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是阿尔法:论法和人工智能》有感
读《我是阿尔法:论法和人工智能》有感
最近读完了冯象教授的《我是阿尔法:论法和人工智能》。读后
觉得,虽然冯象教授的思考一如既往的深刻,但略显琐碎,对相关问
题的讨论欠缺系统性。当然,这可能与书中的文字大多经过课堂讨论,
得到了学生回馈后整理而成的有关。
简单来说,《我是阿尔法:论法和人工智能》中结集的文字,颇
受益于冯象教授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设的一门“知识产权与中国革命”
课程的教学,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冯象教授大致是一半时间讲授前沿
问题,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另一半时间联系这些新技术新经
济的挑战,反思二十世纪的经验教训,考察网络时代全球危机,探索
人类未来。于是,书中选编的不论知识产权、劳动法、宪法,还是人
工智能,都是经过课堂讨论,得了学生回馈的。
冯象教授在《知识产权的终结》一文中,提到了知识产权制度正
面临的挑战,确实在中美之间的贸易谈判中,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十
分重要的内容。但正像冯象教授在文中说的那样:
知识产权正在消亡。至少,那一整套的由我们法学院教授、靠国
家机器强制推行的知识财产的各种权利形式,那张由法定财产权与人
格权编织的繁复的网络,且依照世贸组织等全球贸易共同体各成员签
署实施的一长串条约同国际协定,有权在一切“文明国度”接受官方敬
意和保护那一类知识产权,业已走到了尽头。
虽然冯象教授说的未免有些夸张,但事实无可否认,在网络已无
处不在的今天,日常工作也好,消遣娱乐也罢,运行一个电脑软件,
分享一首歌曲、一本电子书、一部影视剧,很少有人能说,知识产权
的法律完全得到遵守。而这并不是中国独有的情况,学者的研究和产
业分析报告早已明确,欧美等发达国家同样如此。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当然很复杂,但法律不建全显然不是主要问
题,中国现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是对国际公约的最好摹
写,是对欧美标准的最佳镜像。当然,执法可能是问题之一,但在互
联网的大潮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注定会落入法不责众的泥潭。
这就引申出对知识产权正在消亡原因的分析,冯象教授认为,互
联网和产业外包的范式突破造成了这样的结果。范式突破,又称“搅
局型创新”,一般是指“可使原本十分昂贵、复杂、不便而高门槛,因
而只有少数人能够享用的产品与服务转变形态,做成简单易得、最终
成本低廉的产品与服务”的创新。
知识产权产业已无法逃脱搅局型创新,而且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
格外脆弱。这是因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构建的无形财产形式,一
组法律拟制的注册制或国家认可的垄断,它就只能存活于复制或模仿
手段受到严格限制且成本高昂的社会;否则,在典型的市场经济条件
下,知识产权商品和服务就只能是“免费”的,任人获取或假冒。
从前没有复印机的时间,复制一本书可真是艰巨。常见的翻印方
式是油印,但那得有熟练的技巧与极大的耐心。复制的高成本和低质
量,使得附着于印刷品(书籍、报刊等)的知识产权成了名符其实的一
束特权,压抑竞争(包括未经授权的复制或盗版)便是少数商家获得的
渠道。然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改变了一切。今天,无论
是下载电影还是分享书籍,未经授权使用或复制资料,只需点一下手
机、电脑或随便什么数字终端。这样不但成本极低,质量却时而挺高,
而这必将给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更多挑战。
另外,得益于互联网传播高效、快捷且难以完全监控的特性,过
去通过出版审查和限制跨境流通的方式阻碍某些内容的书籍进入读
者手中,越来越难以做到。特别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书籍开始完全电子
化,更为传播提供了便利。说实话,有些在内地无法淘到的书籍,如
果稍加留着,不难在互联网上到。
冯象教授在《我是阿尔法》一文中,用碎片化的文字谈了对人工
智能的思考。下面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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