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调解制度的法理学分析研究

更新时间:2024-11-07 02:43:01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职务)

对法院调解制度的法理学分析研究

摘要: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在法律制度的建设方面愈来愈完善,但是在法

律制度的建设中受到一些因素影响,还存在着法律的矛盾问题。本文主要就法院调解制度的

法律学问题进行详细探究,希望能透过此次研究,对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启示作用。

关键词:法院调解,法律制度,法理学

一、引言

我国的调审合一的调解型审判方式有着多方面的矛盾,执法流动性以及随意性和

严肃执法的矛盾,以及强制和自愿的矛盾等,在面对新的时代发展背景下,充分重视法院调

解制度的完善就显得格外重要,通过加强法理学角度的法院调解制度的研究分析,对法院调

解制度完善就有着实质性意义。

二、法院调解法理学价值体现

第一,自由价值的体现。法治社会背景下,我国在法院调解的制度完善建设就更为

迫切,从法理学角度来说,法院调解的价值体现在多个层面。而法的价值也是法律科学不可

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在自由价值方面就有着鲜明呈现,自由在法院调解当中的体现就

是自治原则的应用,要实现法的自由价值就要注重自愿原则作为基础。而在当事人的意思自

治的体现方面,主要就是自身在卷入到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有权选择法院调解作为纠纷解决

的重要方式的权利,也有权不选择法院调解,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解决纠纷。

第二,正义性的价值体现。正义作为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和实质的正义对应的就

是形式正义,审判制度就是程序正义的一种,法院调解能达到实质正义以及形式正义的平衡

化,在进行调解过程中就要严格遵守法律制度的程序以及做到程序正义。调解所关注的是人

自身,审判重视的是整个审判过程。在法院调解的方法应用下解决纠纷,就可能比判决更加

符合法律对正义的追求,所以在法院调解的正义性价值方面就表现的比较鲜明。

第三,秩序价值的体现。法院对纠纷的调解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在丰富传统中国文化当中,和谐思想是古来有之。人和人在

交往过程中就必然会产生利益冲突,和谐社会也并非是没有纠纷,只是在产生纠纷的时候,

能通过相应的方法进行有效解决【2】。法院的调解在当前的社会纠纷解决方面就发挥着重要

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机构。

三、法理学角度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思路

(一)法院调解制度的发展

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建设是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举措,在法院调解方面要对适用

的范围加以界定,在法院调解的适用诉讼阶段,规定了调解贯穿于一审以及二审和再审的程

序当中,这对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对再审程序中能否适用调解给予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填补了

法律空白。原则上来说法院调解要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这样被告方优充裕时间准

备诉讼资料,对维护被告的程序利益比较有利,能实现民事诉讼法设定的事实清楚以及分清

是非调解要求。

法院调解适用的案件范围方面也要能进行明确化。根据调解规定的第2条肯定性概

括以及排除性列举结合的方式,对适用法院调解的案件范围进行了明确,这样就解决了民事

审判实践中调解方位的含糊问题。调解主体的多元化以及社会化的发展方面,根据调解规定

第3条,结合民俗诉讼法的87条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邀请和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和案件有联

系的企事业单位等有利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在各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委托

前述单位以及个人来进行对案件实施调解,在达到了协议后就要进行确认。

(二)法理学角度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思路

从法理学角度对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提出几点措施:

第一,注重调解程序规范化。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方面,要和现在法治的特质紧密

结合,诉讼调解的灵活性要能体现,并在程序的规范化层面加强重视。基于调解是当事人意

思自治为基础的,所以在程序控制的重点就要对法院行为的规治,避免法院自利行为侵害当

事人程序权利。法院或者法官只是提出建议为双方创造条件,协议还是需要当事人决定,如

果不愿意就要进入审判程序。在程序的规范化方面要注重对当事人的程序选择要求充分利用。

在立法以及司法层面要保障诉讼程序的均衡发展。

第二,保障法官的中立以及公正地位。现代化的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法院调解的

质量水平提高,就要充分重视保障法官的中立以及公正地位,法官只进行引导以及组织各方

当事人实施调解,不能过分介入当事人实体权利协商以及处分,从而才能保障当事人自治权

利。法官要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各方充分摆事实讲道理,促成当事人能通过自愿协商达成一致

意见。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为保障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就要从理论层面对其深化研究,从理论上

丰富化,从而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的制度完善工作。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对法院调解

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启示作用。

参考文献

李军梅.浅析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制度.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5(10).

【2】王宝治.论调解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4).

秦兴宇.论完善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前沿,2015(01).

王峰.论我国法院调解的促进和规范.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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