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学习指南
法律文书是对具体案件审理或处理的文字记载及说明,是以文字形式记录案
件发生、发展和结果的重要凭证。可以说,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
又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或结论,它是国家行使司法权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法
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因此,法律文书不仅对司法审判、立法活
动、法学教研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法律文书的制作也是法律工作人员必须
具备的职业能力。
一、掌握课程特点
《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课程是为适应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
点的需要,根据法律事务专业的培养目标,依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街道和
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而设置的。该课程的配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的《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教材。本课程学习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内容体系的针对性。法律文书的种类非常庞杂,但不同岗位涉及的法律
文书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为此,本课程在文书的选取上,试图突破体系性和全面
性的束缚,在分析基层司法行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岗位的典型任务的基础上,
明确上述岗位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的基本要求,以此为依据确定各主题学习单
元,设计教学内容,构建了全新的模块式课程内容体系,力求摆脱以往法律文书
教学中“学生学了所有的文书,却写不好一个文书”的困境。
2、教学模式的创新性。法律文书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传
统的以文书基本格式和规范性为主要知识点的理论讲授模式,难以达到培养和提
高学生法律实务综合实践能力的目的。为此,该课程教学模式设计上采用“任务
驱动”教学模式,将每一个常用典型具体法律文书作为一个实训项目,采用“任
务描述、实例示范、基础铺垫、学生实训、任务评估”等实训步骤,力求通过教
学模式创新引导课程改革,真正实现法律思维训练和文书制作技能的共同提升。
3、教学要求的层次性。本课程根据职业岗位需要,突出常用与重要的文书,
对学生提出了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制作实训部分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学生
必须掌握;技能拓展部分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学生能够熟识或辨别。
二、明确学习目的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按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文书制作的基
础知识,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规范与内容要求,积极动手实践各类法律文书
制作实训,发现不足,不断进步。在学习中,应当有意识地培养以下各方面的知
识和能力:
1.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式等文书制作知识,熟识相关实体
法和程序法等法律知识;
2.熟悉各类法律事务流程,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方法和制作要求,
能够根据案件事实,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和文书制作知识独立制作常用典型法律文
书。
3.通过文书制作实训,得到较充分的法律思维训练和文书制作技能训练,提
高学生办理法律实务能力,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
三、成立学习小组
建议采用小组教学法。具体做法为对学生进行分组,确定小组长。明确实训
任务要,要求学生按组完成实训作为。要求学生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本组
的实训作业。为保证团队的合作与参与,在各组完成实训后,首先进行小组间交
叉评审,再随机在各组抽取一名学生作综合点评。小组作业和点评质量作为评定
实训成绩的重要依据。
四、学习质量评估
《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是法律事务专业主干课程,学时为64学时.该课
程的学习内容为:制作中小企业法律文书、制作基层常用诉讼文书、制作基层常
用非诉法律文书、制作劳动法律文书、制作社区矫正法律文书等。该课程的能力
(技能)考核项目与要求为:(1)语言组织能力。要求准确运用法律术语、语义
表达准确无歧义;(2)文书格式的运用能力。要求格式正确、要素完整;(3)
材料收集能力。要求根据文书任务制作任务收集材料;(4)材料分析能力。要求
准确分析材料、合理取舍;(5)法律法规运用能力。要求准确引用法律条文。
本课程考核方式如下:
1、平时考核占50%;期末考核50%;
2、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在课程实训过程中完成文书制作实训的情况来评
定,同时也适当参考学生出勤率和课堂表现。
3、期末考核改为技能考核。具体内容为:要求学生根据所提供的案卷资
料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期末考核的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语言组织能力。
文书格式的运
用能力。
材料收集能力
材料分析能力
法律法规运用
能力
考核
方式
项目训练
考核
项目训练
考核
项目训练
考核
项目训练
考核
项目训练
考核
成绩
比例
10%
20%
20%
20%
10%
考核标准
要求准确运用法律术语、
语义表达准确无歧义
要求格式正确、要素完整
要求根据文书任务制作任
务收集材料
要求准确分析材料、合理
取舍
要求准确引用法律条文
考核
时间
期末
期末
期末
期末
期末
考核
教师
教学团队主讲教师
与实践指导教师
教学团队主讲教师
与实践指导教师
教学团队主讲教师
与实践指导教师
教学团队主讲教师
与实践指导教师
教学团队主讲教师
与实践指导教师
本文发布于:2022-07-31 10:46: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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