情,客户便可以告知他们只能通过律师联系他的客户。
(2)你应当制定一份切实可行并且明确的委托事项书,确定你将立即开展的工作内容。
你同时还应当制定一份将何时开展该工作的时间进度表。如果你能为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设
定进度表,按进度完成任务并将完成情况向客户报告的话,客户将会感到十分高兴。否则,
客户将无从知晓你是在努力工作,还是已将该问题置之不理。
(3)对于在你完成工作中所需要的协助事项(如信息、文件),客户应当承诺予以提供。
对此,也应当订立时间进度表(包括律师费的支付)。有一些工作——例如,写信给国内税
务署索取已支付的纳税申报单复印件——是你和客户都可以单独胜任的。如果这类工作中的
部分或大部分内容由客户完成,那么他/她就可以不用支付由你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费用,
而你和客户便开始一起工作了。
在会见的最后,应当让客户体验到一种解脱感——即感到问题已经交给愿意为解决这个
问题尽一切努力的专家处理。一些客户在签署了上述的两份协议后,便会结束会见。而另一
些客户,如果你能对此事发表意见,以表明你了解该问题给客户带来的影响,并以一个普通
人的立场对该事情十分关注,他们对此会十分感激。
应当向客户告知联系你的最佳方式。最简单的方式便是把名片给客户,上面应当印有你
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地址。大部分客户会选择通过电话联系。你可以向客户解
释你回复电话的习惯。例如,如果你需要经常上庭,并且习惯在晚上回复大部分客户来电的
话,你应当向客户对此进行解释并告知他,如果希望尽快得到回复,他可以告知办公室接听
电话并记录的人员,该事件十分紧急。
如果你不愿意接受委托做这件特殊案件时,又该如何呢请务必明确表示你目前不能够接
受该案件。如果你认为有其他律师能够胜任这个案件并愿意接受的,你可以向其推荐。
如果你没有被雇佣——无论是出于你的选择还是潜在客户的选择——在会见后给客户
写一封信,以感谢他来参加会见和重申未被雇佣之事实,并将这封信存档。这种做法不失为
明智之举(这封信被律师称之为反委托书)。当律师拒绝接受案件时,有些客户并没有听到
那声委婉的“不”。如果这类客户后来没有向其他律师求助,一旦有不良事情发生(如法定
时效限制的届满),你会希望能够有记录证明你不是该人的代理律师。(典型的反委托书会向
潜在客户提醒法定时效限制以及其他一旦被忽视便会导致权利受阻的各种期限。)
三、提问
别忘了,就训练有素的律师而言,其标志之一便是以最佳方式提出精彩问题的能力。在
客户会见中,你需要知道该询问哪些问题以及如何组织并明确表达这些问题。
1.该询问哪些问题
在会见的信息收集部分,请务必考量以下问题:
向客户询问原始事实及信息来源。不要向客户询问其汽车是否超速行驶(结论),而是
询问客户他开车的行驶速度,以及他是如何得知该信息的。在审判过程中,客户只能证实其
猜测的汽车行驶速度为每小时若干英里。这一点,只有当客户能够证实其信息来源被证据法
认可时,才可能发生。如果你所知道的仅仅是客户认为该车辆超速行驶,你将无法得知客户
会在审判时证实什么,甚至于被允许当庭作证也将是未知数。如果客户说他不知道该车的实
际行驶速度,但是有朋友曾告诉他该车一直在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行驶时,那么除非其
朋友的证词符合传闻证据规则的例外情形之一,否则该客户不得对此作证。你应当将客户朋
友的姓名列于证人会见名单上。
询问所有的细节。如果客户说:“这些是林在上周告诉我的。”请务必不要进入下一个话
题。应当讯问该对话是何时发生的——不仅仅是日期,还包括具体时间。是在何地发生的当
时还有谁在场还讨论了哪些问题该对话进行了多长时间它是如何开始的又是如何结束的林
用了哪些词语,当时在场的证人和其他人都说了些什么你将需要这些细节以为该案件进行准
备。(由于在非职业生活中,通常只需使用含糊与近似的说法便足以应付,因此年轻律师们
往往对这些事情过于漫不经心。而经验丰富的律师们则了解,在代理客户处理案件时,只有
精确才能成功。)
询问客户所见到、听到、陈述的一切事情。对于客户所描述的事件,你需要具备能够在
脑海里看到、听到该案发场景的能力。不要对任何事情进行假设。如果事件发生在城镇最繁
华的十字路口,不要假设当客户站在人行道上时,汽车都呼啸而过。如果汽车的问题与案件
有关系,那就询问打听。你或许会惊奇地发现,该路段因建设原因而被封闭,所有车辆都改
行其他道路。询问可能与案件有联系的所有细节。如果图表能够帮助你了解所发生的事实,
那就让客户画一张。如果人和物在场景中的位置十分重要,这一点将至关重要了。
请务必确保了解到所有基本信息:客户的全名,年龄,地址,所有的电话号码,职业和
工作职务,雇主,工作地点,以及工作时间。了解客户配偶的类似信息,以及其子女的年龄
和部分细节信息。对于每一个证人以及牵连进该案的人员,尽量多地获取客户所能提供的其
身份信息。
询问任何需要的问题,以避免三个灾难。这三个灾难是:(1)接受存在利益冲突的客户;
(2)错过法定时效限制或其他期限信息,从而导致客户权利的灭失或受阻;(3)对正在遭
受直接损害威胁的客户,没有采取应急行动予以保护。如果你让这其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得以
发生,你就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并可能因为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受到处罚。
如果一名客户的利益与另一名客户、前一名客户、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利益相冲突,
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就存在利益冲突问题。一个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会建立冲突数据库,以便
在律师怀疑冲突存在时,可以迅速查询到律师事务所是否正在代理或曾经代理了存在利益冲
突的当事人。新客户一旦开始向你透露机密信息,就可能会造成无法控制的损害。而且,律
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就不得不撤回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代理。
假设一名客户遭受了不法侵害,并由法院裁定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假设你在会见这个
客户过程中并没有记录下法定时效限制的起始日期;在会见后,你也没有查看相关法律规定。
假设法定期限在明天便将届满,那么,这就是你接受了一名客户的委托,却任其权利灭失。
此刻,该客户仍能获得赔偿,只是这种赔偿是来自于对你玩忽职守的诉讼。由于法定时效期
限具有不变性的特点,是最为典型的例子,但是其他的期限也可以产生相似的效果。例如,
如果客户被他人起诉,那么他将在何时被送达传票和起诉状,而对于该起诉状的答辩期又是
在何时届满
假设客户被送达了驱逐令,上面写明司法行政官将于明天来对客户进行驱逐。有什么事
实能够导致法庭据此下达临时性紧急令,以制止司法行政官将客户财产置之街头的行为吗
到该答案的惟一方法便是,在会见中向客户询问相关问题。只有这样,律师才能够在一旦
到依据的情况下立即起草申请书,要求司法救济。
向客户要每张纸片。询问是否有其他的任何纸片,尚未被客户提及。(注意,不要使用
律师术语。不要询问“档案文书”的问题。备忘录属于档案文书吗你或许会说是,但是绝大
多数客户可不会这么想。)如果存在相关的纸片,询问它们在哪里,以及由谁保存。询问客
户是否曾经签署过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纸片。在纠纷案件中,询问客户是否曾收到法院、律师
或政府机构发送的任何纸片。(当你向其询问是否曾经被“送达文书”时,很多客户都不明
其意。)
在纠纷案件中,针对从事实中寻求故事所需的所有问题提问。在电影《断索怒潮》中,
那些于1839年被强行带到康涅狄格州的非洲奴隶,诉至法院要求获得自由。奴隶贩子们声
称奴隶们属于其所有,而奴隶们则称他们是被的。该电影中的一个关键点便是,一个非
洲奴隶的支持者(由摩根·弗里曼饰演)向前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安东尼·霍普金斯
饰演)寻求建议。案件的发展对非洲奴隶十分不利,摩根·弗里曼所饰演的人物正试图寻求
如何更好地处理该案。亚当斯说:
很久以前,当我还是个律师的时候……在经历了多次庭审和误判后,我终于认识到:在
法庭上,故事讲得最好的一方便是赢家。我就将这点小聪明免费教给你吧,这可不是律师的
一贯作风。
在这两个剧中人物的对话中,曾出现了两处真知灼见,这便是其中的第一个。接着,亚
当斯便解释了如何操作的问题,尽管摩根·弗里曼所饰演的人物对于有关非洲奴隶们的事实
已经了解,但他却还没有揭露出他们的故事。第二个真知灼见便是,你在了解事实的情况下
也可能会漏掉故事。在大量的事实背后——众多的事件和状况——存在着一个令你感动的故
事,它会令观众——法官和陪审员——希望其中的一方在将来能够受到更好的待遇,而另一
方则受到更差的待遇。故事并没有脱离事实。但是你必须去寻它。通过询问揭露出所需的
故事,以便你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代理服务。
在纠纷案件中,通过询问以揭示出对方可能提出的辩护意见。每一个纠纷案件中都存在
着双方当事人,在不知道对方诉求的情况下,你将无法准备辩护。但是,如果你的询问方式
会令客户感到害怕的话,你将无法获得信息。例如,当你的客户被指控犯罪时,就不要询问
他是否有罪。而是应当讯问警察和申诉证人对他有何评论。在提问之前,还应当向他解释,
只有当事先知悉对方的诉求时,你才能出辩护的原因。
在纠纷案件中,探寻其他证据。例如,询问客户是否还有其他人听到或看到了客户所描
绘的事件。对于该纠纷中客户所不了解的部分,询问是否还有其他人可能对此知悉。
在纠纷案件中,评估客户在法庭上作为证人的价值。该客户讲述故事的方式能够对调查
人员产生影响吗该客户是否可靠,能够赢得调查人员的尊敬吗对于该客户的诚实品质以及准
确观察、记忆的能力,是否存在疑虑
在纠纷案件中,询问客户是否曾对其他人讲述过你所询问的内容。那些人或许能够帮助
你进一步证实客户的回答。或者,他们最终会在法庭上指证你的客户,称该客户曾经作出对
其案件不利的供述。
在事务性案件中,了解案件到目前为止的事态发展情况。目前,客户与对方当事人间的
谈判进展如何双方已在哪些方面达成共识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就客户而言,阻碍双方达成
共识的障碍是什么对方当事人对做成这笔交易的希望或需要程度是多少双方当事人是否十
分迫切
在事务性案件中,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所在。该案件的整体态势如何对客户而言,该
交易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对对方而言又是什么(换言之,双方当事人试图得到的结果是什么)
从务实的角度出发,客户如何预期协议一旦达成后交易便会履行该交易如何去配合客户的未
来宏伟计划该交易的双方是否存在长期合作关系——或者希望达成长期合作关系该交易中
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风险能否通过改变交易方式,以使客户的应缴税额最低在起草协议的过
程中,应当事先提出哪些潜在问题(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违约问题:协议中对于违约情形是
如何定义的,违约的后果应当如何)为保护客户的利益,协议是否还有其他的起草方式在起
草的协议中,客户希望列有哪些条款此外,针对每一种协议,都存在一个问题明细单,谨慎
的律师通常在起草协议时便会将单上的问题一一解决。(如果你承租了一间公寓,看一下你
手头的租赁协议;它很有可能站在房东的立场上反映了住房租赁文本的上述明细表。)为了
处理该明细表上所列的问题,你需要了解些什么
询问客户是否就这一问题与其他律师进行过讨论。如果你是就该问题被客户咨询的第7
位律师,那么前6位律师之所以无法满足客户的要求,必定有其理由。该理由或许对你毫无
影响。但是通常情况下,其他律师之所以不为这个客户服务,往往是因为该案毫无胜算,或
是因为客户蓄意破坏律师工作。
2.组织并表述问题
组织问题。当你开始挖掘该案件细节的各个方面时,尽量将各个议题分开讨论。过多地
在问题间急速转换,会使你和客户都感到困惑。
在每一个议题上,都从泛泛的问题开始(“告诉我,反应堆熔化的那一晚发生了什么事
情”)然后再逐渐导向具体问题(“就在你逃离控制板前,表盘上的指针指向数字几”)。你往
往能从泛泛的问题中获得最多的信息,尤其是那些你从未预料到的信息。(一个不可思议的
通用的泛泛问题是“然后发生了什么”)而从具体问题中则能获得细节,以弥补在提问完泛
泛问题后所留下的信息空白。
逐渐地由泛泛问题向具体问题推进。如果过快地跳到具体问题,你将遗漏大量信息,因
为泛泛问题可以指引信息挖掘的方向。以下案例揭示出可能出错的地方:
律师:然后发生了什么(一个泛泛问题)
客户:店主抓住了我,将我带到后面的房间,并在那里打开我的提包,指控我盗窃。在
商店里的全体人员面前,这真令我感到十分羞辱和难堪。
律师:他们是否碰触了你(一个具体问题,在客户回答完泛泛问题之前被提出)
客户:是的。店主抓住了我的胳膊并将我拖到后面的房间。当我试图离开时,一名强壮
的保安站在门口,抓住我的双肩将我推回屋内。
律师:有多少人听到他们喊你商店扒手了(另一个具体问题)
客户:大概12人左右。他们看着我,似乎我是一个令人厌恶的人。
律师:你知道他们的名字吗(又是一个具体问题)
客户:是的。其中有几个人是我子女所在学校家长教师会的成员。另一个则是我所就诊
的医生诊所的接待员。
此处,律师正在着手准备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和诽谤罪起诉商店人员。然而律师不知
道的是,警察曾到过现场,逮捕了该客户并安排其下周接受庭审。由于律师过快地推进到具
体问题,以至于错过了这些信息。如果不是这样,事情的发展或许如下文所示:
客户:店主抓住了我,将我带到后面的房间,并在那里打开我的购物袋,指控我盗窃。
在商店里的全体人员面前,这真令我感到十分羞辱和难堪。
律师:哦,天哪。这一定非常尴尬。让我们从店主第一次接近你的那一刻开始。请利用
几分钟的时间回忆一下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当你在脑海里将当时的情景重现一遍后,请将你
所记得的所有事情都告诉我。
(几分钟的沉默)
客户:好了。我当时正站在卖牛奶的柜台前。店主从我的左侧走来,抓住我的胳膊并说
道:“我看到你将东西放进了提包。”我回答道:“什么”或类似的话。于是,他便将我拖到
后面的房间,关上门并命令我坐下。(当客户描述该场景的细节时,我们了解到警察曾到过
现场并逮捕了客户。)
此处,律师在开始挖掘细节前,先是让客户重现当时的情景,然后再对整个故事进行讲
述。
你应当一直就泛泛问题提问,直到再也无法获得更多的有用信息。然后再回过头去,就
客户未涉及的事实部分提问具体问题。当客户就泛泛问题进行回答时,你可以在纸上记录下
过后将要通过具体问题进行调查的议题。
表达问题。表达问题,措辞要谨慎。注意,在讲述某件事情时,你的表达方式将会对人
们的反应产生重大影响。一个精彩的提问不会令人感到困惑,不会激起人们的反抗意识,同
时也不会助长记忆的歪曲。
一次只问一个问题。如果你一次问了两个问题,你将只能得到其中一个问题的答案。
律师:Consolidated公司为该工程的出价多少它们是出价最低的吗或是还有其他人
客户:我想是有其他人提交了最低竞价,一家位于密尔沃基市的公司,后来该公司在提
供履约保函过程中还遇到了麻烦。
我们了解到Consolidated公司如何投标了吗
诱导性提问,是指暗示答题人答案的提问。(“店主是何时将你带入后面房间的,他将门
锁上了,是吗”)诱导性提问能够对答题人产生压力,使其按照提问所暗示的答案回答问题
(“是的,他锁上了门”)。该提问暗示出如下两点问题或其中之一。一个是提问者之所以期
望得到该答案,是因为他已经猜到或知道该事实。另一个是提问者希望获得该答案(以协助
证实某事,如非法拘禁)。
由于记忆的可训练性,诱导性提问极有可能导致获得不准确的答案。如果一个诱导性提
问——或者任何形式的提问——在会见中导致客户“回忆起”对客户案件有利的事实,并且
客户过后对该回忆内容出庭作证,那么这一诱导性提问便引发了道德问题。(在庭审过程中,
通常不允许律师在直接提问时,对己方证人进行诱导性提问。但是,法律却允许律师在交叉
询问时对相对方证人进行诱导性提问,并认为其能够抵抗住这种试图影响记忆的行为。)
但是,当客户试图捏造信息时和在认知会见的回顾阶段,这种诱导性提问便十分有帮助
了。
有时,你根本不用提问便能够获得信息。例如,由于积极倾听和肢体语言,能够暗示出
你对客户的陈述极其感兴趣,这便能鼓励客户更加详尽地陈述事实。
四、客户会见中的特殊问题
你或许会遭遇道德问题,遭遇由于信息被客户认为过于私密或尴尬而不愿讨论的问题,
遭遇客户可能不诚实的问题,遭遇来自客户的压力、在有机会调查法律、调查事实之前被要
求对案件作出预测,或者遭遇与客户就律师费协议进行协商的问题。
1.客户会见中的道德问题
首先,对于客户的全部陈述,除特殊情况外,你及你的雇员都负有保密责任。
此外,你不得“伪造证据,为证人作伪证提供咨询或者帮助,或者向证人进行法律禁止
的诱导行为”。如果你的客户将成为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他极有可能上庭作证。因此,你不
得建议客户作伪证或伪造证据。你也不得协助客户进行上述两类行为。伪造证据和唆使提供
伪证也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许多司法辖区的法律规定,在系属于法院的案件中或者在其系
属可以预料的情形中,为了破坏有关材料的可获得性而实施的破坏行为是犯罪。”即便是那
些未将其界定为犯罪的辖区,也对该行为予以制裁,包括当一方当事人未能保留对对方案件
至关重要的证据时,可以对其裁定驳回起诉或请求排除。
在客户会见中,最着名的道德困境恐怕莫过于被称之为“桃血案”(Anatomyofa
Murder)的问题,这是同名小说和电影使用的名字。在该故事中,一名律师会见了被指控谋
杀的客户。在开始向客户询问事实细节之前,律师首先向该客户讲解了谋杀指控中的所有抗
辩理由。听到这一席话后,客户对事实进行陈述。根据这些陈述,可以提出客户存在暂时性
精神病的抗辩理由。这件事留给我们的印象是,如果该客户没有听到那些讲解,他将会描绘
出另外一个故事——律师的这种做法,根本就是在告诉客户该如何讲述故事以逃避制裁。
律师不得协助伪造证词。但是,客户却有权利从其律师那里了解法律规定。在会见客户
时,你如何能同时遵守以上这两点呢最好的办法是在会见中先了解事实,然后再解释法律。
之所以这样做,部分是因为道德原因,另一部分是因为实践原因。在前述小说和电影中,该
客户通过编造故事打赢了诉讼。但是在现实世界,做到这一点远比在小说中要困难得多。现
实中,通常还会有其他的证人、证据和事实,而且其中还有些证据是铁证如山,不容质疑的。
不是很多客户都那么冰雪聪明,能够使其编造的故事与陪审员和法官在审判中接触到的其他
证据相匹配,或是更加令人信服。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客户不编造故事,你将能更好地完成
辩护任务。
如果客户是一个组织,你还将负有特殊责任。尽管你通常是与该组织的工作人员或雇员
打交道,但你并不是为这些人提供代理服务。特别当这些人对其职业生涯感到担忧时,这一
点会更难做。《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示范规则》第条规定,在客户是某一组织的代理案件
中,如果该组织中协助律师的工作人员或雇员,其利益与该组织冲突,律师必须明确提出,
律师是为该组织而非这些人员进行代理。该守则的评论中还进一步指出,“律师应当告知……
律师不能对他们进行代理,应当告知他们可以获得独立的代理。律师必须谨慎地保证该人对
下列事项作出了解,即存在上述利益冲突时,为该组织工作的律师不能为该组成人员提供法
律代理,并且为该组织工作的律师和该个人之间的讨论——委托人特权的保护。”在证据方
面律师与客户之间的特权,以及在道德方面律师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其对象是组织,而非该
组织的工作人员或雇员。事实上,律师有责任将上述人员对其所陈述的内容告知组织的其他
负责人员。
2.对私密材料或尴尬材料的处理
如果你怀疑客户之所以不愿意讨论某件事,其原因是由于其过于私密或尴尬,你可以等
到会见的最后再去讨论,甚至可以等到下次会见。给客户一些时间,让他认识到你是一个行
事谨慎的人,即使是那些对朋友也不愿告诉的信息,也可以放心地告诉你。
当提起一个议题时,你首先要声明,你或许会提问一些令客户感到难以启齿的问题;声
明你对这种迫不得已的做法深感歉意;并且声明,只有提问这些问题,你才能更好地为客户
服务。向客户解释你必须知道这些事情的原因,并向其重申保密规则。然后再委婉而准确地
提问。
有时,打乱由泛泛问题开始向具体问题推进的提问顺序,将有助于案件调查。可以先从
精心准备的具体问题开始,将客户很好地引入该议题。然后再提问泛泛问题,如“请将一切
都告诉我”。
3.当客户失去理智时
有时,客户在律师事务所会见的过程中,会背负着巨大的感情伤痛。迫使他们来寻求法
律帮助的事件,或许是他们有生以来所遭遇的最痛苦的事情。你才刚刚认识该客户。对于他
的痛苦,你该如何做呢
首先,不要做出肤浅的回应,如“一切都会好起来”或者“我能理解你的感受”。不会
一切都好起来。而且,除非你曾有过与客户遭遇极为相似的经历,否则你无法切实理解客户
的感受。
第二,在客户对该事件的痛苦部分进行描述时,耐心留意地倾听。对于客户在感情层面
上所陈述的任何事情,都注意倾听。你或许是倾听客户吐露该件事情的极少数人之一。试图
去理解客户,通过你的语气和身体语言向客户暗示,你认为情感方面的问题极为重要,并试
图理解客户。你正试图理解的事实,或许能令客户感到欣慰。其他人或许并未试图去理解。
或许,你并不能完全理解,但你仔细倾听的行为对于客户来说,意义重大。
第三,尽管你无法作出一定能解决该问题的保证,但你将尽全力去努力的承诺却能给客
户带来希望。
4.对客户可能存在编造行为的处理
当你怀疑故事不真实的时候,其原因可能是客户无意识的记忆重建,半意识下的胡说,
或是有意识的说谎。大部分客户都会尽其所知告诉你事实真相,这意味着,当客户出现错误
时,其原因极有可能是说谎以外的事情。
无意识的记忆重建。我们都能够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对记忆进行重建。因此,当客户这样
做时,并不意味着客户不是好人。
半意识下的胡说。有些人倾向于篡改客观事实以支持其观点。当某件事情发生了三次时,
这类人会说这件事“发生了很多次(如果次数越多越好)”或“根本就没有发生(如果次数
越少越好)”。这种行为会形成习惯,以至于客户无法完全意识到自己在夸大其词。但是,律
师应该意识到,在这种意义上,如果他确实希望停止这种行为,是可以做到的。当你发现有
人这样做时,这意味着即使客户是一个在其他方面都极其优秀的人,在讲述事实方面并不总
是可靠的。有鉴于此,最好的做法便是穷追猛打,得出准确答案。
客户:这发生了很多次。
律师:确切地说,到底发生了几次
客户:我不知道———很多次。
律师:让我们把你所能记得的每一次都记录下来。第一次发生是在哪一天
客户:就在二月份暴风雨过后。(客户陈述细节)
律师:第二次是在什么时候
不管怎样,你都需要对会见的每一个人提问这些确切的问题。但是,对于那些胡说的人,
你还必须态度坚决强硬;不要对他们所作出的模糊概述妥协。
有意识的说谎。在这种情况下,客户会故意地告诉你虚假事实。一些客户之所以这样做,
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是工于心计的人。而另一些客户则属于比较诚实的人,他们是在绝境或尴
尬情形下不情愿地说谎。客户并没有意识到,只有把事实告诉律师,才是对他们最有利的做
法。
你可能并不确定客户是否在说谎。如果你生气,或表现出责难的态度,或许就会无法挽
回地破坏律师与客户间的关系。但是,你确实需要从客户那里获得事情真相。获得这些信息
的最好办法便是,向客户表明将事实告诉你是对客户有利的,而且其他人——例如法官和陪
审员——不会相信客户现在所说的这一切。(如果你告诉客户你不相信他,这种做法无异于
是在谴责他,他会对此予以回击。)
首先给客户一个向你告知真相的动机。应当向客户解释,你只有从一开始便了解全部事
情——包括那些不利的事实——你才能如何出的完成任务。(你可以列举一两个例子,以
说明如果你在庭审时才第一次知道某些不利的事实,由于没有时间再对此进行准备,那将绝
对是个毁灭性的灾难。)而且,你应该声明你对客户的忠诚是第一位的,并概述律师与客户
间保密义务的相关规则。如果你怀疑客户对你说谎,在你开始对该陈述采取行动之前,你应
当首先完成以上所述的内容。
如果客户是工于心计之人,你可以通过运用诱导性提问将客户逼到绝境。对此,应当仔
细考虑清楚。你的目的不是要羞辱客户。而且,你并不确定客户就一定在说谎。
你可以向客户解释对方代理律师将如何在审判时对客户进行交叉询问,并告诉客户你将
对此做一次示范。先从毋庸置疑的事实部分开始,以一种坚定但委婉的方式对客户进行交叉
询问,以向其表明,由于客户的陈述与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如何的不符,因此无私的调查人员
将对该陈述是如何的不予采信。通过这种方法,客户便可以在不丢面子的情况下开始告诉你
真相。基于客户所述可能并非真相的假设,你可以穿插地进行提问——包括一些诱导性问题。
如果你的预测与客户的陈述之间存在不同,不要指出。如果客户的回答与你的预测相一致,
你便已经开始在无对立的情况下建立事实真相了。
如果客户是个比较诚实的人,但其撒谎完全是由于身处绝境或尴尬境地,并且对你作为
律师的角毫无认识时,你可以使用一些同样的技巧。但是注意,客户并非是确实希望说谎。
你对其的态度可以比对待工于心计的客户柔和一些。
5.当客户希望现场得到预测时
客户通常希望律师能够立刻预测他们能够赢得案件。几乎在所有的案件中,你都无法作
出如此预测。你或是需要查看法律,或是需要调查事实,或是两者皆需要。并且你需要对案
件进行思考。匆忙地预测会增加犯错误的风险。
但是客户希望得到的是保证。你能给予他们什么呢通常,向客户解释你将进行哪些工作,
需要研究哪些问题,需要调查哪些事实便足够了。你还可以补充说明你十分重视该案件并愿
意为该案努力工作(“我希望能试图到一种方法,以使该伤害获得赔偿”)。确定得出该答
案的时机对案件十分有助益。
6.就律师费协议进行协商
客户支付律师服务费有四种不同的方式:
客户可以按小时付费。在律师事务所中,其价格根据每个律师的地位和经验有所差异(资
深合伙人、初级合伙人、资深律师、初级律师)。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被指定代理
该案件,客户将根据各律师所做的不同工作按照不同的价格支付。按小时付费的优势在于,
客户完全是根据律师为该案件所付出的具体努力支付费用。其劣势则在于,客户委托律师之
时,该案件的总律师费只能大致估算。对于律师而言,这种付费方式的劣势在于,律师不但
需要填写工作时间细目表,还需要让事务所员工将其换算成账单细目表。
或者,客户也可以为某项具体工作支付固定费用,如为一份简单的遗嘱案件支付850
美元。由于客户从一开始便知道整个案件的费用,律师便无需保留详细的工作时间记录。但
是固定费用方式只适用于常规案件,对于该类案件,律师能够事先预测出其将花费的工作量。
或者,客户可以支付风险代理费。通常,律师会按照其客户获得赔偿的一定百分比收取
费用,例如33%。如果客户未赢回任何赔偿,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风险代理费的存在,使
那些希望起诉要求赔偿金但又支付不起律师小时费的人在理论上也能够获得司法救济。在非
赔偿金案件中,收取风险代理费是种不切实际的做法;而在刑事案件和家庭案件中,这种做
法则是违法的。律师有时会违规收取风险代理费,美国许多州的法律或法庭裁判都对该种收
费进行了严格规范。
或者,客户还可以按照交易标的额的一定百分比支付费用。例如,在处理遗产案件中,
律师通常会根据遗产额的一定百分比收取费用。
通常,律师会提出一个他认为最合理的支付方式,对此,客户或是同意或是试图说服律
师采用其他方式。无论哪种方式,只有当律师费属于《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示范规则》中
所规定的“合理范畴”时,它才符合道德标准。除了律师费以外,客户通常还需要支付一定
费用,如影印费、通信费、法庭记录费等类似费用。
协商律师费的最佳时机通常是在会见的结束部分。再早一些,你对案件尚不够了解,无
从得知该案件的工作量,并且那时客户也往往尚未做好正式委托你的准备。对于你将提供的
服务内容,律师费协议应当予以明确规定。
律师收取的费用多于———通常是远远多于———客户希望支付的数额;在律师与客户
之间,由律师费所引起的争议几乎比其他任何事件所引起的都多。基于这个原因,在优秀的
律师事务所中,所有的律师费协议都会采用书面形式,通常是置于律师寄给/交给客户的委
托书中。当客户签署了该委托书后,其便成为了客户委托该律师进行代理并愿意支付费用的
合同。在一份完整详尽的委托书中,当事人会描述律师将要完成的工作,明确律师费用的金
额及其交纳、支付方式等事项。
如果客户准备当场进行委托,并希望你能立即开始工作,你可以让秘书迅速编辑一份委
托书以便客户能够在离开前签署。如若不然,你可以将该委托书寄给客户签署。
除了客户采用风险代理费的案件外,律师通常会收取预聘费,即预先支付用于律师前期
工作的费用。该笔预聘费应当达到一定数额,以保证客户确实会支付律师费用。在个人或家
庭委托的典型案件中,2000美元、5000美元和10000美元的预聘金十分常见。商业案件的
预聘金会更高。
一名谨慎的律师,在客户签署委托书并支付预聘金之前,往往不会开展任何工作。许多
——并不是所有——律师对客户的初次会见都不收取费用。
摘自《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会见客户、咨询、谈判和有说服力的事实分析》
美国ASPE出版公司着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译
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原文有18个注释,转载时省略。)
本文发布于:2022-08-02 00:14: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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