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学习心得
转眼间又过去了一个学期,经过一个学期的法律诊所学习,让我
受益匪浅,作为一个学习法律的人来讲,接触实务远比整天埋头于各
种法律条文之间更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很庆幸法律诊所给了我这样一
个机会。
在每周一次的诊所课程当中,我们与任课老师交谈的不仅是书本
层面上的知识,更多的是具体案例的分析与处理,同学们会把自己案
件的处理想法拿出来大家研究,老师再来指导我们还可以从哪些方面
去思考,法律是一种多元化的思维,并没有固定的孰对孰错,这是我
在诊所老师身上所学到的。在同学们的案件讨论差不多的时候,老师
们会讲述自己曾经处理过的案件,并介绍不同律师的处理方法,再来
比较其中的不同,进而让我们自己比较出哪种方法对于当事人来说更
有利,或者说是更加符合自己的风格,其中赵振华老师所述的关于收
购海南某高尔夫球场的案件让我印象颇深,独特的规避风险的方法让
人意想不到,不得不佩服赵老师对于法律条文的敏锐程度,不是说别
人都不知道这个条文,只是大家都没有联想到此案件竟可以适用这个
条文,诸如此类的感叹在诊所学习的过程中络绎不绝,让人觉得法律
的学习不再是枯燥无味的单调,原来也是可以乐趣横生的。
在平日的值班过程中,接触到了不少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实际处
理过多少的案件,但是通过与当事人的交谈也让我们学到了不少待人
处事的方法,增强了自己的自信心,面对问题不再是想要依赖书本或
者老师,而是先经过自己的思考,理出头绪,出最佳的答案后告知
当事人,事后再与老师和同学们讨论,每次看到当事人带着满意的笑
容告别之时,我的心情都会为之振奋,我想这或许也是法律应用的一
种魅力吧。在平时的小组讨论中,与组员一起讨论所接手的案件,一
起走访劳动仲裁局等部门,不仅增长了知识,还增长了见闻,同时还
有利于增进友谊,呵呵。
通过一个学期的值班,也让我发现了一些问题,那就是普遍的法
律知识淡薄,不知是巧合还是普遍现象,我们组接到了不少的咨询,
但是大部分人问的问题其实都比较浅显,在我当值期间,曾有2位到
访者,一位是看不懂劳动仲裁书,一位是看不懂法院判决书,我也曾
怀疑是否其中有更深层的涵义,但经过我的解答与当事人的交谈后发
现,他们只是有些许法律名词不太理解,不过转念一想,一方面这也
代表了法律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如果人人都懂的话还要律师干
嘛?
简而言之,通过诊所的学习,让我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真实,也
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更加证明了许多我们所崇尚一些道
理,应该说,我很庆幸当初自己的选择,也很感谢当时的老师们给我
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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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1班王笑怡
法律诊所学习心得
一、进入诊所前夕
曾几何时,我曾带着崇拜而又艳羡的目光傻傻的盯着正在联系当
事人的学长。在当时的我看来,在校的学生能够代理案件之于我来说
是多么的可望而不可及的。而学长只是笑着对我说,将来,不用多久
我也可以的。而我当时也只是认为学长一定只是安慰我而已。
后来,我了解到了这种为在校校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提供的场所
——法律诊所。我亦了解到了原来我是真的有机会像学长一样代理案
件,有机会真正体验到让人感叹的“金牌律师”的魄力。法律诊所一
切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闪耀着让人无力抗拒的光环。
到了面试的那天,我心里紧张的要命,却佯装镇静,只有这样,
我才能克服自己的心虚,才能为自己打气。对于法律专业知识方面,
我亦略作了一些准备。然而第一组同学出来后,一问,却让我大为惊
诧,因为,这次面试一改往年的惯例,居然只让同学作自我简介。我
颇为纳闷,轮到自己时亦只是略略说了一点儿,对此亦没有一点底。
几天后,在学院网站的公告栏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那一刻仿佛觉得
身在梦中。
二、诊所学习期间
早在上学期面试结束后,诊所的老师们就曾将我们聚在一起简单
的介绍了一下诊所的运行。这个学期开始的第一堂课是叶英萍老师的
课,老师又详细而有序的给我们讲解了我们在法律诊所学习与工作时
应注意的事项,让我对诊所接待、办案有了更多的了解。原来以前自
己想当然的认为的一些想法竟有不少是犯了禁忌的。之后的十几堂课
中,同样是学院富有实践经验的老师给我们讲解。与平时课堂学习很
不一样的是,诊所老师更加注重引导学生而非教授学生,他们尽可能
的让我们能够有自己独立的想法,能够从问题的不同方面答案。
老师更加注重培养我们分析案情的能力,几乎每个老师在授课之
前都会引导我们分析我们在诊所中遇到的案子。更有不少老师给我们
介绍他们自己办的经典案例,以及他们是如何想问题的,又特别注意
我们学生是如何想问题的,以此试图能够引导我们少走弯路。
平时课堂学习理论知识的时候,也有进行过实践案例分析。不过,
正如老师所说,课堂所分析的案例中的案情都是提炼出来的较为重要
部分的案情,要运用理论知识自然是容易的多。然而,我们诊所要进
行分析的案例,首先要自己提炼有用、精炼、精确的案情。这不仅要
求我们有提取案情的能力,更要求我们在接待当事人时具有尽可能多
的获得有用案情的能力。对此,叶英萍老师曾让我们作了一个简单的
传叙案情游戏。结果竟有点类似于谣言的传播结果,事实本身几乎被
篡改的面目全非。这样也让我们明白了从当事人处获取真实案情的重
要性与技巧要求。
其他老师像赵振华老师的丰富的办案经验、幽默的讲课方式,张
卫老师对英美法系法律及办案的熟悉以及院外的一些法律界的精英
所带给我们的惊喜对我们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诊所的课堂学习虽然
并未教授给我们新的理论知识,然,“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其
所带来的收获比之于平时的理论学习似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诊所实践
在诊所期间,曾经有过一次法律宣传。虽然我只是发发传单,偶
尔与前来询问的人们聊上两句,却也让我兴奋良久。望着来来去去、
川流不息的人,不管是迎着好奇、兴然的目光抑或是冷淡的眼神,
我都并不在意。只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能够让更多的人了
解到我们的诊所,从而能够让更多的人有了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能够
到我们的诊所,也觉得自己以后定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余愿
足矣。
诊所举办了两次模拟审判,一次是中国式的审判,一次是英美对
抗式审判。我参加了中国式的审判,用的是诊所同学的真实案例。虽
然我们这次的模拟审判可能并不尽如人意,老师也为我们指出了不少
的缺点,但这次审判对我们仍具有非凡的意义,它不仅仅让我们了解
到了法庭的审判程序,更让我们清楚的明白了自己如果真正出庭的
话,其不足之处将表现在哪些方面。
再来说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案件情况。我们这一小组虽然也接了不
少案件,不过可惜的是运气似乎有点背,大多都是咨询类的案件。接
到了一个仲裁的案件,却也“不幸”的调解了。而另外一个案件判决
结果还没出来,能否上诉尚不可知。由此看来,我们这一组便未接到
可以出庭的案件,因而也没有出庭的机会,更遑论经验了,这恐是诊
所学习中的惟一一个遗憾了。
那些咨询类的案件,我们也同样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老师给我
们讲解了接待当事人的诸多技巧与注意事项。第一次接待当事人时,
本以为会紧张的,结果却出人意表的平静。在解决这些案件时,不足
之处是多数不能当场给个详细而又准确的答复,而需等到事后再详查
法条、原理才能给人以满意的答复。这只能说明自己尚不能达到灵活
运用所学知识的地步,或者说自己所学本就不够多,亦不够熟练。这
方面不管是对于现在的我们还是以后走入社会的我们都是重要的,我
们都必须在这方面有所提高。
四、尾声
我们这第八期法律诊所的学习已经接近尾声了。三十多个同学虽
说并不是日夜相处,但是也同为同期学员。看到现如今下期即将面试
的学员,心里涌出百般滋味,是以过来人的身份还是......似乎都
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曾经经历过,感受过。
06级2班周敏2
法律诊所学习感想
没有忘记,因为想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因为想尽早
适应自己所选择的法律之路,所以毫不犹豫的申请了参加法律诊所的
学习。当初只知道法律诊所是一个能让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地方,
一学期的学习,让我对法律诊所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今天,不想重
复描述一个所有人都看得到的法律诊所,只想根据一学期的学习经验
谈谈我所了解到的法律诊所。
诊所的学习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每周一的课堂教学,另一部分
是实践。实践主要包括分组到律师事务所值班,通过接待当事人,受
理案件或解答咨询来巩固理论知识;进行模拟审判;开展法制宣传活
动。课堂教学的内容则是指导我们进行实践。
我认为法律诊所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巩固理论知识的机会,为我们
创造了一个培养正义之气的环境,更重要的是在逐渐培养我们身为一
个法律人所应该具备的专业素质。这些素质绝对不是非本专业人员单
纯学习书本可以获得的。
首先,和当事人无障碍的沟通至关重要。一向认为自己的口才还不错,
可是第一次独自接待当事人时,才发觉自己的口才同所学的理论知识
一样——经不起实践的检验。无论是询问当事人具体案件经过时,还
是替当事人解答疑问时,平时演讲和辩论时的逻辑和体系完全不知所
踪,所讲的话分不清重点和非重点。紧张之下,一些不重要的问题甚
至被一再重复,使得当事人有时候十分迷惑。我认为,我们必须学会
适应一个快速的逻辑思维节奏,例如:询问案件经过时,当事人的叙
述往往是十分杂乱的。这时,我们要一边在脑中快速的将当事人的叙
述整理成有序的事件,在此过程中,对于案件的争议点在哪里,要能
做到心中有了一个大体的方向。因为事情的细节往往是繁杂的,只有
当逻辑清晰时,我们才能从当事人那里提取有价值的细节。而,你需
要了解什么细节,要问什么问题,这本身也是逻辑思维里的一部分。
可见,在与当事人短短的对话时间里,我们的逻辑思维活动既有速度
又有数量的要求。再如回复当事人时,对自己所掌握的事实、证据、
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脑中应该是有逻辑、有体系的将这些信息串联
起来,然后条理清楚的向当事人陈述。。
我认为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也是我们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我用四个字
来总结这种素质——不卑不亢,即无论案件重要或轻微,无论当事人
腰缠万贯抑或是身无分文,我们都应当一视同仁的对待,既不能平易
近人的闲话家常,也不能高高在上不易接近。我们要给当事人一种十
分专业的感觉,让当事人相信我们确实是法律方面的行家,我们是值
得信赖的。白领精英们留给人精明、干练的印象,牧师、修女们给人
圣神之感,道理是同样的,套用一句俗语,就是“干什么就要像什么”。
具体到受理案件,我认为无论何时,独立和自信都是不可或缺的。还
未踏入社会的我们,遇到疑难案件,可以和同学商量,可以向老师们
请教,可是当真正面对社会时,更多时候我们会是孤军奋战。不再有
老师、同学的参考意见,犯错误时也没有人及时为你指出,能相信的
唯有自己。法律诊所的学习过程中,虽然划分了小组并要求我们团队
合作,但切忌处处依赖队友。遇到问题,要积极思考解决方案并且大
胆表达,即使思维不太成熟也没关系。其次,对于自己的观点,当觉
得确实是经过多种途径查证,已经查不出漏洞时,就应该相信自己。
因为,不自信的律师,当事人肯定也不敢相信你。但是,自信不代表
固执己见,排斥他人观点。
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变化莫测,法律条文是无法详述纠纷的解决方法
的。在帮当事人解决问题是就需要我们灵活的对待法律。不错,法律
至上,法律是神圣的,但并不表明我们要做法律的奴隶,要被圈在法
律的条条框框里。说到底,法律只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法无明
文规定不为罪”,我们不能将视线仅仅停留于法律禁止我们做什么,
更要思考法律没有限制我们做什么。只要法律不禁止并且不违反公序
良俗,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利用法律的空隙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呢?此时我们的身份是当事人权益的维护者,而不是地位中立的法
官,偏向于当事人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一点只是我的办案经验之谈。
诊所的老师们也用他们的实务经验教会了我们另一种办案思维——
某些案件看起来是山穷水尽,但抓住细节,换个角度思维,往往会有
变被动为主动的效果。
今天,我们进行着法科的学习并以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为目标。我
认为我们的实践学习不应该仅仅拘泥于法律诊所的学习,不能认为自
己的值班时间结束了就可以脱下法律的外衣了。从现在起,就应该时
时谨记自己的目标,时时牢记自己将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生活
中处处会产生法律纠纷,我们要时时准备着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去解决
身边的纠纷。这一点是我在校园里无意之中帮人解答法律问题时的感
悟。
一学期的时间过得很快,感觉没有受理过什么案件,法律诊所的学习
就要结束了。不仅是我,其他同学似乎也有这种没有真正代理案件的
感觉。诊所提供的受案渠道有限,这也许是很明显的理由,但我认为
它并不是问题的关键理由。问题关键在于我们还不太主动。法律诊所
隐含的一个精神就是让学员发挥主观能动性。我认为这种主观能动性
不仅仅指当事人来访时主动帮助解决问题,还应该包括我们主动的去
寻案源,即主动的寻实践的机会,这也是我们求知的一个重要方
面。暑期在海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海口市人事保障局实习时,发现
这些机构因为办案人员不足而导致大量案件积压,我认为这些机构会
是我们寻求案源的途径。还有海口的居民区,它们也是我们实践没有
深入到的地方。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试着和海南省的法律援助中心
交涉,代理一些律师因为没有经济利益而不愿受理的案件。
摆在我们面前的还有经费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不仅仅困扰着海大的
法律诊所,它也成为全国高校法律诊所的一个难题。诊所本身是没有
经济收入的,法学院的经济状况也不可能承担学生办理案件的相关费
用。另一方面,如我上面讲过的,我们还需要加大实践的力度,那么
经费的矛盾会更加突显。有人认为一旦法律诊所学生在法律援助中的
地位被确定下来,经费问题多少能得到解决,我十分同意这个观点。
目前,中国法学院学生在法律援助中的身份一直没有专门法律加以规
范和保障,而国外法律诊所的学生是以准律师的身份办理法律援助案
件,倘若我国借鉴外国的这一经验,那么学生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
就可以得到300元的补助。很多律师正是因为补助费低而不愿办理法
律援助案件,但这笔费用对诊所学生解决基本的经济问题却无异于
“雪中送炭”。
以上就是我一学期法律诊所学习的心得。
李娟2
本文发布于:2022-07-31 11:41: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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