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应对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索赔诉讼概要

更新时间:2024-11-06 17:24:2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日发
(作者: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企业如何应对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索

赔诉讼

发布日期:2011-10-14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摘要】针对企业目前在劳动争议实践中遇到的双倍工资索赔情形,笔者将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索赔诉讼,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类型,提

出企业应对此类诉讼的方法和技巧,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关键词】双倍工资诉讼;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索赔诉讼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杜绝企业拒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而侵

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明确做出企业未与劳

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规定,该惩罚性规定使企业

面临更大的违法成本,大大减少了企业拒签劳动合同违法情形的发生,很好地

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近来面对双倍工资的利益驱动,一些劳动者采取不当

手段,恶意提起双倍工资索赔诉讼,不仅加大企业的用工和诉讼成本,不利于

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而且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诚信原则和立法宗旨。

针对企业目前在劳动争议实践中遇到的双倍工资索赔情形,笔者将未签劳

动合同双倍工资索赔诉讼,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类型,提出企业

应对此类诉讼的方法和技巧,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第一类是劳动者恶意拒签型。

该种类型主要是个别劳动者面对双倍工资赔偿的利益驱动,在充分了解法

律关于企业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惩罚性规定的情况下,故意通过种种途径和

借口,拒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拖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人代替签

订劳动合同,然后以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

资,获得非法利益。

企业应对此类索赔的策略:1、企业在与劳动者初步达成签订劳动合同意向

时,应将劳动合同中涉及的工资报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主要内容予以明

确,避免劳动者以劳动合同主要条款不符合招聘时承诺条件为由,不签或拖延

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纠纷。2、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双方现场签订,避免给劳

动者留下人代签的可能和机会。3、对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而拒不签订的劳

动者,企业应通过发出特快专递或由劳动者签收的方式,固定曾发出要求劳动

者签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证据,以证明企业无拒签劳动合同的恶意。4、对于

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向劳动者发

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并及时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无需支付经济补

偿金。

第二类是恶意盗取或撕毁已签书面劳动合同仲裁索赔型。

该种类型主要发生在企业的人力资源主管、经理或能够直接接触到企业留

存劳动合同文件的人员中,由于此类人员是直接管理企业备份劳动合同的人,

且对劳动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一旦他们对企业心存不满或与企业发生纠纷,

很容易产生盗取或撕毁劳动合同,进而自己或唆使其他员工,向企业提起索赔

双倍工资仲裁,给企业制造麻烦的恶意。实践中,此类纠纷还较为常见,且企

业往往处于被动挨打的不利地位。

企业应对此类索赔的策略:1、完善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将备存的劳

动合同登记造册,并由保管人员签字确认,同时建立严格的劳动合同借出归还

签字制度,由借出人、归还人签字确认,避免给他人留下恶意盗取、毁损合同

的机会。2、企业在辞退人力资源主管、经理或与其发生矛盾时,应稳妥处理,

稳定人员情绪,在及时接管劳动合同等重要文件后,再行作出处理决定,避免

不利情形的发生。3、注意保留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一般此类文件均会写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可以

作为证明企业曾签订过劳动合同的间接证据使用。4、一旦发现有盗取、损毁劳

动合同的情形,企业应及时报案,并留存出警记录,以作为证据使用。5、企业

应注意搜集其他能够证明曾签订过劳动合同的证据,比如,在社保部门备案的

合同,曾提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等事实的交接手续、终止劳动合同协议等

等,以充分证明企业无拒签劳动合同的恶意。6、及时追究盗取、撕毁劳动合同

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第三类是因企业自身过错被索赔双倍工资型。

该种类型主要是因企业自身法律意识不强或合法用工观念淡漠,没有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而被劳动者提起索赔

双倍工资仲裁而产生。此类索赔纠纷,法律事实较为简单,违法事实明显,双

方争议不大,且多以企业败诉告终。

企业应对此类索赔的策略:1、企业应强化合法用工法律意识,及时与劳动

者签订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双倍工资索赔法律风险的发生。2、及时补签

劳动合同,降低违法成本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3、避免侥幸心

理,及时与劳动者协商赔偿或补偿事宜,补签劳动合同或达成调解协议,降低

仲裁及诉讼成本以及赔偿数额。4、明确双倍工资的惩罚性及其与劳动者正常工

资报酬的区别,以及二者适用仲裁时效的区别,及时审查劳动者双倍工资索赔

请求是否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并要求驳回劳动者的仲裁请求。

【作者简介】

麻增伟,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并取得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市力珉律师

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本文发布于:2022-08-01 10:09: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5048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