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小练习

更新时间:2024-11-06 18:18:5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日发
(作者:提前下班)

让0-99岁体有更好的教育选择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之法律小练习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小练

习》,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材料】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中,法律一向是必考知识点。包括法理、宪法、民法、刑法、

行政法等等相关内容。本篇就通过一些题目,帮大家回顾一些易考点。

1.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

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

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1.【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

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

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

2.甲公司在马路上开挖水沟时未设置任何围挡和警示标志,致使乙晚上骑车路过时掉入

水沟受伤。乙的损害应当由()。

A乙自行承担

B.甲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甲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

D.甲公司承担次要责任,乙承担主要责任

2.【答案】B。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91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

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

权责任。因此,本案中,甲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选B。

重庆事业单位考试网:/chongqing/

让0-99岁体有更好的教育选择

3.宋某驾车停在路口等候红灯时,行驶在后面的梁某因刹车不及时撞向宋某的车,宋某

的车受到冲击,撞向停在其前面的陈某的车,造成陈某的车辆受损。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

的是()。

A.陈某的损失只能要求宋某承担

B.陈某的损失只能要求梁某承担

C.陈某的损失应由宋某和梁某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D.陈某的损失应由宋某和梁某按照各自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3.【答案】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

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本题答案选B。

4.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4.【答案】A。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以,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之外,均适用我国刑法。A选项正确。

5..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査。检查人员乙正登车

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

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

5.【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

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

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

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重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重庆事业单位考试网:/chongqing/


本文发布于:2022-08-01 15:38: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5074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小知识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