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发生法律纠纷的原因

更新时间:2024-11-06 05:20:01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倒卖假足球票被拘)

大学生发生法律纠纷的原因

一从规章制度的制定层面来考察,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违背法治精神的地方。尽

管我国现已出台了《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等系列法律、法规,但却不是很完善,主要体现在可操作性不强和缺乏程序规定,

且保留了众多的“人治”彩。《高等教育法》作为针对高等教育的特别法,却没有对高

校必须依法管理学生以及学生和学校的权利、义务、纠纷的解决等内容的规定。而目前我

国各高校的成文校纪校规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及其立法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科学性都值

得商榷。如学校部分规章制度的内容与“上位法”相违背;规章制度陈旧过时,还存在朝

令夕改情况;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严谨。例如:现行的大学校规,大多数不是以规

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出台,而通常是以通知、决定、意见等形式出现,它们在制定过程中,

为了追求管理效率,节省成本,常常是临事“立法”,有的甚至是“暗箱操作”,因而有

很多都没有经过民主参与,没有经过学生的“消化”和“吸收”,缺乏公开性与透明度。

二从规章制度的执行层面来考察,高校在行使学生管理权时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的要

求。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中的重要内容,在管理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是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

美国法学家HJ-伯尔曼认为:“法律程序中更广泛的公众参与,乃是重新赋予法律以活力

的重要途径,除非人们觉得,那是他们的法律,否则,他们不会尊重法律。”然而长期以

来受我国法治建设中形成的“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高校的行政职权长期疏于程

序的制约。高校学生管理,尤其是在学生处分和学籍处理中程序不明确、不规范,缺乏一

致的操作标准,不履行告知程序,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申诉权得不到保障,使高校学

生管理缺乏真正的法制公正性。现在反观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

引起法律纠纷固然有实体性原因,但同样存在学校管理程序不规范,管理人员行政不作为,

相对方救济渠道不畅等程序性原因。因为必要的行使和正当的程序是决定学校退学处理决

定是否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这个问题和缺陷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和弥补,一旦发生纠纷,

学校就会陷入被动并承担败诉的风险。

三从整个社会的思想意识来考察,高校教育管理者依法治校意识普遍淡薄和学生法律

意识明显增强的冲撞加速了高校诉讼案件的不断出现。

首先在传统观念上,我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教师尊严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意识普遍

存在,学校对学生可以无所不管,常常忽视同学生交流与互动。并且受到“重人治轻法治”

传统的深刻影响,许多高校管理者对依法治校认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依赖于政策

和经验处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些教育管理者仍旧沿用学生与学校是服从与领导的

传统观念,遵循“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采用强制服从的管制办法对学生严加管理,忽

视法律约束,侵犯了学生权利,还认为替学生考虑。其次,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在我

国大力推行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今天,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学校与学生

的关系已经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学生们普遍认为教育是一种消费,已经将自己与学校

摆在了平等的法律地位上。再加上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学生因为各种原因

没有获得两证就很难就业的外因,学生想通过诉讼重新获得两证的“学生状告母校”的案

件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第一,建立充分的信任是预防和减少学生与高校之间法律纠纷的关键。而要使学生对

学校建立较高的信任度,学校就必须切实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提

高自身依法办学、民主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二,必须理性地认识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树立法律纠纷的防范意识。高校管

理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与学生之间已经不再是一种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而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对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在管理中,高校应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

围内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不越权、不滥用权力,平等地看待与学生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尽量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等价有偿的优良服

务。

第三,学校需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加他们

对校规校纪的了解和掌握。

第四,学校有必要改变以往“家长”式的管理态度,充分了解并尊重学生的权利。学校

管理者至少应做到以下两点:一是不仅应熟悉、掌握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还要熟悉我

国的民事法律法规,充分了解、尊重学生的权利,充分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知情权、选择

权、人身与财产安全权、获取相应知识与公平评价权及救济权等各项合法权益。二是要很

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提高自己的管理、服务水平。高校既要保证自己制度的合法性、合

理性,又要强调尊重程序的管理理念,保证对学生处分结果和处分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避免因制度、程序的缺失和处分失当引发与学生的法律纠纷。

第五,完善学生申诉制度,保证学生申诉权的充分实现。这是让学生正确了解和掌握高

校法律法规和学生规则的重要渠道,是培养学生正确的权利与义务观念,明辨是非,减少和

缓和学生与学校之间矛盾的重要措施。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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