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Ju1.2015
Vo1.32 No.7 第32卷第7期
法律赋能诊所的目标定位
——兼谈中国地质大学法律诊所的相关实践
廖建求
(中国地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武汉430074)
摘要:法律赋能诊所是一种将法学实践教学与法律赋能相结合的新模式。该诊所模式以诊所学生和接受诊所服务的
当事人为中心主体,通过法学实践教学活动赋予上述两大主体的法律权能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这种定位与国家教育方
针、社会人才需求和学生个体全面发展具有契合性。中国地质大学法律诊所秉承法律赋能理念,坚持资源环境法律人才
培养特,并进行了有益的赋能实践教学活动。
关键词:法律赋能;法律诊所;目标定位;资源环境法律人才
中图分类号:D9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44X(2015)07-0023-05
何为法律赋能诊所
法律赋能诊所作为对法律诊所的高级形式,已经
一
、
工权益保护的农民工法律诊所;等等。
总而言之,引入法律赋能理念后的法律诊所教育
不再局限于个案援助,还拓展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和社会发展项目等内容。法律赋能诊所已经成为了法
律诊所的发展方向。它以当事人法律权能的提高为价
值归宿;以当事人的权利和法律意识的提升及维护权
利能力的增强为功能倾向;主张“和当事人一起工作”
的平等协作精神作为服务理念。
二、法律赋能诊所应以“两个中心主体、一个基本
权能”为目标
将法学实践教学与法律赋能理念完全融合在一起。法
律赋能发源于21世纪初的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其创始人斯蒂芬・戈卢布教授认为,它是利用法律服
务及其相关活动增进弱势人掌控自己生活能力的超
越传统法治的另一种范式¨ 。建立在法学院基础之
上、法学院师生共同参与的教育教学组织形式的法律
赋能诊所被视为对法律赋能理念进行实践一种有效探
索,并逐渐发展成法律赋能的一种重要项目形式,比如
南非纳塔尔一德班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和街道法项 “两个主体、一个权能”可以作为法律赋能诊所的
目、匈牙利罗兰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的社区法律服务
和教育项目、印尼国立伊斯兰大学法律诊所的农村社
区法律服务站项目等 。
在国内,法律赋能诊所逐渐成为了法学教育研究
的热点,而且在实践层面也有些实践。法律赋能诊所
的理论研究体现在:(1)国外经验介绍、本土化及某一
目标定位。具体而言,“两个主体”是指诊所学生和接
受诊所服务的当事人。作为一种法律教育模式,法律
赋能诊所旨在增进法科学生的法律知识、增长未来法
律角(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顾问等)的法律技
能、培养法律共同体所具有的法学知识结构、思维方式
和行为模式、法律职业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作为
种法律服务实践形式,法律赋能诊所要以保护和促
进诊所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为赋能目标。“一个权
一教学活动方面,如单平基、汪燕等;(2)法律赋能与法
律诊所的有机结合,如徐亚文、程骞等。在实践层面,
武汉大学法学院设立了“社区法律赋能诊所”;北方民
族大学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分别设立了诊所政府法
能”是指法律诊所通过教学实践活动赋予上述两大主
体的法律能力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诊所实践教学活动
应以法律赋能为基本理念,教学议题选择、项目设计、
案件办理和项目执行等必须以增强“两个主体”的权
利能力、权利意识和崇法意识、法律知识与维权技能为
制、老年人权益、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的地方立法诊
所;隶属于共青团山西省委青少年维权中心的“山西
省青少年维权中心山西大学商务学院12355工作站”
则专门为广大在校学生提供法律维权、心理疏导、就业
创业指导等综合服务;海南大学设立了专门针对农民
收稿日期:2015—05—06
目的,改变“两个主体”在特定权力结构中的不利境
地。这种目标定位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体层面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学研究项目(2014A46),中国地质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2015A34)
作者简介:廖建求(1977一),男,湖南安化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资源经济法、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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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学教育的要求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法学
教育的基本目标定位。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
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
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问题,在法学本科
方面,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应
用型、复合型、技能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机制。在研究生
教育教学方面,我国实行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
研究生培养并列的局面,但这两类研究生的教育教学
目标定位却十分模糊,导致了教育模式、培养方案、课
程设置、实践教学等要素雷同现象。近年来对于法学
研究生分类培育管理的规范和有效实施的探讨全面展
开。为了规范各高校的法科研究生教育教学,国家从
战略意义上明确了能力型培养为导向法律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以法律赋能为目的的诊所教育教学在法科
本科生和研究生中的实施能有效落实国家对应用型、
复合型、技能型法科学生培养的定位目标。应用型、复
合型、技能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机制散见于教育部、财政
部、司法部等部委规范性文件内容中,详见表1。
从社会层面看,依法治国方略已经提出并得到稳
健推进,我国各个社会领域开始步人法治快车道。法
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教育、法治民生、法治经济、法
治城市、法治社区等词汇的频繁出现不无说明了这一
点。全民法治意识的培养、法律知识的传授、权利维护
技能的增强、法律服务的拓展、司法权威的树立等全方
位、多层次的法治活动开展都有赖于高素质、高技能、
高责任的法律人才的有效供给。“法学教育的目标定
位必然会影响法学教育实施过程、效果与法律人才的
构成产生深远影响。” 法学实践教学的目标是培养
复合型、应用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因而法律职业技能的
培养与训练尤为重要,能力的培养应对提到与知识的
传授同等甚至比它更高的地位 。江平曾在阐释法
学教育的主要内涵时指出,法律学生学会跟法律、人、
治国、适应职业化市场四个方面的“打交道”技能。法
律实践是重要的法学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
法律实践是法学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所
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规定,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当
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及掌握文
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
实际工作的能力,同时将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
题辩论、模拟法庭、疑难案件分析、实习等作为法学专
业本科生实践教学的基本形式。除此之外,还对法学
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做出了较为原则性的规定,如对专
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
教学;建立多种形式的校内外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
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和公、检、法等社会资源合作建
立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地,探索实践性创新
教学模式;探索订单班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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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1 实践技能型法律人才培养的相关规范性要求
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人才培养供需互动机
制。法律诊所是法学教育的教育属性和法律属性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