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未成年人保护
法的学习》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
授课时间:2020-6-23星期一班会课
教学目标:
通过这次班会活动,让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
习》的内容。
明确知道国家、社会、学校等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
让同学们以后在生活中能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在这种利益受到
威胁时,。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养成自觉
遵守和维护法律的良好习惯
教学方法:
讲授法
组织学生讨论
时间安排: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班会主题引言: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快乐,让我们
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为此我们准备了
这次《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的主题班
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该法的内容。
二、了解有关法律知识。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
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
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
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
法。”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三大重要意义:
⑴、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未成年
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其合法权益常常容易受到侵害。预防和
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进行综合治理。
⑵、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
注。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
⑶、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搞好学校教育事业的首位
需要。保护学生和教育学生是学校的两项重要的任务,而其中
保护学生是学校的首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什么是未成年人?(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接受
教育方面做了那些规定?(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
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使得使之辍学。)
三、案例讲解并分析
案例
北京源海学校案
去年《华夏时报》曾经登载了一件事例。2020年9月北京
市大兴区瀛海镇取缔了一所叫源海实验学校的打工子弟学校。
因为对取缔有异议,学校部分老师和学生没有离去,而是从9
月22日以来,一直在校门外露天上课。他们一边上课,当然,
除了体育课以外的副科全部暂停,一边申请行政复议。结果到
了11月,北京市的最低气温已降至零下2摄氏度。源海实验学
校留下的29名学生只能按照年级分成了两拨,转移到校车和老
师家里继续上课。
[分析]:此例就涉及到了如何保护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最基
本的教育问题。
案例2温天气忙排练,学生身体吃不消
今年夏天,江西省某中学为迎接市里的验收,准备举行一
次夏季运动会。连续数日,在高温天气下,组织全校610多名
女生进行开幕式的演排。据江西省气象台报道,今年7月上
旬,该市最高气温达到36.7摄氏度,由于天气温度过高很多学
生体力不支,纷纷晕倒。可学校只是为学生分发饮料来抗署并
没有停止排练,个别学生的家长得知情况后很是不满,来学
校评理,学校的答复是已经为学生提供了避暑饮品,况且训练
场地在室内体育场中。在学校的强硬态度之下,家长只好要求
自己孩子退出排练。
[分析]:学校的这种做法显然是忽视学生身体健康和安全
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处在身体发育期,高温下排练对身体
成长有害无益。况且,即便在避免烈日直射情况下,如果达到
相应的高温,也不宜组织未成年人开展耗费体力的活动。新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
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该中学安排未
成年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应当考虑到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该
中学在高温下组织学生排练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
法权益,危害到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是不当的。
案例
有这样一个案例:随意开除学生案
小学六年级学生陈大顺平时特别贪玩,人很聪明但却没有
将心思用在学业上,还动辄与同学寻衅滋事,学习成绩在班上
名列最后。有一次陈大顺瞒着父母逃学,在一家电子游戏厅玩
了一整天。班主任得知此事后建议学校将陈大顺开除,主要理
由是陈大顺这样的差生很可能会对其他同学产生不好的连锁反
应。学校采纳了这位班主任的建议,一纸布告将陈大顺开除学
籍。陈大顺的父母认为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多次学校领
导要讨个说法,并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分析]:开除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对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
教学秩序确有一定作用,但冷静思考一下,开除学生不但有违
学校教育的天职,也无法律上的依据。中小学生由于辨别能力
和自制能力较差,犯错再所难免,学生犯了错,学校和教师理
所应当对其进行科学的教育。若拒绝给学生以改正错误的机
会,动辄以开除伺候,实在有违教育的本质和宗旨。学校是教
书育人的场所,教育学生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而开除学生则
是把学生不负责任的推向社会,这无疑违背了教育者的职业道
德和良知。
小结:通过几个例子,同学们以后在生活中要能认识到自
己的利益,在这种利益受到威胁时,应采取法律的手段来捍卫
自己的权利。国家、社会、学校等都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
四、学生讨论
让学生思考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现象。
如何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
五、小结:
同学们,这次班会我们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
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一些深入的认识。愿大家从现在起
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律永远与我们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我
们相伴!
本文发布于:2022-07-31 11:27: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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