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
第44卷第1期
武陵学刊
JournalofWuling
Jan.2019
Vol.44o.1
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主要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马忠法袁彭亚媛袁张驰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8)
摘要:人工智能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遥在版权领域袁人工智能生成物若具备了独创
性袁成为作品袁则作者应为人工智能的拥有者或者使用者遥在专利领域袁人工智能不具有独立人格袁其本身及其
生成物若仅为算法袁则会因为落入抽象概念而被驳回专利申请遥只有具有技术方案特征的袁满足专利法要求的
人工智能生成物才具备可专利性遥在商业秘密领域袁人工智能所产生的一些信息可以被视为野商业秘密冶遥前两
者的权利主体均是制造或使用该人工智能的人袁在人工智能野侵权冶时袁可采用野无过错责任冶对其创造者尧使用
者尧所有者予以归责遥大数据是人工智能的基础袁但是其通过数据库申请专利保护的方式比较困难遥人工智能
野技术黑箱冶和野机器偏见冶带来的不可预测性袁让其在医疗创新中的运用需更为谨慎遥无人驾驶汽车中的人工
智能专利成为诉讼利器遥区块链中人工智能运用可以便利知识产权管理遥
关键词:人工智能曰知识产权曰版权曰专利曰商业秘密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014(2019)01-0052-14
DOI:10.16514/43-1506/c.2019.01.009
引言
关键的一年,苹果公司研发出了Siri,将第一个
“虚拟助手”推向世界
,
GoogleBrain项目也成立于
这一年,搜索引擎的蓝天研究团队旨在通过基于
神经网络的学习来解决尽可能多的任务
,人工智
一些人工智
能开始向产业化方向发展[4]。近年来
,
能的表现可以超越人类,如“机器律师”Case
CruncherAlpha与伦敦的100名律师就“保险索
以
赔”的法律问题展开比赛
,结果“机器律师”
86.6%的准确率领先于律师的66.3%[5]。人工智能
甚至可以自己独立创造,2016年巴黎的计算机科
学家制作的人工智能创作了具有巴洛克风格的约
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复调音乐
,
IBM的主厨
从古希腊的锻造与火之神赫菲斯托斯创造金
机器人开始,人们就不断憧憬和向往制造类人
机器[1]。二十世纪前半叶,艾伦·图灵开发了图灵
机(即计算机的前身),可以用数学和逻辑对机器
下达指令[2]。1956年达特茅斯人工智能夏季研究
项目会议上,约翰·麦肯锡正式提出“人工智能
技术
(AI)”的术语[3]。20世纪80年代,“深度学习”
出现。
20世纪90年代
,
和“专家决策系统”IBM的
成为人工智
“深蓝”战胜了人类的国际象棋大师
,
能历史上的里程碑
。
2011年是人工智能发展非常
收稿日期:2018-11-15
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项目:“
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研究”
(18AFX025)。
知识产权法;
作者简介:马忠法,男,安徽滁州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国际公法
、
彭亚媛,女,江苏常州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
;
张
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
驰,男,安徽安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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